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27以现场会议和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不受签署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邱业致女士和董事谢威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3月27日,向4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85万股,授予价格为1.00元/股。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修订背景和原因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的附件,应当同步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1. 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的内容修订同步;
2. 根据实际操作层面需要对一些涉及实操细节的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人,拟于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