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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16时在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伟先生(召集人)、王健先生、吴锋先生;审计委员会:刘景伟先生(召集人)、王迅先生、王春女士;提名委员会:吴锋先生(召集人)、王迅先生、王伟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迅先生(召集人)、刘景伟先生、王伟先生。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春女士、李旋峰先生、张健先生、田丹先生、周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越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述议案2至议案7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附件部分(公告编号:2020-01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息/现金分红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若国

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8,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及内容扩充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
1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及内容扩充项目29,511.4628,300.00
合计29,511.4628,300.00

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相关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公司同意相关承诺。其中:

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承诺如下: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和完成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款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确定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比例,决定设立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及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或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

9、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政策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政策变化,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回报填补措施,并处理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11、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为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王伟先生、王健先生以及王春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

余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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