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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31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66.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50.58万元。截至2020年2月10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5107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0年3月26日,募集资金已使用20,907,018.76元,账户余额435,916,327.94元(其中:利息收入317,546.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备案情况
1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3,882.9823,882.98川投资备(2018-510699-38-03-247367)JXQB-0020号
2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6,767.606,767.60川投资备(2018-510699-39-03-248039)JXQB-0024号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 计45,650.5845,650.58-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资项目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960,942.4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1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38,829,800.00238,829,800.001,946,288.781,946,288.78
2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67,676,000.0067,676,000.006,014,653.706,014,653.70
合计306,505,800.00306,505,800.007,960,942.487,960,942.48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960,942.48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号),

认为:英杰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

电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英杰电气在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号)。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7,960,942.48元。

(四)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置换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号),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7,960,942.48元。

六、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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