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众交通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司将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本次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5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8,695,65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2、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贾惟姈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021-64285642

邮箱:zyy@96822.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