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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控股子公司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科宁家(中国))拟与公司关联人SharkNinja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及其子公司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杭州九阳向关联人销售商品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商品销售以市价为基础,协商后确定50,000704.0538,635.56
尚科宁家(中国)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商品采购以市价为基础,协商后确定25,000523.258,623.7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同类业务比例金额差异
杭州九阳向关联人销售商品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商品销售38,635.5645,0004.16%-14.14%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30日2019-017号公告及2019年11月26日2019-069号公告
尚科宁家(中国)向关联人采购商品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商品采购8,623.789,5001.27%-9.2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住所:21ST FLOOR 23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香港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港币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7日主营业务:清洁类家用电器的研发、进出口业务,以及股权投资。

2、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50.000000万人民币注册日期:2018年03月26日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6栋4G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电子软硬件的研发设计、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二)关联关系

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旭宁先生控制的企业,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杭州九阳向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销售商品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尚科宁家(中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尚科宁家(中国)向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商品销售协议

甲方: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乙方: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

第一条 承诺与保证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并依本合同之条款全面履行的义务。

第二条 产品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产品销售国或销售区域(指有关进口国及其他区域,下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产品质量、产品认证等要求。

第三条 数量与订单

甲方自合同签订且样品确认合格后,委托乙方开始生产。产品的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确定。

第四条 成交金额预计2020年成交金额预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第五条 结算方式以美元支付每笔采购订单的价款,支付方式包括承兑、电汇等形式。第六条 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第七条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二)采购经销协议

甲方: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尚科宁家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条 经营范围本协议界定甲方为乙方在中国范围内经销产品的独家且唯一的经销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推广并销售经销产品。第二条 成交金额预计2020年成交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0万元。第三条 结算方式以人民币支付每笔采购订单的价款,支付方式包括承兑、电汇等形式。第四条 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第五条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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