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电运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764.90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397.82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8,907,652.74元,合计已使用1,665,792,815.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8,237,760.49元和理财收益 121,171,433.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1、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批准,广电运通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深圳银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其中:理财产品 |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44050186320100000127 | 549,586,600.19 | 500,000,000.00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696690353 | 177,714,617.38 | 100,000,000.00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 05871432000001698 | 63,409,617.78 | - |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 713366781841 | 89,562,632.78 | - |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 8110901012800175148 | 129,693,584.08 | 100,000,000.00 |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 8110901011900691198 | 28,688,225.22 | -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 05871876000003872 | 600,490,865.52 | - |
合 计 | - | 1,639,146,142.95 | 700,000,000.00 |
注:第1-5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6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7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1,552.98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33.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1,506.0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579.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5,506.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6.7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总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 部分变更 | 36,029.00 | 22,029.00 | 412.07 | 12,150.30 | 55.16 | 2017年2月 | 注1 | 不适用 | 否 |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部分变更 | 160,000.00 | 28,493.92 | 2,170.64 | 25,268.52 | 88.68 | - | 注2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5,523.98 | 115,523.98 | - | 115,523.98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变更投资项目 | ||||||||||
智能便民项目 | 是 | - | 14,000.00 | 6,562.25 | 7,647.54 | 54.63 | - | 注3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 是 | - | 60,506.08 | 5,956.95 | 5,956.95 | 9.85 | - | 注4 | 不适用 | 否 |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 是 | - | 5,000.00 | 32.00 | 32.00 | 0.64 | - | 注5 | 不适用 | 否 |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 是 | - | 66,000.00 | - | - | - | - | 注6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11,552.98 | 311,552.98 | 15,133.91 | 166,579.28 | 53.4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经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 2、受押运公司改制进度低于预期及收购竞争加剧的影响,押运公司收购进度低于预期,导致收购押运公司后的相关配套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从而影响了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建设的进度,实际投入与预期进度有所差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4.54万元,其中: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2,714.41万元,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5,4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两个项目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ATM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ATM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3:“智能便民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全面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15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9,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智
能便民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注4: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注5: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注6: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便民项目 |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 14,000.00 | 6,562.25 | 7,647.54 | 54.63 | - | 见附表1注3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60,506.08 | 5,956.95 | 5,956.95 | 9.85 | - | 见附表1注4 | 不适用 | 否 |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5,000.00 | 32.00 | 32.00 | 0.64 | - | 见附表1注5 | 不适用 | 否 |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66,000.00 | - | - | - | - | 见附表1注6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5,506.08 | 12,551.20 | 13,636.49 | 9.37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智能便民项目 (1)变更原因:原“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0,983.23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运通购快。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发生该情况。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该情况。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1、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银通变更为运通购快。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银通。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 40,651.00 | 2,714.41 | 2,714.41 |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 200,000.00 | 5,450.13 | 5,450.13 |
合计 | 240,651.00 | 8,164.54 | 8,164.54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70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智能便民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实施主体为运通购快,注册资本2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银通出资14,000万元,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提议、
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3,500万元、第二期款项3,500万元、第三期款项3,500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7,647.54万元。
(二)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60,506.08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5,956.95万元。
(三)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2.00万元。
(四)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人民币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也尚未发生相关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广电运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广电运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电运通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张宁湘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