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概述
于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会计准则”)。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
期间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