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家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家兴 | 是,实际控制人 | 10,630,000 | 31.47% | 3.17% | 否 | 否 | 2020年3月23日 | 2020年12月10日 |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 质押担保 |
合计 | 10,630,000 | 31.47% | 3.17%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其控制的组织—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简称“润鑫盛”)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家兴 | 33,774,705 | 10.08% | 17,830,000 | 52.79% | 5.32% | 0 | 0 | 0 | 0 |
青龙控股 | 71,300,654 | 21.28% | 49,310,000 | 69.16% | 14.72% | 0 | 0 | 0 | 0 |
润鑫盛 | 528,200 | 0.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05,603,559 | 31.52% | 67,140,000 | 63.58% | 20.04% | 0 | 0 | 0 | 0 |
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拍卖等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陈家兴 | 是,实际控制人 | 6,842,000 | 20.26 | 2.04% | 2019年3月26日 | 2020年3月17日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陈家兴 | 是,实际控制人 | 9,430,000 | 27.92 | 2.81% | 2019年4月1日 | 2020年3月25日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16,272,000 | 48.18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陈家兴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润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0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元。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3,414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3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19%,对应融资余额12,000万元。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收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润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润鑫盛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