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稳定,未作变动,正常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二、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9 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9年10月0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慈善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履职,规范运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变化及监管重点、要点,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为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提供有力支撑,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李有星、阮积明
2020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