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税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