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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并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级管理层及各子公司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规定评价原则、内容、组织、程序、方法及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有序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为导向,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新能源板块和半导体板块。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

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业务外包、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募集资金、关联交易、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综合运用人员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方法,充分收集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当期利润相关的,

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2%但小于0.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0.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2%但小于0.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0.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

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发生责任事故;遭受严重行政监管处罚;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的情形包括:除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形外,并按照缺陷影响程度分别认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1、内部环境评价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同时建立了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符合规范治理的要求。公司的治理机构按照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规范公司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2)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后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批评价后,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并按照阶段性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稳步推进实施,保障公司战略的有效落地。

(3)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部署,建立了以任务为编组、加强横向团队协作的矩阵化组织结构,强化部门制约和岗位牵制,确定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要求。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根

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人力资源能力的框架要求,建立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以编定岗、以岗定薪、强化考核、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效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员工职业能力,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环境友好、员工爱戴、政府尊重、客户信赖”的发展愿景,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要求中高层员工深入理解并率先垂范,强化思想和行动引领;有效利用宣传橱窗、微信、内部信息平台等信息发布渠道,强化全体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认同和实践;秉承“让员工更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的理念,增强员工归属感,形成团队向心力,促进长远发展。

(6)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制定了《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规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视宣传培训,树立责任意识,有效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公司规范生产流程,建立了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售后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司与

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发放薪酬和缴纳保险。依法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工会活动,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2、风险评估评价

公司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和业务开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关注和分析内外部风险的要素,识别内部和外部风险,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权衡风险和收益后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3、主要控制活动的评价

(1)采购管理

公司为规范采购业务管理,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需求与计划、供应商管理与选择、合同签订与执行、到货物资验收以及采购付款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透明度,避免盲目采购导致的库存积压和资金占用风险;规范物资验收环节,保证物资使用安全性;按照制度规定和合同条款严格审核付款依据及审批,正确履约付款和财务入账。

(2)销售管理

公司为规范销售业务管理,制定了《新客户导入管理制度》、《销售定价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明确了销售计划、客户资质及信用审批、产品定价、合同签订与执行、销售收

款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求,通过将申请与审批、销售与信用、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环节固化到业务流程中,实现了不相容职务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每月财务部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定期向客户发函询证,并督促销售部催收账款。

(3)资产管理

公司为规范资产管理,在存货方面制定了《仓储管理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及保管进行管控,定期盘点存货,保证账实相符;在固定资产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据此对申请、购置、出入库、登记、保管、调拨及处置实施管控,对重要资产进行投保,定期盘点,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在无形资产方面,按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专利进行管理,加强对无形资产权益的保护。

(4)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的相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计划、可研立项、招投标、设计及造价、施工、验收、后评价的操作规范,并按照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在实施中由监理公司和项目部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保证实施过程合法合规,同时保障建设目标的实现。

(5)资金管理

公司为规范资金管理,制定了《筹资管理程序》、《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等多个管理制度,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预算,制定筹资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按计划实施,保证投资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决策及协议审批,并按照出资计划出资,落实投资决策;公司通过预算管理经营性资金,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制度,保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提高资金利用率,有效保证资金安全。

(6)研究与开发

公司为规范研究与开发过程的管理,制定了《技术项目及费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无形资产》等多个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项目立项、物资使用归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核算、无形资产核算等业务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保证规范管理和准确核算。

(7)财务报告

公司为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部日常财务管理以及财务报告编制流程,以“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原则,明确了从会计记录至财务报告各环节的授权审批职责,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相应的财务系统操作,并在编

制财务报告前协同相关部门完成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等各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8)业务外包

公司为规范业务外包管理,制定了《外包控制程序》等多个管理制度,规范了承包方选择、过程管理、产品质量验收和承包商评估程序,严格按照业务程序监督管控,实现了外包业务的全过程监管,保证加工物资质量,规避外包风险。

(9)全面预算

公司为确保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顺利执行,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规定》等多个管理制度,每年末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管理规定编制次年年度预算,公司年度预算经董事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公司预算向下分解执行,每季度公司对预算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及考核。通过整体规划,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10)合同管理

公司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规定》等多个管理制度,规定了合同编制、评审、签订、履行和归档要求,按照合同的类型与金额设置不同的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对公司合同的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1)担保业务

公司为规范担保业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担

保法》和《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原则上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业务均取得了反担保财产,担保业务均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审批,保证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2)募集资金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环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13)关联方交易

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建立了《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公司间发生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侵占公司利益。

(14)信息披露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对符合对外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均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披露,在信息未公开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履行保密责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合公司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信息与沟通评价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一是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布公司要闻、重要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母子公司间以及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公司定期召开经营会议,由中高层员工参加,及时共享各体系公司的经营状况;三是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交流会,传达公司指示并进行工作交流。通过各种渠道的信息传递,加强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沟通和反馈。 同时,公司使用财务软件系统,实现财务数据信息化,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设置专门部门和人员,维护和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监督评价

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有权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财务账和资料;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有关财务报表披露和内部控制过程的监督;公司设立专职审计部,内部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

控执行等情况负责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处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6日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未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沈浩平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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