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评价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情况;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旨在保障各项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旨在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质高效;旨在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等。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效果的不确定性,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将内控评价视为内部控制体系中一个系统性的必要工作,是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持续改善的重要环节,形成了“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书面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负责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呈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形成决议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控制措施运行正常。2019年,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每个年度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对内部控制的潜在缺陷进行认定,对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该基准日下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公司切实遵照《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市场营销、担保业务、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风险评估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基本管理制度,明确了授权范围、行使权力方式与程序。确保“三会一层”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2019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全面执行。
公司综合考虑董事会工作开展、人员组成等多方因素,公司将董事会董事人数从9人精简至7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增补管理和法律专家,形成了化工、管理、会计、法律等多专业的组成结构,有利于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完成审议定期报告、股权激励、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高管任免、审计机构聘任、资产减值计提、内控评价等事项,切实发挥决策管理中心的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9年,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进行了合理调整,目前,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实施细则》规范运行,较好履行了应尽职责。
公司监事会主席到龄退休,公司及时予以补选且交接顺利,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构成影响。公司共召开12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行使监察、督促职能。
总经理是公司经理层负责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2019年,公司及时改聘部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项工作平稳交接,促进了队伍的年轻化
和梯次的合理化。公司经理层全面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主要经济指标。根据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党建工作、战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研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成本控制、质量安全、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资产、投资证券、法律合规、考核审计、文控管理以及综合管理等业务机构,涵盖了公司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以《工作手册》为依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的组织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新举措,力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并大力推进战略规划的落实落地,形成了常态化的战略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制定和完善了有关发展战略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发展战略制定以及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以规范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019年,公司编制完成《2019-2021年三年滚动规划》、“三年五年规划,十年三十年愿景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提炼为“3456”发展战略,基本明确了公司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和思路。公司开展环保专项战略课题研究,编制《环境治理行业研究报告》,全方位梳理公司环保板块的运营现状和发展态势,为公司环境治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公司成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战略宣贯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战略宣贯活动。组织“战略大家谈”征文活动,开展多层次战略培训,举行全员战略知识竞赛,举办战略宣贯成果展。公司主要负责人在职工代表会、生产运营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专题宣讲公司战略,各党支部把战略宣贯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宣贯工作。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贯工作,促进公司员工更好更快地理解战略规划的核心理念。
公司聚焦战略落地,将战略规划分解为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为
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公司每月召开运营会,检查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提醒未完成的工作项;在年底对三年滚动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战略规划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公司战略落地。
3、人力资源
2019年,公司升版、制定了《职务职级管理办法》、《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管理办法》、《员工考核管理规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了中长期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持续聚焦“三项制度”改革,开展部分行政岗位、国内外营销负责人、环保领域负责人的公开竞聘活动,使干部队伍的专业配置更加合理、梯次结构更加有序。实施机关岗位竞聘工作,遴选出一批优秀人才走向机关岗位,形成了“岗位靠竞聘,收入比贡献”的工作氛围,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
公司坚持按照岗位职责考核,以关键绩效指标为重点,针对不同层级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体现了战略导向和责任落实原则。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重视构成和谐劳动关系。切实规范员工管理,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公司吸纳优秀劳务派遣员工,完善劳务派遣人才转入机制,鼓舞人才工作士气。
公司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招聘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招聘活动,保证了人力资源及时有效的供给。公司建立了学科多样、梯次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
4、社会责任
公司以“科技兴企、工程立业、勤奋报国”为社会使命,牢固树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致力推进社会责任制度建设,把履行社会责任视为公司自身的应尽职责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2019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
落实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营业绩稳步得到提升,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和保护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和绿色发展,并重视开展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
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均做到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公司树立“人企合一”的发展理念,把员工视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力量,致力打造一流员工、一流企业、一流品牌,坚定不移地推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视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价值体现,并依托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员工权益的真正实现。
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三合一”管理体系(QHSE),涵盖公司本部和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依托高效运行的QHSE管理体系和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为客户、供应商与分包商及相关方提供值得信赖的产品和各项服务,使其在健康、安全和环境等方面得到持续的保护。公司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将绿色发展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致力通过技术创新、方案优化,促进实现循环经济、绿色工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
公司力争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工程建设服务。公司重视技术优化和创新,以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加强生产管理,推行项目管理交底、协调会制度,强化项目过程控制,提高项目计划完成率,满足客户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公司把客户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目标,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工程回访和质量教育周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一流的工程服务和质量回报客户的信任。
公司秉承“合作多赢”的经营理念。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与项目业主、专利商、设备材料供应商、施工分包商等合作方保持良好协作,充分尊重并维护合作方的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有关技术机密、商业秘密。公司持续健全施工、采购分包的长名单、短名单制度,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合作方,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情形。公司与合作方规范签订业务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未发生相关合作方投诉情形。
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公司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致力为促进
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努力兑现国企担当。公司积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所在国、所在地区人员的就业,改善当地基础设施,通过志愿者服务、捐资助学、帮贫扶困等行动回馈社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具体说明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客观地反映公司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持续努力。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系统工程,优秀企业文化的支撑与配合在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至关重要。公司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一直不断在提升和充实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内容,全方位导入企业文化系统,对企业的理念识别系统和视觉识别系统进行了整合与提升,形成了“工作一流、满意十分”为主线的理念识别系统,并采用开展“文化周”活动、专场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反复宣贯,使得“勤奋工作,快乐生活”、“服务社会大众,精彩自我人生”等人生观、企业价值观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追求目标。2019年,公司完成新版宣传片拍摄、网站改版升级。公司微信公众号开辟“东华故事”“东华人物”等栏目,得到广泛好评和转发。公司获得了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二等奖。两篇政研论文分获中国化工政研会优秀研究成果一、二等奖,标志着公司在政治思想理论研究方面达到新高度,并获得“安徽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6、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资金活动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
按照有关要求,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
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核、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合格采购供方长名单,以招投标方式选择供货商。公司与质量优、信誉好的设备生产厂家保持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成本和进度。公司制定了各业务板块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付款结算等流程控制体系,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全面实行集中采购、阳光采购。2019年,公司加强采购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设置项目采购主管负责过程管理,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坚持全面比较分析价格,专人负责监造催交,及时准确处置质量问题,精准把控各个采购环节。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率为99.90%,物资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率为100%。
8、信息系统
公司实施“智能化”战略举措,构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在公司层面形成业务流程信息化,在项目层面实现工程项目的数字量化管理,打造“数字化工程公司”。
2019年,公司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并成功通过再评定。
公司对三维协同设计体系进行了流程梳理和优化,发布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引入AVEVA 公司的PDMS 三维协同设计平台,基于PDMS 平台的大量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并在部分项目中实施协同设计及数字化交付。公司实现SP3D、SW6、PKPM等一系列软件正版化,升级防火墙、内外网安全审计系统,开发公司数据资源安全系统,推进建设满足公司实际需求的先进的网络系统及其安全体系。
9、市场营销
2019年,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和行业战略,使经营工作与目标市场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公司领导联系大客户制度,打造大经营格局,继续完善公司领导分片负责的经营生产一体化机制,强化对目标市场谋划和大客户管理的力度。设立商务专家团队,全程参与重点项目的跟踪、策划、投标及合同谈判,加强对营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调整经营区域划分,重新选聘区域营销负责人和营销团队,做好区域市场的深耕细作、滚动发展,做好区域客户群的培育和长期维护。转变经营理念,确保经营工作合法合规。完善市场管理的经营分配机制,建立
市场开发成果的适度分享机制,持续保持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公司按月在生产运营会议上通报项目跟踪、投标报价、指标完成等情况,并定期发布《市场分析报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各项经营工作目标,力求以更加显著的经营成果奠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的合同签约任务。公司立足化学工程主业,以创新驱动业务多元化发展,继续稳固合成气制乙二醇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拓展传统化工领域和化工新产品领域,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齐头并进,适度改变单一化工产品占比较高的局面,合同结构日趋合理。大力承揽大型化工项目污水、石化产业基础以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合理控制环境治理、基础设施PPP业务的拓展节奏,稳步提高公司业务的非化工率。公司咨询设计合同签约成果显著,为后续经营工作创造了积极条件。10、研究与开发公司已设立多个省部级乃至国家级的研究中心,搭建了全方位、多功能的研发平台。2019年,公司完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东华科技-福州大学反应与分离技术联合实验室”挂牌并建设;“东华科技-南工大环境技术创新联合实验室”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荣获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安徽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多项荣誉,提高了新技术开发的成功率和稳定性。
公司不断推行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一系列奖励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公司重点关注新型煤化工、石油化工、新材料化工、市政环境等热点领域,审慎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又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新获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3项专有技术延续通过,1项专有技术成功认定。参与并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专利“一种节能型的酯加氢工艺”获评合肥市高新区高价值专利。
11、投资管理
2019年,公司成立投资审核委员会,建立相关专家信息库,发布《投资审核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投资事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以从源头上把控投资风险,并为董事会审议相关事
项提供参考。
公司业已建立了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了投资评审、筹建、运营、退出等各个环节,为规范开展投资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切实做好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力求在源头上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每半年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经济运行分析,编制投资后评估报告,有效加强对股权投资的后续监督和管控。
12、合同管理
公司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程序》、《合同法律审查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环节的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合同草案编制和控制、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及管理等。
公司合同管理主要涉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三方面控制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印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重大经济合同由公司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法律事务全方位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法律审查率达100%。
13、财务报告
在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月度、季度相结合的经济运行和财务报告分析机制。月度分析会主要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生产运营、技术研发等重要事项以及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质量、盈利及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重点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次月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季度分析会重点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战略规划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措施、逐一解决,以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支撑信息,切实发挥财务的预警
和引领作用。
14、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三位一体”的合规部门管理模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并指导子分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编制《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发展规划》、《合规管理规定》、《各部门和子分公司合规管理检查事项表》,为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发布《重大项目经营合同专项风险评估办法》。通过制定前置系统性、规范性的合同专项风险评估及其应对方案,提高重大项目经营合同的质量。发布了《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及督导办法》,通过对重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风险管理,进行项目风险预防和化解工作,杜绝重大风险的产生。制定境外业务风险防控系统解决方案,修编境外风险防控系列制度,加强海外风险防控。编制《2019 年度风险数据库》,组织年度风险分析评估,判断出年度重大风险清单。对前10 项重大风险制定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并发布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15、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和保密要求等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司重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执行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2019年,共发布各类报告96份,无一例更正或补充。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定为“B”等级。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
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1%或利润总额的10%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面所列的财务报表的错报情形,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资产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5%的错报时;小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10%,但大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5%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标准:是指除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0万元,但未达到1000万元时,被认定为
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不相关的舞弊;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民主决策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结论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难免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海外项目执行风险的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内控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