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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0-008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2018年末净资产8,629.47万元。大信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拥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2016-2019年度,大信因五洋建设发债审计受到行政处罚1次。

2016-2019年度,大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2次,具体为

因证监会对事务所全面检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因梅安森、金洲慈航、神雾节能、华讯方舟、凯盛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因云媒股份、温迪数字、昌信小贷、华新能源、中柱科技等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伍志超,高级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多家公司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红远,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上述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

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了书面审查意见:认为大信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自公司上市以来,大信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0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说明及书面审查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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