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事务所自2017年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从审计工作延续性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鉴证等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立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19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立信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事务所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18年底,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年、2018年、2019年,立信事务所受到的行政处罚分别为1次、3次、0次;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别为3次、5次、9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和上市重组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市重组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拟续聘立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询了立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立信事务所近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审议,认为: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 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该聘请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