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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