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
人”)在公司股份制改革、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 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 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