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城控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曲德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人2020年 预计/授权金额2019年 实际发生金额2019年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建筑模块采购威信广厦模块住宅工业有限公司25,00011,72926,9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房屋/商铺租赁、商业管理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3,13011,79613,000
房屋租赁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450189190
合计48,58023,71440,09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威信广厦模块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信广厦”)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HAIRONG AHERNE;注册资本: 2,324.19万美元;主要股东:昆山诚商建材有限公司,中爱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预制装配式房屋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售后安装服务;住所:镇江新区安港路46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109万元,净资产4,747万元,营业收入11,729万元,净利润-3,024万元。因本公司董事吕小平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威信广厦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新城悦”)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戚小明;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新城富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3层2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5,822万元,净资产64,821万元,营业收入202,403万元,净利润31,611万元。

因公司与该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01755))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先生控制,西藏新城悦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发展”)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01030);实际控制人:王振华;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主要股东:富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住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682.42亿元,净资产578.16亿元,营业收入868.50亿元,净利润126.06亿元。因公司与该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先生控制,新城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威信广厦采购装配式建筑所需的建筑模块,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子公司出租吾悦广场商铺,以及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子公司、西藏新城悦及其子公司出租办公大楼,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上述交易的不同类型,综合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及相关经营成本,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相应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