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0年4月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351 | 威尔药业 | 2020/4/1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2 | 《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基于审慎性考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的审议,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取消上述事项的意见。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0年3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 14点 30分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64号徐庄软件园研发五区5号楼三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
至2020年4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3.01 | 吴仁荣 | √ |
3.02 | 高正松 | √ |
3.03 | 陈新国 | √ |
3.04 | 樊利平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4.01 | 张灿 | √ |
4.02 | 杨艳伟 | √ |
4.03 | 贾如 | √ |
5.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5.01 | 吴荣文 | √ |
5.02 | 修冬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3.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吴仁荣 | |
3.02 | 高正松 | |
3.03 | 陈新国 | |
3.04 | 樊利平 | |
4.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 张灿 | |
4.02 | 杨艳伟 | |
4.03 | 贾如 | |
5.00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1 | 吴荣文 | |
5.02 | 修冬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