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五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