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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1,054.2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4号)文核准,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9,253,7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160,745.14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67,420.0052,000.00
2航空航天线缆建设项目44,265.004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28,000.00
合计139,685.0012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11,05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52,000.0011,054.25
2航空航天线缆建设项目4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
合计120,000.0011,054.25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054.2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054.25万元,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1,054.25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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