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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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