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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27项议案,没有监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会议 届次召开 日期议案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3月22日1、《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1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4月19日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6月6日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8月16日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在包头投资建设碳纤维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5、《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6、《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全资孙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12月6日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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