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3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27,793,464股的10.07%;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股份13,6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1,5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本次质押及解押办理完成后,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5,131,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部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0年3月26日将其所持有的13,629,200股公司股份(其中,限售流通股8,673,100股,流通股4,956,100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质押式回购交易流通股部分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3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3月15日;限售流通股部分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3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3月15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其中限售股数(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资金用途 |
柴昭一 | 否 | 13,629,200 | 8,673,100 | 否 | 2020.3.25 | 2022.3.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35 | 1.65 | 个人资金需求 |
柴昭一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亦不存在被用作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柴昭一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0年3月30日将其质押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21,515,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股份的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2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22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柴昭一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21,515,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5.8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60%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0年3月27日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83,356,000股 |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0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35,131,2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2.1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24% |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提前解除,不存在延期情形,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个人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三、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5,131,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15%,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4.24%。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解押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