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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0-01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5月,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咨询与培训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业务,2019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款最高余额为5.64亿元,发生存款利息收入801.90万元,2019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31亿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预计2020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本金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过15亿元,预计存款利息收入1,000.00万元。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回避了表决。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2019 年预计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本金日实际发生最高

存款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款利息收入预计产生 1,000.00 万元。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收入为144.72万元,存款余额为 4.07亿元,无贷款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本金日最高存款余额5.64亿元,存款利息收入实际发生801.90 万元,2019年末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 43,099.83万元,贷款余额为 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 座4层7单元501、502

注册资本:50.5亿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 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93.17亿元,净资产84.98亿元,营业总收入12.84亿元,净利润9.06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实,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国电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等同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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