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达到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2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42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以成就。同意以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85.00万股。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