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2019年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19年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90.93亿元,与预计年内关联交易总额266.57亿元偏差率为28.38%。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在拟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时,各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但实际交易过程中,受到原燃材料价格、钢材价格波动变化及外部运输条件变化的影响,公司对销售、采购策略进行了适时的微调,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谭 燕) (刘中华) (向 凌)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