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谊嘉信”)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诉讼的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利峰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王利峰未履行追责协议暨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应披露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3、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7民初13619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利峰给付华谊嘉信赔偿款554,760元及违约金127,6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判决书正在履行中。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综上,本次诉讼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做全额计提减值,待收到该项赔偿款后做减值冲回,届时将增加冲回当期的利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该诉讼事项可能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7民初13619号】。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