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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围绕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业绩也有显著提升。公司不断优化升级公司战略部署,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并且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情况等对公司战略进行调整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土壤修复、固废处置等运营业务、环境咨询、大气污染治理和新能源等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主营业务开展正常,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尽量减轻市场环境等对公司的不利影响。2019年公司更加聚焦优质业务,并注重提高盈利效益和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7,161.18万元,同比下降2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3.08万元,同比增长13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5,890.07万元,同比增长8.39%。

具体经营情况请详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19年1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19年1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2019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4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对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告的议案》 9、《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0、《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9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马铭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蔡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设备名称:垃圾焚烧炉排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2019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19年9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王迪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2019年10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92019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19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签订<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112019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19年1月14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关于签订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22019年5月16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1、《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对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告的议案》 7、《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及时进行了战略规划研究,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顺利完成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等。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年度报告与财务报告、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

四、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袁定江、洪源、曹越在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开,各位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并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内控体系建设。在全面落实治理各项

活动的同时,董事会持续加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七、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二)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汇报。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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