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韩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提前通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沟通过后,我们表示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如获董事会表决通过,还需要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此次财务资助,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就本次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张敏、刘凯湘、张云岭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