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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44,500,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永清环保股票代码30018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峰黄田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
传真0731-832855990731-83285599
电话0731-832855990731-83285599
电子信箱feng.wang@yonker.com.cnzqb_yonker@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8年底公司确定了以马铭锋董事长为核心的新的领导团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情况等对公司战略进行调整升级,公司坚持工程运营双核发展战略:即坚持技术和运营服务双轮驱动,打造创新型平台公司。努力实现有主有次、轻重资产结合、有稳健现金流和利润打底(固废运营)、有工程提供弹性和快速增长潜力(土壤修复)、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高

端咨询)的业务组合模式,打造强竞争力的综合环保平台。土壤修复:目前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市场空间广阔。公司作为湖南省环境治理领域的龙头,土壤修复业务是永清环保的发展重点。公司已建立了覆盖环境修复规划咨询、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药剂生产等全过程的完整产业链,其业务范围涵盖了有机物污染治理、无机物污染治理、场地污染治理、矿区污染治理及农田污染治理全业务领域,以场地修复、耕地农田修复为重点,构建了全方位多面体的核心竞争优势。2019年以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并在雄安新区、江苏、浙江、甘肃等地区斩获多项优质订单,业务拓展至全国市场。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整合并购,在土壤修复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的完整技术体系。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自主研发的离子矿化稳定化技术经专家认定为国内领先;针对有机物污染土壤从国外引进系列先进成熟技术,其中超洁净土壤异位热脱附技术、ISETER 原位电热强化回收处理技术、极限土壤气相抽提技术 (XSVE)、有机物原位 / 异位化学氧化 / 还原处理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目前耕地修复已经建立起两套核心修复技术体系,覆盖国内耕地修复主流技术,经济适用性与生态长效性并重,相比国内外客土法、化学淋洗法、微生物修复等治理技术和方法,永清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具有周期短、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等特点,均已得到工程应用。

固废处置(含危废):在垃圾发电方面,公司已建立起从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尾气处理,最后到焚烧飞灰处理的全流程运营管理体系,拥有科学的垃圾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和先进的垃圾发电技术。在上游垃圾清运领域,公司现拥有安仁、新余、分宜、仙女湖、武冈五个垃圾清运项目。在下游无害化、资源化领域,公司现全资拥有衡阳、新余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合计1600吨/日,持续为公司贡献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参股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运营状态良好,贡献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2018年,公司在甘肃省收购省级危废处置项目,成功进入危废处置行业。甘肃禾希项目配备回转窑焚烧系统、物化处理系统、固化填埋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工艺齐全,配套环保设施完备,处理资质涵盖甘肃省主要危废类别,项目实施后,将为甘肃省产废企业提供危险废物鉴别、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一站式服务。

环境咨询:公司在环境咨询领域拥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甲级设计资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等所组成的资质体系,整体资质能力,走在市场前列。公司以北京、上海、长沙三地为支撑进行全国布局,推动环评与非环评业务共同发展。其业务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生态环保规划、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环境监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工程咨询及节能评估、清洁生产审核、上市环保核查、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水体达标方案及饮用水源划分、水土保持方案、环境顾问及其他。2019年,公司联合中标雄安新区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项目,中标价格约1700万元,这是公司在土壤环境咨询赛道中标的最大,区域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标志着公司在环境咨询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大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公司具备了与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布袋除尘业务、环境工程咨询业务等相关的全部资质,可为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量身定制烟气排放综合解决方案。在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已积累了多年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实力,在国内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曾被环保部委任编写钢铁脱硫标准。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

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等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新能源业务: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平台,在清洁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公司在2019年继续以稳健推进为工作原则。目前公司已投建益阳菱角岔、衡阳角山米业、高岭国际商贸城等光伏项目。业绩驱动因素:本报告期内,公司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含危废)、环境咨询、大气污染治理和新能源等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主营业务开展正常,其中运营板块业务收入、利润持续增长,继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现金流。公司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如下:

从环保行业总体情况来看,近年来国家对环保行业保持高度的重视,对于环境治理的要求和标准也日趋严格,环保行业将日益规范和成熟,为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机遇。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壤污染防治无法可依的局面,使得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大格局逐步形成。201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草案中首次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其中。随着“强制分类”政策的推动,垃圾分类行业有望收获巨大的增量市场。垃圾分类体系完善后,全产业链都将受益,环卫装备、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三个子行业受益程度最大。从公司内部来看,公司建立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权责明确、分工合理、信息通畅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体制,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及业务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2019年公司加强了内控管理,优化组织架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更加聚焦优质业务,不断提高盈利效益和水平。其次,作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公司重视研究投入。经过多年发展和战略前瞻布局,公司在环保领域拥有全方位的技术储备,在多个领域均掌握其中的核心技术,汇集了中、美等国环保专家和专业人员和几十余项技术专利,在耕地污染治理、土壤修复、超低排放、垃圾发电等领域掌握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同时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大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不断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人才储备丰厚,拥有以马铭锋为代表的高素质管理人才、以罗启仕博士、刘代欢博士、斯克诚博士、詹姆斯?雷辛格博士为代表中外技术专家。丰厚的人才储备是公司运营发展的核心依托力量。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在政策叠加市场刚性需求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研发实力,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在土壤修复、大气污染治理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积极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置业务和环境咨询业务。经过多年深耕发展,公司在多个细分领域取得国内领先地位,面向全国和全球积极拓展业务,逐步从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向土壤修复、固废处理、环境咨询、新能源业务等环保全产业链高端领域延伸,经营业绩和产业规模得以快速提升。公司通过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构建从技术成果、技术应用、修复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保证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671,611,813.32951,089,525.27-29.39%1,228,939,01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30,751.19-166,645,718.25134.04%143,520,52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52,149.10-142,291,909.4590.55%129,955,46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243,757.80127,403,561.6117.14%-163,288,214.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26134.62%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26134.62%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10.88%14.63%9.28%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2,750,107,194.413,330,781,464.41-17.43%3,192,347,18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8,900,668.101,438,215,357.808.39%1,624,504,701.2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55,137,969.00215,275,028.13190,068,014.77111,130,80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6,059.6120,197,303.843,127,007.9224,240,37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95,738.5017,612,168.551,106,556.65-36,766,612.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13,815.7370,332,550.5638,059,362.0226,538,029.4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89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04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1.34%395,325,811质押394,814,596
欧阳玉元境内自然人3.81%24,580,113
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8%5,642,610质押5,642,6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85%5,475,300
申晓东境内自然人0.69%4,444,2004,444,200
冯延林境内自然人0.68%4,374,0003,280,500
李世纯境内自然人0.55%3,520,000
郑建国境内自然人0.28%1,800,000
长沙金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24%1,551,717
刘英境内自然人0.19%1,195,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欧阳玉元为实际控制人刘正军的岳母。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整体情况

2019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业绩也有显著提升。公司不断优化升级公司战略部署,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并且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情况等对公司战略进行调整升级坚持“技术和运营”服务双轮驱动,打造创新型平台公司,确定了“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报告期内,公司土壤修复、运营、环境咨询、大气污染治理和新能源等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主营业务开展正常,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尽量减轻市场环境等对公司的不利影响。2019年公司更加聚焦优质业务,并提高盈利效益和水平。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7,161.18万元,同比下降2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3.08万元,同比增长13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5,890.07万元,同比增长8.39%。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监督管控。公司根据2019年经营战略的调整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控,完善各级汇报流程,明确权责。体现了“精简高效、专业分工、责权对等、执行与监督分设、流程导向”等基本原则。

同时,公司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提高现金流稳定性,全面贯彻落实资金责任制,保证资金有效使用,确保资金的有序调配,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营运效率,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17.14%。

2、业务板块情况

(1)土壤修复业务

永清环保是全国第一批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重点推广示范单位,也是国内第一家全产业链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服务提供商。公司的土壤修复业务受益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正式实施和中央财政对污染防治政策支持红利,土壤修复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2019年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对公司市场结构进行调整,主营业务持续聚焦的同时,经营区域由偏居湖南一隅扩张到以长三角、京津冀两大区域为主。报告期内,在各省市地区斩获多项优质订单,公司土壤修复在服务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继续发力,公司继雄安新区环境治理一号工程之后又中标雄安新区安新县留村北坑塘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1月中旬成功中标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厂区治理修复项目。2019年3月签订天水鑫烨化工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这是甘肃省3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之一,也是天水市第一个土壤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同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中南有色金属冶炼场地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通过科技部评审,获批立项。这是永清环保历史上首个作为牵头单位获批的科技部重大专项,也是土壤专项牵头企业中唯一的A股环保上市公司,2019年12月该项目年度指标均按计划完成,研究成果显著。2019年10月,公司中标河南新乡市、济源市两个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项目,两个项目均为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示范项目,属于北方典型的旱地碱性土壤,项目的中标标志着永清环保在碱性农田土壤修复领域迈上新台阶。同期,公司药剂团队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分析及配方研制,针对不同的污染场地,成功开发出对应的离子矿化稳定剂,连签两个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药剂供货合同,这是永清环保聚焦发展药剂板块这一细分业务的又一成果。

2019年7月永清环保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一带一路’技术储备库”,公司依托该技术建立的土壤修复药剂生产线,可以针对具体的项目特点,实现“定制式”生产。2019年8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发布稿)》(NY/T3499-2019),此标准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公司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

公司修复技术中心副院长刘代欢博士是起草人之一,这是公司首次参与国家农业农村部耕地治理相关标准的编制。同时,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公司农田修复技术带头人刘代欢博士作为主要完成人,成功开发出对应的离子矿化稳定剂,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固废处置业务(含危废)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全资拥有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参股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拥有安仁、新余、分宜、仙女湖、武冈前端垃圾清运收运项目共5个,目前均已投产运营,其中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司处置规模为5100吨/日,为我国目前单体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8年度公司收购甘肃省级危废处置中心,初步完成固废处置全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1600吨/日,其中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为600吨/日,2019年全年入场垃圾量25.44万吨,发电量6284.33万度。衡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为1000吨/日,2019年全年入场垃圾量38.12万吨,发电量11818.96万度。合计实现收入13,571.87万元,净利润4,656.62万元,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保证;此外,衡阳生活垃圾发电厂二期扩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期项目是在衡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将建设为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生产线,预计将于2020年投产运营;同时2020年公司新余二期项目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之中,预计2020年底建设完成并投运;甘肃危废处置项目处于基建过程中,将于2020年三季度投产运营,预计未来将给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3)环境咨询业务

2019年环评行业经历了十个月的监管空窗期,2019年11月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环评进入信用管理的新时代。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双重信用管理模式,行政处罚和信用记分双重惩戒措施,守信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多个名单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在报告期内,2019年10月,公司联合中标雄安新区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场地调查和勘察设计项目,中标价格约1700万元,该雄安新区重大咨询项目的中标,标志着公司在环境咨询业务上的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11月,永清环保中标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克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编制项目,永清环保紧跟环评管理改革方向,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永清环保与四川某电厂签订电厂灰场闭库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公司由工程转向技术咨询和核心产品的成功示范,将更加聚焦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开拓业务,以北京、上海、长沙三地为支撑点,进行资源和人才的优化配置,在环境咨询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公司基于自身环保行业全产业链布局的战略,推动环境咨询业务向以包括环保管家服务、场地调查、环境规划等业务模式的多元化方向快速切换,促进环境咨询与公司其他业务协同发展,助力公司成为土壤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和方案提供商。

(4)非电领域烟气治理、新能源业务等

大气治理业务是公司传统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火电烟气治理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非电领域的烟气治理业务。同时,公司已运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状况良好,发电生产实现零事故,不安全事件亦为零。公司投建的多个光伏发电项目稳定运营,是公司的业绩的重要来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大气净化124,096,827.96126,542,717.70-1.97%-54.15%-51.28%-6.00%
重金属综合治理(含药剂)207,515,160.38178,279,764.7014.09%-32.67%-32.01%-0.84%
运营229,627,489.02118,435,169.2648.42%3.83%0.06%1.94%
环评及咨询服务52,196,471.5839,049,260.0225.19%-8.71%-6.19%-2.01%
危废58,175,864.3835,536,112.4638.92%6.05%-0.57%4.0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29.39%、34.06%,主要是公司大气、新能源、土壤修复EPC类型订单减少,本年度形成的收入、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2、本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公司商誉、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2)运营板块业务收入、利润持续增长;(3)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优化组织架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较去年有所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应收票据期末列示金额0元,期初列示金额0元;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369,620,206.50元,期初列示金额365,794,286.68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示应付票据期末列示金额85,074,708.85元,期初列示金额232,200,641.84元;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503,519,733.53元,期初列示金额603,588,024.60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应收票据期末列示金额0元,期初列示金额0元;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369,354,540.79元,期初列示金额384,020,131.59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示应付票据期末列示金额61,902,419.70元,期初列示金额205,413,058.29元;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441,822,491.46元,期初列示金额542,608,637.05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对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列示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列示金额69,277,574.31元,期初列示金额50,014,708.97元。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列示金额212,713,234.33元,期初列示金额177,850,781.75元。
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在“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示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287,643.67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列示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列示金额65,214,253.06元,期初列示金额49,502,157.77元。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列示金额212,713,234.33元,期初列示金额177,850,781.75元。
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在“信用减值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6,681,503.94元。

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数据的影响见“第十二节、五、44、(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处置子公司

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示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 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 置方式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76,766,718.00100出售2019-11-15财务及生产经营权移交31,852,650.40
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3,999,547.76100出售2019-11-15财务及生产经营权移交29,910,295.58

接上表: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注:公司原持有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100万元,财务及生产经营权移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确定为处置日,杭州丰地自1月1日至处置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原持有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财务及生产经营移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确定为处置日,上海得陇自1月1日至处置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1)2019年2月27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雄安永之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公司持股比例63%,雄安永之清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9月10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永仕达环境(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708.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永仕达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湖南欣永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76.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5%,欣永环保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减少子公司情况

(1)2019年1月29日,公司工商注销湖南永清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研究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1月31日,公司工商注销上海坤清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4月10日,公司工商注销深圳永清环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4)2019年6月6日,公司工商注销永清环保(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5)2019年10月28日,公司工商注销嘉禾时代永清环保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工商注销河北雄安永之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7)2019年3月15日,公司工商注销河北雄安永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期间的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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