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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马铭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522,860.53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644,500,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制定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其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为梳理关联业务往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与永清集团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时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0年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协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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