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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0-007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执业资质:(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截止2018

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秦川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董秦川先生有近20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郑卫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自1993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已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行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高级经理,自2003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97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0年度,因审计范围新增2家子公司,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信永中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97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任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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