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对外担保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79.048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运营,担保严格遵照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和要求,符合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没有引起诉讼、逾期的担保。
独立董事:夏旸 鲍勇剑 刘昭衡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