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3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
telephone:
: | +86(010)6554 2288 |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100027, P.R.China | facsimile: |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0BJA50240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国外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