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威复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晓东 | 联系电话:025-8338775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 | 联系电话:0755-8249202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华泰联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性规章、自律性规则等,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要覆盖以下几个方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相关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延期的情况,对于该情况,公司已经进行信息披露并说明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延期的情况 | 对于该情况,公司已经进行信息披露并说明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保荐工作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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