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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0BJA80066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汉王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汉王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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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汉王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汉王科技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汉王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3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2月12日,完成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发行(以下简称“网下配售”)540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2,160万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截至2010年2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3,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5,52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600.02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13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路演等费用677.93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852.05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77.95万元,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175号《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1,858.61万元,其中:

“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别软件系统及产品”项目完成开发目标,达到投产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53.90万元,项目剩余金额为2,846.10万元。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利用和改造已有设备和软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采集了部分样本数据库和语料库,减少了设备采购和软件外购支出,导致该项目资金结余。201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剩余2,846.1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变更为购建汉王南方研发中心基地大厦的议案》,同意将“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72.63万变更为购建汉王南方研发中心基地大厦,并经2012年4月17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12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除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外,公司于以前年度按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5,630.41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88,143.35万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于以前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无新增承诺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0.00万元;超募资金使用11,915.15万元。其中,根据2010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汉王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制造”)进行增资,汉王制造本年使用超募资金1.55万元,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2018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剩余全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汉王制造共计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超募资金11,913.6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344.4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业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根据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综合财务费用,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经2011年1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公司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4000万元转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立的专户;将该专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开立的专户。

2、将公司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开立的专户;将该专户中的募集资金2000 万元转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立的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该专户中。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由公司财务部门分项目设立台账,对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分项目记录台账,账目清晰、完整;使用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在规定的项目和范围内取得最大的效益成果。公司对汉王制造超募资金的审批和支取严格监督管理,其审批、支取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在募集资金实际支付使用上,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日常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性质银行对账单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廊坊燕郊支行0410001429300028240活期344.46
合计344.4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95.85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223.7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43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0.2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中国工商银行廊坊燕郊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0。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人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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