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1,372,91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6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瑞药业、国瑞 | 指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物流 | 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前景 | 指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国药健坤 | 指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空港 | 指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国控北京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国控华鸿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国控天星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国控康辰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国控盛原、兰州盛原 | 指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青药集团 | 指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人福 | 指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泊云利民 | 指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国药科技 | 指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ational Medicines Corporation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HARM(CNCM 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姜修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霖 | 王渴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电话 | 010-67271828 | 010-67271828 |
传真 | 010-67271828 | 010-67271828 |
电子信箱 | zhulin7@sinopharm.com | Wangke20@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网址 | www.cncm.com.cn |
电子信箱 | gygfzqb@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股份 | 60051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颖、肖慧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44,644,476,404.16 | 38,739,827,104.46 | 15.24 | 36,284,746,328.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3,898,686.53 | 1,404,095,400.68 | 14.23 | 1,141,484,94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5,589,827.24 | 1,264,407,915.94 | 23.82 | 1,016,716,330.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6,070,491.39 | 981,654,068.22 | 80.93 | 1,074,491,395.51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37,090,367.14 | 9,232,394,076.27 | 14.13 | 8,181,194,100.38 |
总资产 | 24,193,651,172.80 | 21,509,768,350.39 | 12.48 | 20,165,954,616.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050 | 1.8313 | 14.95 | 1.55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050 | 1.8313 | 14.95 | 1.55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548 | 1.6491 | 24.60 | 1.57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1 | 16.23 | 增加0.08个百分点 | 16.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2 | 14.62 | 增加1.30个百分点 | 21.5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048,891,243.77 | 10,973,187,362.76 | 11,687,785,870.95 | 11,934,611,926.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6,447,029.99 | 468,163,564.60 | 316,707,020.01 | 532,581,071.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85,244,582.23 | 443,067,857.03 | 309,456,417.96 | 527,820,97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9,202,468.45 | 1,540,468,450.17 | 391,050,571.37 | 693,753,938.3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2,780.72 | -710,236.66 | -527,977.3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 66,778,781.83 | 53,849,014.81 | 54,957,070.04 |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47,775,337.25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0,906,156.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23,981.98 | -15,249,972.02 | -27,833,538.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5,719,153.8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048,395.55 | -5,843,624.25 | -52,573,445.6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364,764.29 | -8,076,851.00 | -7,934,983.46 | |
合计 | 38,308,859.29 | 139,687,484.74 | 124,768,618.67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539,419.43 | 1,147,114,392.05 | 552,574,972.6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4,834.35 | 33,650,648.67 | 9,645,814.32 | 292,661.6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合计 | 723,544,253.78 | 1,285,765,040.72 | 562,220,786.94 | 292,661.69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上期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影响当期利润的金额是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获得的股利收入。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业务依然以医药流通为主,药品分销占90%以上份额,且在北京地区医药商业保持龙头地位。随着医药改革逐步深入,公司北京地区直销业务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地区占有率稳中有增,规模优势明显。全国分销业务网络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受到两票制政策影响,区域分销业务缩小,但外埠分销业务在进口分销业务带动下保持较好的持续发展态势;全国零售业务稳定增长,规模有所提升。公司在麻精特药渠道一直保持着龙头地位,市场份额稳定在80%左右,在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和声誉,并与政府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为推动行业整体的发展发挥良好的作用;多年来公司一直保持着积极传递关爱癌痛患者的“无痛化”用药理念,在改善临床用药观念、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增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药品等方面体现了行业领军企业的使命和责任。2019年公司在总体经济、市场及政策大环境下,公司总体发展与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并高于过去两年的增长水平;公司收益水平在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医药批发企业中依然保持中等偏上的水平。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在全国业务方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业务是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在全国三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全国性批发企业中,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保持80%的市场份额且在行业中始终居于龙头地位。进口保税业务依托口岸优势,作为国药控股在北方区域的进口保税分销服务平台,借助母公司国药控股的全国最大药品分销专业网络,协助进口供应商实现对经销商的精准覆盖,有利于在两票制背景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零售直销业务已覆盖全国500强连锁和众多单体药店,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家门店,渠道延伸共覆盖超过8万家门店;在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背景下,零售直销业务紧抓过期专利药和仿制药从院内市场向零售市场外延的趋势,积极做好市场布局。
在北京区域市场中,国药股份实现北京地区二三级医院的100%覆盖,并覆盖超过4600家基层医疗机构。二三级医药销售稳居区域首位,具有强大的北京医疗终端覆盖及服务能力。公司通过建立营销资源对接平台,为供应商、推广商提供业务对接服务,提升供应链价值;为医疗机构
改善诊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持。随着医改不断深入,在医院不断优化配送商的趋势下,公司持续巩固医疗终端市场地位,确保公司医疗终端合作的稳定发展。血液制品业务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医药市场的一级商中,公司销售产品最全、份额最大、信誉最好。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医药政策环境,以及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国药股份在董事会带领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顺势而动,因时而变。对外,加快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变,深挖市场增长潜力,巩固传统业务龙头地位,创新供应链增值服务模式;对内,发挥融资功能,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运营质量,确保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整体经营和资产情况
2019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46.44亿元,同比增长15.24%;利润总额24.27亿元,同比增长19.94%;净利润18.8亿,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4亿元,同比增长14.23%;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5.66亿元,同比增长23.8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7.7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41.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5.37亿元,每股净资产13.97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6.31%。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05.9亿元。
二、投融资破冰启航
1、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严格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规范三会审议流程,定期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报告,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化、管理规范化,从短期、长期全面增益新股份企业价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启动暂时补流项目(详见公告临2019-024),本年度将闲置募集资金7.75亿元暂时用于补流, 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融资项目突破启动
前瞻启动资产证券化项目,打破公司融资瓶颈。公司根据国内资本市场现状、融资监管环境导向以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快速启动发行资产证券化ABS项目,初步研究拟发行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采用储架模式分期发行方式(详见公告临2019-055)。该项目借助资本平台为公司开辟新的融资通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助力公司经营发展。
同时,公司积极研究相关的融资工具,拟开辟新的融资通道,以期降本增效。
3、投资项目试水布局
在特色业务板块引入战略投资者,为构建新发展平台夯实基础。专注于器械IVD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国药科技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引入战略投资人(详见公告临2019-050);专注于口腔产品营销的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通过将全部少数股东股权转让给战略合作方的方案,为国药前景引入新的战略资源,实现快速发展。
三、战略再规划、夯实管理,提升经营、回报股东
(一)战略规划研究布局
2019年,公司董事会深化战略定位,勇于改革创新,为制定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提前规划部署。董事会将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聚焦特色医药健康产业的资源整合平台,对公司总体战略框架和子战略充分研讨,提前布局,实现国药股份创新转型再飞跃。
(二)加强运营管理,夯实经营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规经营管理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绩效和管理细则,落实应收账款专项管理工作,重点对两金压控、预付账款管理、采购返利管理、“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推动公司风险防控到位。
(三)推动一体化管理
公司区域一体化相关工作步入实质阶段:在区域业务层面,通过区域直销业务管理中心,统筹区域直销业务管理;通过医院管理部和采购管理部,承接区域内销售和采购相关工作的协调任务。职能管理方面,各职能部室按线条完成工作对接,完成了资信管理一体化BI系统的开发,组织实施财务共享实施方案。
(四)业绩对赌圆满收官
2019年是重组四家公司三年业绩对赌最后一年,国药股份凝心聚力,推动四家重组公司拼搏奋发,克服不利局面,全面达成业绩承诺,实现了圆满收官,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五)股东回报
科学设计2018年度分红配送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5,761,756.40元,占归母可分配净利润的23.37%,充分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的良好回报。
四、优化业态结构,固优补短,促多元业态发展
1.积极适应带量采购,医院直销业态实现快速增长
2019年,公司共取得22个品种、37个品规的“带量采购”配送权,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按照“一家集采、5家配送”的原则,整体新引进两个厂家共5个产品,带量采购品种累计销售额居北京区域市场首位。截至12月底,公司整体医院直销同比增长12.72%,近三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
2.社区基层医疗发展态势良好
随着北京市场基层医疗配送权的放开、品种目录的扩大、分级诊疗政策的实施,社区基层医疗市场持续扩容,但是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依然以为社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增值服务为抓手,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客户需求,如国控北京开展“送药到家”项目,公司本部开展的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以及糖尿病眼底筛查项目,都是针对社区客户的需求“痛点”,提供解决方案。
3.麻精类业态打造差异化服务、保持竞争优势
2019年,公司继续提升麻精类客户的专业化学术服务水平,并逐步形成公司特有的培训体系和特色,提升客户合作黏度。在新品引进方面,公司取得3个二类精神药品及1个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总经销权(除重庆外)。2019年,公司顺利推进与国家卫健委和中国麻协合作的“电子印鉴卡”三期。截至12月底,公司麻药类业态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52%。
4.创新零售业务模式促进销售增长
2019年,公司深化与一线电商平台合作,在品规数量和销售量上均有大幅增长。截至12月底,共销售67个品规,销售额过亿。引进治疗丙肝新药,实现全国直供DTP品种零的突破,为零售直供模式积累经验。
公司自营的国药商城电商平台,积极尝试营销转型,建立呼叫中心,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尝试主动营销;正式上线口腔培训服务平台;与银行洽谈建立授信体系,为商城承接更多口腔器械设备奠定基础。
5.完善学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进营销转型
2019年,公司多家子公司加大学术营销业务拓展。国控华鸿坚持“三覆盖”(医院、科室,医生)原则,继续开拓空白市场,同时健全经销商评价体系;国控康辰继续保持血液制品学术推广优势,占据区域市场龙头地位;国药前景确定无痛、牙周、正畸、感控四条产品线重点发展战略;国药健坤继续聚焦于社区终端学术推广,持续提升学术推广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6.加快市场布局,大力拓展器械试剂业务
2019年,公司全面落实国药控股 “3+2”发展战略,大力拓展器械试剂业务。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丰富器械产品线,通过股权收购及新设公司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器械业务。控股子公司国控华鸿持续优化器械SPD业务模式,顺利续标医院器械集中配送服务项目;加强二级以上医院的开户和覆盖,拓展器械直销业务。控股子公司国药科技与医院续签“集采统配”合同。截至12月底,累计实现器械试剂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93%。
7.国瑞药业稳步发展,合肥技术中心投入运行
2019年,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重点推进营销模式调整,加强合规经营、质量确认体系建设以及一致性评价研究等工作。
国瑞药业的合肥技术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已完成35个项目研究工作。重点推进无水乙醇原料及制剂研发项目,加快已立项8个品种一致性评价研究进度。
8.国药物流优化物流配送、国药空港发挥特色优势
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持续优化物流配送环节,加强冷链运输环节监管,启用新开发的订单波次管理功能,开展中邮AGV项目,提高零头货品仓储和拣选能力。
控股子公司国药空港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多措并举确保进口药品检验时效性,做好保税仓储业务服务,全年进口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
五、2020年经营思路
(一)、战略革新,坚持特色+的发展核心
守正出奇,构建国药股份特色+医药健康生态平台。核心在于:一是传统业态特色+。即坚守传统业态恒强发展,联接创新,改变传统盈利模式结构,形成国药股份特色标准护城河;二是特色业态规模化。即发力特色业态平台构建,吐故纳新,资本产业深度耦合,打造国药股份特色领域标准品牌,构建数个国药股份百十亿级特色产业集群;三是特色赋能多元化。即借助互联网+医疗和大数据思维,借助资本和创新驱动,打破思维局限,多元发展,助力国药股份公司特色医药产业平台融合共生。
(二)、战略坚定,坚持传统业态的创新定力
1、直销业态快速实现集中度提升。对外,侧重集中制提升,加快市场和渠道归拢,发挥所长、资源配置,快速提升市场份额;对内,加快五家公司管理和文化融合,打造特色差异化战略,充分发挥品种、业态、渠道、资金和增值服务各项特色优势,实现集中和特色优势的有效配置,实现国药股份特色+,成为北京市场绝对的医药商业龙头。着眼未来,加大优势品种储备,总结延续在第一次“4+7”带量采购中的有益经验,上游延伸、终端下沉,利用国药股份的口岸平台和优势资源,加速储备创新药和带量采购等市场优势前景品种,积极应对带量采购后续政策。
2、分销业态坚持逆势增长。“两票制”已实行两年,行业格局深刻变革,国药股份内接电商平台和特色零售资源,外接国控平台背景,利用品种储备优势和渠道优势,实现逆势增长,未来,在延续传统优势基础上,将致力于响应客户需求,提供综合性智慧解决方案,改变盈利模式结构,探索供应链价值延伸服务,坚持逆势增长,创新突破。
(三)、战略升级,发力特色业态的规模增长
着力构建数个百十亿级规模的国药股份特色产业集群,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实现先者更先,强者恒强。
1、探索构建麻特药领域的产业集群。前端延伸,归集资源,增加新进品种范围,扩大保有品种规模;借助麻药原有的溯源平台项目、改造升级,产投融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监管要求,合理引导市场规范用药,践行行业企业标准,实现麻特药领域企业的战略领先、标准领先。
2、探索构建口腔领域的产业集群。前景口腔的顶层结构已完成优化梳理,下一步,将借助前景口腔的渠道和品牌优势,产投并举,全国网络布局,探索打造全国一体化的口腔专业服务商平台,成为行业标杆。
3、探索构建特医领域的产业集群。抓住特医领域的行业标准规范时机,借助国瑞药业的生产能力储备,在特医的蓝海领域尝试探索,丰富业态结构,努力培育国药股份创新转型下新的特色增长点。
4、探索器械检验领域的特色业务发展之路。国家政策引导下,器械耗材领域正在迎来蓬勃发展浪潮。国药股份应把握重大战略机会,以强大的渠道优势和国控平台背景,结合资本融合,为上下游提供产品引进、生产、配送、营销和标准服务等一揽子菜单服务解决方案,分享器械耗材、诊断试剂的市场发展机会,走出公司的特色业务发展道路。
(四)、战略重塑,实现思维突破的多元发展
1、思维突破,提升平台和大数据思维。思维技术革新,将是未来医药领域发展的新常态,传统业态必须突破思维、拥抱变化,才能新生。国药股份要重点关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等,联结到公司传统和特色业态中,追溯全生命周期,重构业态领域的行业价值。
2、探索互联网+医疗的行业发展机会。可以预判,疫情的爆发,将会推进互联网医院、远程诊疗和处方外流等政策的出台,行业竞争格局将深刻变革,“互联网+医疗”势必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国药股份要提前思考、谋定布局。一方面,加快市场布局、关注C端,对接国药商城,开设专业化药房,承接处方药外流市场,重点做好信息系统等软硬件开发,建立全程可追溯系统标准。另一方面,针对终端下沉,分级诊疗加快,二级医院和社区医院将成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重点,渠道变化,重点关注、提前谋划、积极应对。
(五)、战略融合,发挥资源配置的引领增效
1、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做好换届招聘工作,重大事项事前研讨、集思广益,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会战略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坚定落实党委部
署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前置审批要求,严格合规守纪,增强国药股份领导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充分发挥投融资驱动功能。把握现在价值企业估值下降的机遇期,充分发挥国药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投融资功能,深化投资战略,发挥融资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本增效,驱动业态快速发展,真正实现投融资价值功能。
3、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做好人才吸纳培养和战略储备,为公司实现新的战略发展,配置核心资源。继续推进混改试点项目和绩效改革项目,提高参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提高运营质量,推动业态优化升级,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时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从行业政策、党纪法规、市场变局、竞争变革,全方面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46.44亿元,同比增长15.24%;利润总额24.27亿元,同比增长19.94%;净利润18.8亿,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4亿元,同比增长14.23%;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5.66亿元,同比增长23.8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7.7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41.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5.37亿元,每股净资产13.97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6.31%。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05.9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644,476,404.16 | 38,739,827,104.46 | 15.24 |
营业成本 | 40,736,871,644.16 | 35,320,731,172.39 | 15.33 |
销售费用 | 1,048,411,619.03 | 1,043,658,606.12 | 0.46 |
管理费用 | 425,435,061.47 | 398,282,544.54 | 6.82 |
研发费用 | 44,928,354.30 | 34,414,494.04 | 30.55 |
财务费用 | 10,551,208.43 | 40,623,753.25 | -7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6,070,491.39 | 981,654,068.22 | 80.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61,507.93 | -194,589,921.2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6,823,322.09 | -1,072,905,206.3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子公司国瑞药业因一致性评价及储备品种再投入所致。财务费用:市场利率下降,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减少,银行借款减少,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因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公司加大催收回款力度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46,163,444,832.72 | 42,702,870,031.78 | 7.50% | 14.76% | 14.55%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995,674,947.37 | 454,284,536.55 | 54.37% | 5.12% | 27.74% | 减少8.08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240,956,729.63 | 153,146,077.79 | 36.44% | 12.18% | 5.16% | 增加4.24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849,306,152.67 | -2,631,787,388.12 |
合计 | 44,550,770,357.05 | 40,678,513,258.00 | 8.69% | 15.11% | 15.24%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46,163,444,832.72 | 42,702,870,031.78 | 7.50% | 14.76% | 14.55%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995,674,947.37 | 454,284,536.55 | 54.37% | 5.12% | 27.74% | 减少8.08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240,956,729.63 | 153,146,077.79 | 36.44% | 12.18% | 5.16% | 增加4.24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849,306,152.67 | -2,631,787,388.12 | ||||
合计 | 44,550,770,357.05 | 40,678,513,258.00 | 8.69% | 15.11% | 15.24%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北京地区 | 43,464,775,457.75 | 40,144,763,064.02 | 7.64% | 15.25% | 15.00%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1,085,994,899.30 | 533,750,193.98 | 50.85% | 9.95% | 36.38%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合计 | 44,550,770,357.05 | 40,678,513,258.00 | 8.69% | 15.11% | 15.24%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主要业务分行业主要为:
1、商品销售,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国控北京、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国控康辰、国药前景、国药健坤和国药空港(一部分)、兰州盛原,属于医药商业业态,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产品销售,即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为医药工业业态;
3、仓储物流,即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和国药空港(一部分),主要为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态。主要业务分地区情况是:
北京地区,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在京子公司;其他地区,主要指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兰州盛原。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2,702,870,031.78 | 104.98 | 37,278,433,144.42 | 105.61 | 14.55 | 公司主业发展健康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454,284,536.55 | 1.12 | 355,631,597.19 | 1.01 | 27.74 | 国瑞原材料上涨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153,146,077.79 | 0.38 | 145,628,277.66 | 0.41 | 5.16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631,787,388.12 | -6.47 | -2,481,263,496.90 | -7.03 | 6.07 | |
合计 | 合计 | 40,678,513,258.00 | 100.00 | 35,298,429,522.37 | 100.00 | 15.24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2,702,870,031.78 | 104.98 | 37,278,433,144.42 | 105.61 | 14.55 | 公司主业发展健康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454,284,536.55 | 1.12 | 355,631,597.19 | 1.01 | 27.74 | 国瑞原材料上涨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153,146,077.79 | 0.38 | 145,628,277.66 | 0.41 | 5.16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631,787,388.12 | -6.47 | -2,481,263,496.90 | -7.03 | 6.07 | |
合计 | 合计 | 40,678,513,258.00 | 100.00 | 35,298,429,522.37 | 100.00 | 15.2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17,400.9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5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59,677.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6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85,584.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9%。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048,411,619.03 | 1,043,658,606.12 | 0.46 |
管理费用 | 425,435,061.47 | 398,282,544.54 | 6.82 |
研发费用 | 44,928,354.30 | 34,414,494.04 | 30.55 |
财务费用 | 10,551,208.43 | 40,623,753.25 | -74.03 |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4,928,354.3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9,732,393.75 |
研发投入合计 | 64,660,748.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4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6,070,491.39 | 981,654,068.22 | 80.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61,507.93 | -194,589,921.2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6,823,322.09 | -1,072,905,206.36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241,882,885.64 | 1.00 | 143,347,590.78 | 0.67 | 68.74 |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应收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金额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7,484,129.22 | 0.07 | 31,821,610.55 | 0.15 | -45.06 | 待抵扣增值税额减少 |
在建工程 | 12,116,297.19 | 0.05 | 74,533,685.31 | 0.35 | -83.74 | 国瑞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
开发支出 | 60,669,863.41 | 0.25 | 44,456,435.19 | 0.21 | 36.47 | 子公司国瑞一致性评价的投入和储备品种再注册投入 |
短期借款 | 348,921,806.48 | 1.44 | 983,929,691.96 | 4.57 | -64.54 | 本年归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1,623,464,588.26 | 6.71 | 1,131,979,790.00 | 5.26 | 43.42 | 使用票据付款金额增加 |
合同负债 | 68,304,955.11 | 0.28 | 101,262,334.98 | 0.47 | -32.55 | 下游客户优先使用预付款清理应收账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182,909,133.30 | 0.76 | 116,265,305.94 | 0.54 | 57.32 |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职工薪酬金额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22,334,255.43 | 0.92 | 158,585,141.25 | 0.74 | 40.20 | 应付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7,114,392.05 | 4.74 | 594,539,419.43 | 2.76 | 92.94 | 票据回款比例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993,274.89 | 0.44 | 71,527,714.24 | 0.33 | 49.58 | 预提费用增加及使用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41,000.00 | 0.00 | 1,374,000.00 | 0.01 | -31.51 | 内退人员减少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33,650,648.67 | 0.14 | 24,004,834.35 | 0.11 | 40.18 | 公允价值提高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资产
资产 | 2019年 | 2018年 |
其他货币资金 | 75,311,059.60 | 45,514,327.87 |
应收款项融资 | 35,482,704.22 | |
合计 | 75,311,059.60 | 80,997,032.09 |
应收款项融资质押系集团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用以担保在银行授信项下的应付票据。
其他货币资金 | 2019年 | 2018年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4,873,064.60 | 41,024,574.70 |
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3,678,511.69 | |
保函保证金 | 437,995.00 | 811,241.48 |
合计 | 75,311,059.60 | 45,514,327.87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上升的复杂局面,北京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统筹推动疏功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统计局数据显示,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37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重点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长6.2%,仅次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业增长。
(一)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市场需求持续稳定。根据卫健委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北京市医院诊疗人次为12529.9万人次,较2018年1-10月增长7.3%。预计2019年医疗机构诊疗人次保持相对稳定增长,有利于医疗市场规模总体的放大和基层医疗的稳步发展。有利于当地较大规模医药商业企业的发展。
2.人口老龄化依然呈现加速趋势,相关疾病的医疗、服务及药品费用支出将持续增长,进一步推进医药行业的整体发展。
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支付能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及健康意识不断提升,这些因素均促使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增加,根据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增长14.2%,比2018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速提升了1.6个百分点。
4.随着慢病发病率的增加带动相关医疗费用支出的提升,对医药行业发展也起到了推进作用。
5.医改持续深入,医疗资源的合理优化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医疗快速增长,医药分开改革、处方外流有利于医药零售直销业务快速发展。
6.国家政策对仿制药、创新药的支持,加快了新药发展,带动医药行业发展。据《中国重大新药创制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20年版)》显示,2016年至2020年间国家重大新药专项投入和药物研发经费政府总投入均较2011年至2015年的5年间翻倍。
7.2019年国家明确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畴。“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多地出现处方流转平台。
8.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独立,有利于药品研发和创新。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医保控费的持续推进,并限制不合理用药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药物消费的增长。
2.药品降价进一步压缩药企利润空间。2019年实施的4+7带量采购,进一步促进药品价格下降,推进药企转向高质量发展。另外,三明联盟、深圳GPO、广州GPO、上海GPO、广西GPO等多重采购模式的联合作用,以及医保谈判准入品种数量增加等,进一步促使药品价格下降。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等政策逐步落地,以及医保控费,医院货款回笼周期延长,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提升了医药企业的资金成本。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25)。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拓展国控天星在器官移植专业领域的医疗器械销售,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按照专业线条布局公司的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2019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36)。此次增资有利于泊云利民的经营发展、加快其业务推广,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同比例增资控股子公司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49)。此次增资有利于国药健坤的经营发展、拓展销售业态、加快其业务推广,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4,834.35 | 33,650,648.6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权益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19年营业收入 | 同比(%) | 2019年净利润 | 同比(%) | 营业范围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61.06 | 48,301.67 | 151,622.81 | 106,766.45 | 100,338.95 | 5.43 | 4,998.01 | 10.21 | 新药、成药制造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6.30 | 9,062.00 | 34,183.69 | 24,269.19 | 21,793.18 | 12.99 | 3,563.56 | 21.50 | 仓储服务等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9,881.61 | 5,430.76 | 7,285.15 | 85.00 | 567.15 | -41.15 | 仓储及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7,440.66 | 17,667.88 | 12,326.25 | 41,377.25 | -14.03 | 890.30 | 6.26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9,514.98 | 8,021.22 | 10,351.33 | 15.05 | 2,968.44 | 68.37 |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500.00 | 5,033.38 | 359.27 | 13,263.00 | 81.33 | 74.72 | 79.22 | 销售医疗器械等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65,240.00 | 574,488.72 | 220,881.70 | 1,255,171.12 | 10.77 | 35,381.56 | 25.3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00 | 35,000.00 | 316,352.32 | 127,453.01 | 625,476.08 | 17.30 | 24,454.10 | 7.80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3,000.00 | 151,057.16 | 58,674.32 | 299,633.35 | 16.82 | 10,387.14 | 18.6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00 | 311,871.10 | 86,551.63 | 633,696.47 | 17.81 | 25,743.54 | 112.48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00.00 | 7,711.16 | 2,554.50 | 9,057.45 | 123.47 | 403.02 | 191.83 | 药品销售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08 | 13,956.28 | 26,216.25 | 24,305.58 | 8,875.27 | 8.66 | 1,179.70 | -95.62 | 麻精药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9,352.70 | 523,306.08 | 352,002.62 | 400,551.50 | 27.51 | 113,194.58 | 41.33 | 药品生产、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空港:原有自营业务转变营业模式为仓储业务,导致净利润减少。国药前景:药品推广服务保持增长,导致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较大。国药科技:原有客户业务量增加,且新客户数量增加,导致收入净利润增长。国控天星:重要品种代理原因,毛利额大幅增长,各项费用略有减少,导致净利润增加。国控盛原:业务发展和新品种的扩充导致收入和净利润增加。青药集团:因2018年对子公司青海制药厂股权处置导致净利润减少。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增速略有回升。据商务部药品流通统计系统数据显示,2019年1-3季度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7247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8.78%,增速较同期上升1.44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449亿元,同比增长9.97%,增速上
升1.06个百分点。
2020年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将主要体现在几方面:
1.带量采购第一轮的扩围和第二轮的启动,继续促药品价格下降、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变经营模式。根据2020年第二批带量采购的文件精神,未来国家将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带量采购制度,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医药企业将不得不在提质增效上做文章,加强创新研发,厂家会更加注重院外市场的开发。
2.创新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2020年1月起效的新医保目录加快对创新药引进,创新药企通过医保后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而国家政策和税收双优惠,鼓励和促进本土创新药企业发展,新药将成为医药行业的核心主题。
3. DRG将影响医药市场格局变化。2019年6月发布的《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DRG系统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DRG是进行医疗行业的绩效评估和运行机制考核的手段,改变的是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而医药终端市场运行机制的改革,必将带来医药市场格局的变化。
4.终端用药结构进一步变化。2020年1月1日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5.跨国药企在中国高速增长,与本土药企竞争加强。跨国药企除了加快把自己的创新药引入中国外,通过降价参与带量采购,部分跨国药企加速进入医保准入谈判,新版医保目录中标的52种新增西药中,有41个来源于诺华、辉瑞等跨国药企。部分跨国药企如葛兰素史克、德国勃林格殷格翰、阿斯利康等瞄准中国基层市场,将其视为未来拓展的重要市场。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打造“特色医药健康产业资源的整合平台”,聚焦医药健康领域的流通分销和创新服务,使国药股份成长为战略领先、科技领先、效率领先、价值领先的特色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不断助力健康中国,到2025年实现“健康产业创新服务的引领者”的目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经营计划围绕三个方面推进:
1.转变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结构。由分销为主的传统配送业务模式转变为多元并举、围绕医疗、零售及相关健康产业向多领域业务发展,在稳固原有业务、渠道基础上,丰富和完善品类结构,加大器械及耗材、饮片、特医、保健等健康品类业务开发力度;进一步拓展创新模式,如SPD、学术外包、营销推广及服务、创新药物服务、专科健康服务等,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实现发展目标。
2.转变发展方式。2020年在巩固存量业务及传统业务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方向,细分战略,明确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加大投资力度,拓展新兴业态,立足北京、走向全国。在新业态发展方式上,进一步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公司,引入更多优质的战略合作者,加速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3.转变管理机制。面对医改政策推进、创新业务发展、集团管控需求和合规经营要求,公司将推进管理机制转变,进一步落实由医药流通传统业务模式向健康行业创新服务模式转变。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司以药品经营为主,化学药品销售份额占绝对优势,药品价格调整对该品类业务增速及收益存在不利影响。2019年公司经营品类中,药品占94%销售份额,虽然销售份额同比下降但依然占主导地位,其中,化学药占药品销售76%;中成药占药品销售12%份额且同比略有缩小。2019年医疗器械及耗材保持快速增长,销售份额虽有提升但份额不足,对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拉动力尚小。公司2019年引入创新药和新上市产品业务规模占比仍较小,公司品类发展趋势虽然同终端需求相符合,但产品结构依然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特殊药品面临降价风险。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长期以来处于半计划经济模式,目前价格政策沿用多年保持稳定。随着医药改革深入,以及国家医药政策导向,此类药品价格调整预期逐渐接近。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为公司收益稳定的核心业务,该品类价格一旦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带量采购的扩展范围难以估计,目前第二轮全国范围带量采购会对公司相关药品产生一定的降价风险。但在全国、各省以及联盟等各个层面,在药品和器械两个领域,下一步新的带量采购规模仍难以估计,如规模过大有可能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对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的上下游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带来一定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公司通过上下游拓展、产品结构调整及新渠道的拓展等,努力降低不利影响。公司相信,上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新冠疫情逐渐结束,社会生产和经营回归正常,公司相关经营业务也将逐步恢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4,404,3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5,761,75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5月31日,本次分红事宜已全部执行完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3,898,686.53元人民币,剔除按母公司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90,389,510.4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提取),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513,509,176.06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1,372,91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 每10股送 | 每10股派 | 每10股转 | 现金分红的数 | 分红年度合并报 | 占合并报表 |
年度 | 红股数(股) | 息数(元)(含税) | 增数(股) | 额 (含税) |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6.38 | 0 | 481,372,912.70 | 1,603,898,686.53 | 30.01 |
2018年 | 0 | 4 | 0 | 305,761,756.40 | 1,404,095,400.68 | 21.78 |
2017年 | 0 | 4.5 | 0 | 345,120,164.10 | 1,141,484,949.42 | 30.23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份限售安排;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7,653.54万元、30,528.87万元、34,751.81万元。2、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7,406.78万元、8,662.63万元、10,126.66万元。3、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8,203.05万元、20,984.00万元、23,764.65万元。4、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9,505.35万元、22,303.63万元、25,670.49万元。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7,653.54万元、30,528.87万元、34,751.81万元。2、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8,203.05万元、20,984.00万元、23,764.65万元。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7,406.78万元、8,662.63万元、10,126.66万元。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是 |
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是 |
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四川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宁波建奇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 | 2011年3月,国药集团公司进一步承诺将以国药控股作为医药商业运营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其内部与国药股份的业务和资产整合工作,争取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将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为履行承诺,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公司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积极推进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和决策及审批流程复杂,相关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 | 承诺时间:2011年3月12日;期限:5年。延期承诺时间:2017年3月11日;期限:1 | 是 | 是 |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事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延期一年履行承诺的议案,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切实履行相关承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文件。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发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成的相关公告。 | 年。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完成,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了包括国控北京100%股权,国控康辰100%股权,国控华鸿60%股权,国控天星51%股权,并与交易对方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四项交易标的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了2017年至2019年相关交易标的的盈利承诺及补偿情况。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并出具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标的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交易标的2019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交易标的 | 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孰低值 | 利润预测数 | 差异 | 比例(%) | 是否完成盈利承诺 |
1 | 国控北京 | 353,815,634.49 | 348,096,043.68 | 348,096,043.68 | 347,518,100.00 | 577,943.68 | 100.17 | 是 |
2 | 国控华鸿 | 244,541,026.29 | 239,217,532.21 | 239,217,532.21 | 237,646,500.00 | 1,571,032.21 | 100.66 | 是 |
3 | 国控天星 | 257,435,380.76 | 257,370,404.79 | 257,370,404.79 | 256,704,900.00 | 665,504.79 | 100.26 | 是 |
4 | 国控康辰 | 103,871,412.23 | 104,097,096.00 | 103,871,412.23 | 101,266,600.00 | 2,604,812.23 | 102.57 | 是 |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有失诚信的事件。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将涉关联交易的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此进行了单独公告。公司一直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认真执行关联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经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44.64亿元,未超过预计的62.91亿元;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 | 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07】 |
为34.47亿元,未超过预计的40.84亿元。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完成,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了包括国控北京100%股权,国控康辰100%股权,国控华鸿60%股权,国控天星51%股权,并与交易对方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四项交易标的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了2017年至2019年相关交易标的的盈利承诺及补偿情况。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并出具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标的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交易标的2019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交易标的 | 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孰低值 | 利润预测数 | 差异 | 比例(%) | 是否完成盈利承诺 |
1 | 国控北京 | 353,815,634.49 | 348,096,043.68 | 348,096,043.68 | 347,518,100.00 | 577,943.68 | 100.17 | 是 |
2 | 国控华鸿 | 244,541,026.29 | 239,217,532.21 | 239,217,532.21 | 237,646,500.00 | 1,571,032.21 | 100.66 | 是 |
3 | 国控天星 | 257,435,380.76 | 257,370,404.79 | 257,370,404.79 | 256,704,900.00 | 665,504.79 | 100.26 | 是 |
4 | 国控康辰 | 103,871,412.23 | 104,097,096.00 | 103,871,412.23 | 101,266,600.00 | 2,604,812.23 | 102.57 | 是 |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国药股份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此项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系为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08】 |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内部借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此次内部借款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10】 |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53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此项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此次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1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0.00 | 2016/1/1 | 2020/12/31 | 30.00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49.52 | 2016/4/1 | 2021/3/31 | 49.52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 | 租赁费用确定依据 | 租赁费用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857.14 | 2019/1/1 | 2019/12/31 | 857.14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895.38 | 2019/1/1 | 2019/12/31 | 895.38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仓库用房 | 1,932.86 | 2019/7/1 | 2024/6/30 | 1,932.86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4.80 | 2019/1/1 | 2019/12/31 | 4.80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 | 仓库用房 | 251.69 | 2019/5/1 | 2024/4/30 | 251.69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医药有限
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0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7,055,45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23,281,75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3,281,75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中央扶贫攻坚精神,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对口援助工作部署,践行“万企帮万村”行动,结对帮扶河北保定市涞源县西团堡村,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确保贫困户脱贫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西团堡村情况及需求,针对重点节假日对贫困户等进行节日慰问;针对实际情况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问题。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助力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早日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9月,国控天星公司领导及员工代表冒雨前往部分村户,包括贫困户、残疾户、五保低保户、老党员户等,入户了解帮扶对象生活情况。公司将中秋节慰问物资发放至村民手中,向全村200余户村民送去问候和关怀。2019年公司为1名残疾贫困户安排就业,2020年1月入职,解决村户的实际困难。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物资折款 | 3.52 |
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 | 1 |
其他项目说明 | 中秋节慰问活动,慰问品包括月饼、大豆油、大米、白面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积极响国家及政府号召,按照扶贫与扶智扶志及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要求,根据西团堡村实际情况,计划2020年七一前后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活动,并为留守儿童献爱心。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废气: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氯苯、乙酸、乙醇、吡啶、四氢呋喃、氯化氢、N,N-二甲基酰胺等挥发性有机物。
危险废物:药物废料(HW02)、合成废液(HW02)、废有机溶剂(HW06)、动物尸体(HW49)、过期化学试剂(HW49)、废机油(HW49)、废培养基(HW02)等。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流装置、UV光氧、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已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30吨/h生产和生活污水、10吨/h清下水和20吨/h雨水处理系统。 已建成。上述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的批复 环水函[2011]411号、关于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的批复 淮环复[2011]63号、关于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淮环复[2014]45号、关于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智能化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淮环开表批[2018]9号、关于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冻干一、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淮环开表批[2018]8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日期:2018年10月25日,预案编号:340402-2018-034-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一、 企业概况
单位名称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北侧 |
法人代表 | 金仁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72334670XN |
行业类别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投产日期 | 2014-3-3 |
生产经营场所 中心经度 | 117°4′44.90″ | 生产经营场所 中心纬度 | 32°38′53.20″ |
企业联系人 | 谢士凯 | 联系电话 | 13855441958 |
排污许可证取证时间 | 2017-12-26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34040072334670XN001P |
自行监测方式 | 手工监测 自动监测 | 手工监测委托单位 | 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生产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氯苯、四氢呋喃、非甲烷总烃等); | ||
主要产品 | 冻干粉针、一般粉针、固体制剂、头孢粉针、依达拉奉原料药、小容量注射液、唑来膦酸原料药、吡嘧司特钾原料药等 | ||
生产周期 | 全 年 | ||
治理设施 | 废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废气: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 固废:危险废物(动物尸体、废活性炭、废药物粉尘、滤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采取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噪声措施:对机械类安装减震设施,墙壁隔声,设立单独用房等。 |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1、废气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国瑞药业共有3个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具体情况见表1。表1 废气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点位(个) | 全年频次 |
锅炉废气(DA001) | 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 1 | 1次/年 |
有组织废气(DA002) | 氯苯、氯化氢、乙酸、N,N-二甲基甲酰胺、乙醇、吡啶、 四氢呋喃、乙酸乙酯 | 1 | 1次/年 |
挥发性有机物 | 1 | 1次/月 | |
非甲烷总烃 | 1 | 1次/月 | |
有组织废气(DA003) | 颗粒物 | 1 | 1次/季度,4次 |
厂界无组织 | 硫化氢、臭气浓度、氨、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丙酮、 四氢呋喃、乙酸乙酯、乙醚 | 4 | 2次/年 |
有组织废气(DA002)自动监测 | 非甲烷总烃 |
2、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设置
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表2。
表2 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
检测类别 | 测试项目 | 点位(个) | 单点单次频次 | 全年频次 |
噪声 | 厂界噪声(昼夜) | 4 | 1 | 2次/年 |
3、自动监测情况
表3 废气自动监测一览表
名称 | 废气自动监控设备 |
设备名称 | VOCS在线检测系统 |
运维单位 | 安徽皖仪科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出厂编号 | 11052842181070038 |
生产商 | 安徽皖仪科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2017C021-34号 |
环保产品认证编号 | CCAEP1-EP-2017-103 |
设备型号 | VM1700 |
通过验收时间 | 暂未验收 |
测量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测试方法 | 火焰离子化检测方法 |
量程 | 非甲烷总烃0~200mg/m3 |
检出限 | 0.1mg/m3 |
执行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执行标准值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
速度场系数 | 1.0 |
皮托管系数K 值 | 0.84 |
烟道截面积 | 1.7671m2 |
(二)监测方法及方法依据
表4 废气污染物手工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检测类别 | 测试项目 | 分析方法 | 检出限 | 检测仪器 | 型号 |
颗粒物 | 锅炉烟尘测定方法GB5468-1991 | / | 分析天平 | ME204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 3mg/m3 | 自动烟尘采样仪 | YQ-3000C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 3mg/m3 | 自动烟尘采样仪 | YQ-3000C | |
有组织废气(DA002) | 氯苯 |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6-2001 | 0.0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乙酸 | 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甲酸和乙酸GBZ/T300.112-2017》 | 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乙醇 | 参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3-1999》 | 0.1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吡啶 | 参考《吡啶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环保总局(2003年)》 | 0.0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四氢呋喃 | 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杂环化合物GBZ/T160.75-2004》 | 3.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乙酸乙酯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0.006mg/m3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QP2020NX | |
有组织废气(DA002) | 挥发性有机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QP2020NX |
氯化氢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548-2016 | 2mg/m3 | 离子色谱仪 | ICS-1100 |
N,N-二甲基甲酰胺 |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 0.1mg/m3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LC-20A | |
有组织废气(DA003)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1.0 mg/m3 | 分析天平 | ME204 |
厂界无组织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 | 0.001mg/m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UV-1800PC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 10无量纲 | / | / | |
氨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0.004mg/m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UV-1800PC | |
挥发性有机物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QP2020NX |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 0.0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4 | |
丙酮 | 丙酮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环保总局(2003年) | 0.01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四氢呋喃 | 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杂环化合物GBZ/T160.75-2004》 | 3.4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
厂界无组织 | 乙酸乙酯 | 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GBZ/T160.63-2007》 | 2.4 mg/m3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乙醚 | 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9部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BZ/T 300.59-2017》 | / | 气相色谱仪 | GC-2010Plus |
表5 厂界噪声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项目名称 | 检测依据 | 检出限 | 使用仪器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AWA5680型多功能声级计 |
三、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表6 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评价标准的名称及代号 | 限值(mg/Nm3) |
锅炉废气(DA001) | 林格曼黑度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1 |
颗粒物 | 30 | ||
氮氧化物 | 200 | ||
二氧化硫 | 50 | ||
有组织废气(DA002) | 氯苯 | / | / |
乙酸 | / | / | |
N,N-二甲基甲酰胺 | / | / | |
乙醇 | / | / | |
吡啶 | / | / | |
四氢呋喃 | / | / | |
乙酸乙酯 | / | / | |
氯化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0 | |
挥发性有机物 | 120 | ||
有组织废气(DA003) | 颗粒物 | 120 | |
厂界无组织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0.06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0 |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5 |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 | |
丙酮 | / | / | |
四氢呋喃 | / | / | |
乙酸乙酯 | / | / | |
乙醚 | / | / |
监测厂界噪声评价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样品保存和运输
(一)样品保存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不与被测物产生化学反应的玻璃或其他容器内,容器要密封并注明样品号。
(2)样品装入容器后应立即贴上样品标签。
(3)对光敏物品,样品应避光保存。
(4)对温度敏感的废物,样品应保存在规定的温度之下。
(5)对与水、酸、碱等易反应的废物,应在隔绝水、酸、碱等条件下贮存。
(6)样品保存应防止受潮或受灰尘等污染。
(7)样品应在特定场所由专人保管。
(8)撤销的样品不许随意丢弃,应送回原采样处或处置场所。
(二)样品运输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不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盛样容器不可倒置、倒放,应防止破损、浸湿和污染。
(三)样品记录确认
样品交接时候确认容器壁上应贴上标签且确保标签无损坏;项目可见(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采样日期)。
五、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监测报告等。
(4)废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
(5)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57-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6)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六、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1、对外公布方式: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企业自行监测平台
2、公布时限: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只需公布排放口的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等。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网络公开。挥发性有机物月度监测信息、排污许可证。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6,760,965 | 63.68 | -9,901,393 | -9,901,393 | 476,859,572 | 63.2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13,072,832 | 54.04 | -9,775,985 | -9,775,985 | 403,296,847 | 53.4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3,688,133 | 9.64 | -125,408 | -125,408 | 73,562,725 | 9.7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3,688,133 | 9.64 | -125,408 | -125,408 | 73,562,725 | 9.7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77,643,426 | 36.32 | 277,643,426 | 36.8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77,643,426 | 36.32 | 277,643,426 | 36.8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764,404,391 | 100 | -9,901,393 | -9,901,393 | 754,502,998 | 1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并注销:
2019年4月2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对象国药控股、畅新易达签署的协议,由于重组标的国控北京未能完成2018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持有的3,009,787股股份并注销,以人民币1元回购畅新易达持有的125,408股股份并注销;由于重组标的国控天星未能完成2018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持有的6,766,198股股份并注销。
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公司股本总额由764,404,391股减少为754,502,998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总股本由期初的764,404,391股减少为754,502,998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得公司 2019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略增厚。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对象国药控股、畅新易达签署的协议,由于重组标的国控北京未能完成2018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持有的3,009,787股股份并注销,以人民币1元回购畅新易达持有的125,408股股份并注销;由于重组标的国控天星未能完成2018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持有的6,766,198股股份并注销。
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公司股本总额由764,404,391股减少为754,502,998股。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国药控股持股比例由期初的55.29%减少为期末的54.72%。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509,768,350.39元、负债总额为10,900,116,855.45元,资产负债率为50.68%;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193,651,172.80元、负债总额为12,034,888,501.32元,资产负债率为49.74%。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2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534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775,985 | 412,841,745 | 54.72 | 403,296,847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20,236,361 | 2.68 | 20,236,361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999,828 | 17,999,218 | 2.3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603,349 | 1.67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5,408 | 11,960,912 | 1.59 | 11,960,912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952,277 | 11,107,651 | 1.4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7,756,200 | 1.03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6,870,000 | 6,870,000 | 0.9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25,899 | 6,025,975 | 0.80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 | 0 | 5,220,882 | 0.69 | 5,220,882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7,999,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9,218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2,603,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3,34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107,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07,651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544,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9,544,89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75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56,2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6,8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25,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5,975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5,003,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3,432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782,1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2,146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 4,751,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1,1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前十大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140,273 | 2020年6月6日 | 202,140,27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6,574 | 2010年8月23日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年8月23日)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 10%。控股股东所持有的201,156,574股已于2010年到期可解除限售,但因控股股东暂时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故暂未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 ||
2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361 | 2020年6月6日 | 20,236,36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3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960,912 | 2020年6月6日 | 11,960,9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4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048,192 | 2020年6月6日 | 12,048,192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5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220,882 | 2020年6月6日 | 5,220,882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6 | 四川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宁波建奇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除国药基金为国药股份及国药控股的关联方外,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智明 |
成立日期 | 2003年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 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 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注 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 及制品,二类: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食品销 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物流配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 售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国药一致239,999,991股,持股比例 56.06%;持有现代制药19,068,440股,持股比例1.86%。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敬桢 | |||||
成立日期 | 1987年3月26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20 年 05 月 12 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 组;医药实业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 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修昌 | 董事长 | 男 | 55 | 2018-01-04 | 2021-01-03 | 是 | |||||
李智明 | 董事 | 男 | 57 | 2018-01-04 | 2021-01-03 | 是 | |||||
刘勇 | 董事 | 男 | 50 | 2018-01-04 | 2021-01-03 | 是 | |||||
连万勇 | 董事 | 男 | 49 | 2018-01-04 | 2021-01-03 | 是 | |||||
文德镛 | 董事 | 男 | 49 | 2019-05-09 | 2021-01-03 | 是 | |||||
李辉 | 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 男 | 50 | 2018-07-11 | 2021-01-03 | 230 | 否 | ||||
张连起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8-01-04 | 2021-01-03 | 20 | 否 | ||||
任鹏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8-01-04 | 2021-01-03 | 20 | 否 | ||||
盛雷鸣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8-01-04 | 2021-01-03 | 20 | 否 | ||||
刘凤珍 | 独立董事 | 女 | 71 | 2018-01-04 | 2021-01-03 | 20 | 否 | ||||
李东久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4 | 2018-01-04 | 2019-04-23 | 是 |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3 | 2018-01-04 | 2021-01-03 | 是 | |||||
吴玲 | 监事 | 女 | 44 | 2018-08-20 | 2021-01-03 | 是 | |||||
周笑雅 | 职工监事 | 女 | 35 | 2019-08-16 | 2021-01-03 | 9.5567 | 否 | ||||
李凤琴 | 职工监事(已离任) | 女 | 40 | 2017-11-10 | 2019-08-16 | 17.6185 | 否 | ||||
沈黎新 | 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17-08-22 | 2019-12-31 | 195.525 | 否 |
邵伟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男 | 56 | 2017-08-22 | 2019-12-31 | 161 | 否 | ||||
叶彤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17-08-22 | 2019-12-31 | 172.525 | 否 | ||||
吴杰 | 副总经理 | 女 | 52 | 2017-08-22 | 2019-12-31 | 195.525 | 否 | ||||
金仁力 |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8-03-28 | 2019-12-31 | 138 | 否 | ||||
郭勇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男 | 51 | 2018-03-28 | 120.875 | 否 | |||||
肖卓远 | 副总经理 | 女 | 42 | 2018-04-19 | 2019-12-31 | 126.525 | 否 | ||||
唐磊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8-04-19 | 2019-12-31 | 126.525 | 否 | ||||
朱霖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18-02-06 | 2021-01-03 | 86.863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660.53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姜修昌 | 2013年7月起至今兼任公司副总裁;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智明 | 2013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1月起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起担任国药控股董事长、党委书记。目前亦兼任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国药中金(上海)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勇 | 2009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以及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药健康在线有限 |
公司、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连万勇 | 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及2005年6月至2008年2月担任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的营运稽核部经理及国药集团的财务资产管理部副主任,并自2008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的投资管理部主任,2018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副总裁。此外,连万勇先生还担任中国国际医药卫生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文德镛 | 1995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间,曾历任重庆制药六厂水针车间技术员、重庆药友制药销售部销售外勤、重庆药友制药销售公司销售总监、重庆药友制药营销二部总经理、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副总裁、重庆药友制药总裁。文德镛先生现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复星医药副总裁。自2017年9月起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
李辉 | 2005 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 年11月—2008年1月担任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8年7月担任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担任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8 年7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 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连起 | 2001年至今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目前亦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委员、央广财经之声特约评论员等职。2015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任鹏 | 2001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监助理;2001年3月至2003年2月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从事发行审核工作,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小组负责人;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2014年7月至今担任国金证券总裁助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盛雷鸣 | 1995年10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师;2008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盛先生现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2015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凤珍 | 2000年10月至2008年11月兼任江苏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2003年7月至2009年1月担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品GMP检查员);2009年1月退休。2015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东久 | 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医药商业和消费品委员会董事长、制药工业管理委员会副董事长,自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Nature’s Sunshine Products Inc. (NASDAQ:NATR)董事。现担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医药商业委员会董事长,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亦为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联合国拯救妇女和儿童医疗健康委员会委员、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副总裁(职业经理人)。2015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静云 | 2003年11月至2010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部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7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与信用管理部部长;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 |
吴玲 | 2012年6月16日至2015年7月15日担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宣科科长、审判员,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2月29日担任上 |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审判员,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10日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4月12日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2017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2018年7月13日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
周笑雅 | 曾就职于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1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先后任职岗位为文秘主管、高级文秘主管,现任文秘经理。 |
李凤琴 | 先后就职于北京优达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2007年2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先后任职岗位为应付、应收核算岗、财务分析岗、稽核报表岗;现任核算组主管兼费用岗、财务部内审员。 |
沈黎新 | 2003年7月至2010年5月担任中国药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邵伟 | 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7年4月担任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总法律顾问。 |
叶彤 |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公司终端业务部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7年4月起担任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
吴杰 | 2008年1月至2014年6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与公共关系部、国际合作与公共事务部部长、副部长,期间担任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金仁力 | 2012年11月起至2018年3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郭勇 | 2008年1月至2016年1月,银川市商务局委书记、局长,银川市供销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银川市商务供销系统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区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厅长(副局长);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
肖卓远 | 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唐磊 | 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麻特药品部总监;2014年7月至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麻药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朱霖 | 2011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代表;2016年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今列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序列。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智明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3月 | |
刘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7年11月 | |
连万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8年1月 | |
李东久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职业经理人) | 2018年1月 | |
姜修昌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2013年7月 | |
文德镛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6年6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辉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27日 |
李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27日 | |
李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9年2月2日 | |
沈黎新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0年5月14日 | |
沈黎新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0年5月17日 | |
沈黎新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9月1日 | |
沈黎新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1年11月6日 | |
沈黎新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1年12月26日 | |
沈黎新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1月30日 | |
沈黎新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2月5日 | 2019年2月1日 |
沈黎新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2月2日 | |
沈黎新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邵伟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2年11月15日 | |
邵伟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2月5日 | 2019年2月1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叶彤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7年1月6日 | |
叶彤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4月2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30日 | |
叶彤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吴杰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26日 | |
吴杰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2月5日 | 2019年2月1日 |
吴杰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2日 | |
吴杰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24日 | |
金仁力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董事、股东代表 | 2018年4月8日 | |
金仁力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9日 | |
肖卓远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唐磊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3月30日 | |
唐磊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高管人员报酬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薪酬标准,董事、监事由董事会下达薪酬标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国药控股《子公司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初下达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确定考核指标并按其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应付报酬支付完全按照相关依据执行并与披露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东久 | 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因工作安排离任 |
文德镛 | 董事 | 选举 | 股东推荐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9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2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2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1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44 |
销售人员 | 1,118 |
技术人员 | 94 |
财务人员 | 131 |
行政人员 | 836 |
合计 | 2,92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38 |
本科 | 1,201 |
大专 | 879 |
中专及以下 | 705 |
合计 | 2,92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现状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框架,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规范国药股份薪酬管理工作。以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入一致”的目标,将个人收益和国药股份效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保健作用,促进国药股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共开展培训项目71次,参训人次为6593人次,人均培训学时为78学时,员工培训覆盖率为100%。
(1)公司一直致力于内训师队伍的培养,依托国药大学金葵花项目,先后培养了8名全国讲师,13名省内讲师,授课主题涵盖23门课程;股份公司鼓励讲师自主开发课程,将讲师的知识进行沉淀,将公司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更好的传承,自主开发2门课程;2019年股份公司积极配合国药大学,全国讲师授课近20人次;细化讲师培养管理,启动“公开课讲堂”项目,为讲师搭建平台对课程进行打磨和再学习,进一步提升讲师培养质量。
(2)为进一步增强股份公司的财务管控能力,加速财务共享中心的实施落地,上半年还开展了财务专业线条近100人的“数字化财务转型” 培训。
(3)契合业务需求,为各业务中心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项目。2019年2月,为实现个人效能突破,促进绩效显著提升,为麻药中心开展了《提升个人效能、促进组织绩效》培训;2019年3月,为更好地调动团队积极性,为北京直销中心开展了《赢在执行》的培训。2019年10月,为更好地融合采购团队凝聚力,为采购中心开展了《高效人士的七个习惯》和拓展训练;2019年12月,全国营销中心将开展《创新思维》和《客户关系管理》培训,通过这些培训项目,拓展了思路,增强了业务人员的团队凝聚力、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为提升骨干人员的综合素质,外派了11名业务骨干人员(北京直销5名,全国营销3名,麻药中心3名)参加了《核心经理训练营》的外训课程,通过管理自我、管理工作和管理团队三个模块的学习和交流,参训人员的管理能力得到了提升。
(5)逐步搭建培训共享平台,增强公司归属感。为让新员工充分了解和融入公司文化,公司8月份组织了本部及所属各子公司103名新员工集中培训;另外还组织了EXCEL、PPT办公软件及公文写作等集中培训,进一步促进各子公司的融合。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照标准工时制执行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54.93万元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逐步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修订完善内控相关制度、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质量、运营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所属公司的管理,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要求,强化落实、健全评价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除了在资产关系上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外,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举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当选的监事能够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包括公司治理信息、股东权益信息等,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考核中实施。 8、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公司作为医药商业企业,因其地域性和品种特性,与控股股东不可避免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为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经营的药品直接向国内外供应商或分销商采购,并直接与其签订经销协议,销售直接面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经销企业,虽然由于业务模式原因产生一些关联交易,但本公司上述业务的开展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依赖关系,完全独立、自主经营。
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
一方面,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采取年初预测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法,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全年相关关联交易计划,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发布公告,并根据时间进度监测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彻底解决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2011年3月,国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将以国药控股作为医药商业运营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其内部与国药股份的业务和资产整合工作,争取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加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
为履行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公司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10),同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同时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和决策及审批流程复杂,相关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第六董事会届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延期一年履行承诺的议案,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10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的相关议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先后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可以实施集中,并于2017年1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无条件通过。
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文件,公司已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7年5月23日,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证金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17年5月2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23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11,782,152.8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1,018,217,601.99元。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的登记、锁定工作。公司股本总额从478,800,000股变更为766,933,698股。
9、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专门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全面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支持和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控股股东还专门建立《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及时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保证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日常工作中,公司严谨细致,督促相关知情人员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做好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23日 | www.see.com.cn | 2019年4月24日 |
国药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9日 | www.see.com.cn | 2019年5月10日 |
国药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9月6日 | www.see.com.cn | 2019年9月7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修昌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李智明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刘 勇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连万勇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文德镛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李辉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李东久 (已离任)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张连起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任鹏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盛雷鸣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刘凤珍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7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药控股公司对国药股份的预算工作及绩效工作要求,每年年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情况,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基础上,逐级分解年度经营预算指标并落实重点工作目标,拟定并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包含财务管理、运营风险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民主评议等考核指标。年度内薪酬标准由国药控股公司下达,分解至各月按比例进行预发,年末按照国药控股公司确定的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结果兑现,清算全年薪酬总额,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具体见《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756068_A01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商誉减值 | |
于2019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4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每个被收购的子公司就是一个资产组,因此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在“投资管理”流程中执行了穿行测试,并对识别的关键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子公司以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测试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商誉减值的相关披露包含于审计报告附注三、17.资产减值、附注三、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附注五、18.商誉。 | (2)评估管理层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测数据及关键假设的合理性,特别是复核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未来销售增长率、预计毛利率、相关费用等; (3)评估各资产组对预计期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成果的预测的合理性,并与其历史经营成果以及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进行比较; (4)复核管理层对商誉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 |
应收账款减值 | ||
于2019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不含应收票据)的账面原值人民币110.81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57亿元。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的构成、近年来不同类型客户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情况以及有关交易对手信誉的信息等情况,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针对每个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分别估计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各个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账款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的划分、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等,都涉及重大的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存在较大的估计不确定性。并且,各种参数的设定需要基于较为复杂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我们判断为关键审计事项。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收账款减值的相关披露为审计报告附注三、8.金融工具,附注三、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附注五、2.应收账款。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在“销售和收款”流程中执行了穿行测试,并对识别的关键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2)复核并评价管理层用以估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合理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包括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划分的合理性、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合理性,以及在估计时使用的历史实际坏账信息及其他前瞻性信息的合理性。 (3)通过向相关客户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核实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以及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情况,对于出现客户对应收账款余额不确认或不足额确认的异常回函结果予以高度关注,了解原因,并考虑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4)测试应收账款的账龄,包括测试与系统自动生成账龄分析相关的信息系统自动控制、抽样检查至相关应收账款的原始凭证附件、对账龄分析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等,以验证管理层用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5)与管理层讨论、评估存在违约、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 |
四、其他信息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6) 就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颖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慧 | |
中国 北京 | 2020年3月26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702,155,704.67 | 5,099,127,756.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924,144,258.52 | 9,835,553,602.1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47,114,392.05 | 594,539,419.43 |
预付款项 | 七,7 | 282,959,217.90 | 275,598,675.7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41,882,885.64 | 143,347,590.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356,457,583.46 | 3,343,304,102.39 |
合同资产 | 七,10 | 3,808,8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484,129.22 | 31,821,610.55 |
流动资产合计 | 21,676,006,971.46 | 19,323,292,757.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94,837,253.86 | 785,592,463.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3,650,648.67 | 24,004,834.3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736,976.52 | 4,036,211.26 |
固定资产 | 七,21 | 608,648,624.85 | 553,927,829.3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116,297.19 | 74,533,685.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11,976,451.88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63,783,637.96 | 242,820,290.71 |
开发支出 | 七,27 | 60,669,863.41 | 44,456,435.19 |
商誉 | 七,28 | 203,770,428.49 | 158,043,608.2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1,136,123.66 | 12,370,451.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6,993,274.89 | 71,527,714.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1,324,619.96 | 110,162,069.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17,644,201.34 | 2,186,475,592.88 | |
资产总计 | 24,193,651,172.80 | 21,509,768,350.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48,921,806.48 | 983,929,691.9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623,464,588.26 | 1,131,979,79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780,455,964.80 | 7,025,267,302.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8,304,955.11 | 101,262,334.9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2,909,133.30 | 116,265,305.94 |
应交税费 | 七,40 | 222,334,255.43 | 158,585,141.2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34,691,075.60 | 1,107,884,029.42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1) | 27,994,616.42 | 22,901,451.22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2,205,225.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603,287,004.51 | 10,625,173,595.6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1,71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6,619,688.2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941,000.00 | 1,374,000.00 |
预计负债 | 七,50 | 19,551,685.95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9,538,512.51 | 33,002,278.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6,432,922.28 | 40,354,052.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58,517,687.78 | 158,502,928.7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1,601,496.81 | 274,943,259.84 | |
负债合计 | 12,034,888,501.32 | 10,900,116,855.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4,502,998.00 | 764,404,39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减:库存股 | 七,56 | 9,901,39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2,453,294.15 | 15,893,933.4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7,475,648.44 | 517,086,137.9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803,705,783.76 | 5,595,958,364.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537,090,367.14 | 9,232,394,076.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21,672,304.34 | 1,377,257,418.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58,762,671.48 | 10,609,651,494.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193,651,172.80 | 21,509,768,350.39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35,132,080.47 | 3,667,541,764.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201,876,495.88 | 298,079,099.5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367,124,951.73 | 2,891,484,460.90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3,452,902.67 | 419,202,693.79 | |
预付款项 | 31,439,400.02 | 62,356,367.0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72,821,753.41 | 780,589,254.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23,773,014.18 | 1,351,296,288.9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35,620,598.36 | 9,470,549,928.8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514,543,838.78 | 4,480,627,229.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035,648.67 | 23,451,834.3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549,531.33 | 3,687,658.65 | |
固定资产 | 11,614,302.82 | 7,473,813.5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43,429.07 | ||
无形资产 | 2,222,866.30 | 2,579,461.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386,386.01 | 25,411,336.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829,383.56 | 47,183,612.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76,525,386.54 | 4,695,414,945.64 | |
资产总计 | 16,012,145,984.90 | 14,165,964,874.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2,625,738.85 | 278,702,969.19 | |
应付账款 | 2,982,212,092.10 | 2,475,375,147.2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41,343.46 | 28,710,472.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503,275.14 | 41,549,633.35 | |
应交税费 | 85,366,148.49 | 77,283,190.00 |
其他应付款 | 2,573,934,896.06 | 2,010,819,398.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0,293.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52,753,787.19 | 5,512,440,810.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21,924.7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6,900,270.63 | 146,900,270.6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8,122,195.41 | 146,900,270.63 | |
负债合计 | 6,900,875,982.60 | 5,659,341,081.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4,502,998.00 | 764,404,39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95,822,739.84 | 3,995,822,739.84 | |
减:库存股 | 9,901,39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142,044.15 | 15,629,183.4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7,475,648.44 | 517,086,137.97 | |
未分配利润 | 3,731,326,571.87 | 3,223,582,734.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11,270,002.30 | 8,506,623,793.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12,145,984.90 | 14,165,964,874.53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44,644,476,404.16 | 38,739,827,104.46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4,644,476,404.16 | 38,739,827,104.4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42,369,926,367.25 | 36,922,861,444.7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0,736,871,644.16 | 35,320,731,172.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03,728,479.86 | 85,150,874.4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48,411,619.03 | 1,043,658,606.1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5,435,061.47 | 398,282,544.54 |
研发费用 | 七,65 | 44,928,354.30 | 34,414,494.0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551,208.43 | 40,623,753.25 |
其中:利息费用 | 48,457,967.34 | 83,587,254.48 | |
利息收入 | -42,892,189.25 | -49,882,926.2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6,778,781.83 | 53,849,014.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4,585,514.47 | 184,137,113.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7,890,351.81 | 295,487,470.8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13,597,499.03 | -111,631,763.35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505,649.34 | -16,706,085.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5,307.69 | 928,165.1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32,780.72 | -710,236.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6,081,210.84 | 2,038,463,630.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829,646.31 | 527,201.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353,628.29 | 15,777,173.0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26,557,228.86 | 2,023,213,658.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46,080,318.43 | 430,557,281.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0,476,910.43 | 1,592,656,377.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0,476,910.43 | 1,592,656,377.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3,898,686.53 | 1,404,095,400.68 |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6,578,223.90 | 188,560,976.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59,360.74 | -7,815,376.7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59,360.74 | -7,815,376.7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59,360.74 | -7,815,376.7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59,360.74 | -7,815,376.7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87,036,271.17 | 1,584,841,000.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10,458,047.27 | 1,396,280,023.9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6,578,223.90 | 188,560,976.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050 | 1.83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050 | 1.83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7,321,660,577.96 | 14,951,872,458.7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079,479,112.29 | 13,852,362,463.68 |
税金及附加 | 33,330,917.48 | 29,094,224.42 | |
销售费用 | 320,815,344.52 | 278,310,188.61 | |
管理费用 | 135,971,475.15 | 126,197,100.08 | |
研发费用 | 856,712.31 | 1,879,416.58 | |
财务费用 | 3,231,699.64 | 8,839,107.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881,729.04 | 56,460,985.57 | |
利息收入 | -30,304,453.06 | -29,399,216.92 | |
加:其他收益 | 33,801,924.87 | 15,900,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29,046,656.99 | 460,607,159.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7,890,351.81 | 295,487,470.8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691,836.44 | -8,987,015.26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50,883.93 | -6,571,269.2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87,188.56 | 1,419,010.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37.08 | -208,153.4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8,089,963.02 | 1,126,336,705.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0,387.28 | 333,816.5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5,750.95 | 3,689,221.6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8,584,599.35 | 1,122,981,300.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689,494.64 | 166,541,457.6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3,895,104.71 | 956,439,842.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3,895,104.71 | 956,439,842.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12,860.74 | -8,080,126.7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12,860.74 | -8,080,126.7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12,860.74 | -8,080,126.71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10,407,965.45 | 948,359,715.9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411,582,343.34 | 43,436,925,363.3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1) | 253,108,538.01 | 386,864,688.83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664,690,881.35 | 43,823,790,052.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146,090,241.25 | 40,232,657,858.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8,239,463.78 | 623,350,098.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20,439,011.15 | 1,035,320,954.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853,851,673.78 | 950,807,071.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88,620,389.96 | 42,842,135,983.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6,070,491.39 | 981,654,068.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2,160,666.50 | 6,588,233.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3,931.02 | 283,246.4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094,597.52 | 6,871,480.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720,107.78 | 132,459,846.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 | 60,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1,812,981.81 | 8,801,555.3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33,089.59 | 201,461,401.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61,507.93 | -194,589,921.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76,800.00 | 3,0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76,800.00 | 3,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30,575,936.04 | 2,029,872,880.8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48,356,613.92 | 42,394,072.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8,909,349.96 | 2,075,316,953.5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7,547,865.77 | 2,242,886,778.0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2,915,640.09 | 612,577,986.0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1,125,329.55 | 96,509,815.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65,269,166.19 | 292,757,395.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5,732,672.05 | 3,148,222,159.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6,823,322.09 | -1,072,905,206.3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7,460.75 | -267,511.0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231,216.48 | -286,108,570.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53,613,428.59 | 5,339,721,999.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6,844,645.07 | 5,053,613,428.59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009,800,440.22 | 16,584,234,239.7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961,143.30 | 146,150,902.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26,761,583.52 | 16,730,385,142.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42,651,854.62 | 15,597,125,155.4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1,023,844.68 | 178,215,275.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5,449,059.95 | 333,765,836.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157,775.08 | 227,404,004.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08,282,534.33 | 16,336,510,271.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8,479,049.19 | 393,874,870.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3,782,496.43 | 180,413,532.4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2,396.02 | 66,1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9,097.80 | 60,551,441.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353,990.25 | 241,081,153.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7,594.80 | 9,577,456.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647,400.00 | 119,4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402,800.00 | 10,273,2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000,000.00 | 7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937,794.80 | 899,250,656.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3,804.55 | -658,169,503.0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02,747,702.96 | 9,021,353,013.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02,747,702.96 | 9,621,353,013.0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3,230,892.08 | 408,284,619.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94,821,739.26 | 8,538,835,857.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48,052,631.34 | 9,447,120,477.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04,928.38 | 174,232,536.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7,590,316.26 | -90,062,096.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7,541,764.21 | 3,757,603,860.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5,132,080.47 | 3,667,541,764.21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4,404,391.00 | 2,348,952,642.79 | 9,901,393.00 | 15,893,933.41 | 517,086,137.97 | 5,595,958,364.10 | 9,232,394,076.27 | 1,377,257,418.67 | 10,609,651,494.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4,404,391.00 | 2,348,952,642.79 | 9,901,393.00 | 15,893,933.41 | 517,086,137.97 | 5,595,958,364.10 | 9,232,394,076.27 | 1,377,257,418.67 | 10,609,651,494.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01,393.00 | -9,901,393.00 | 6,559,360.74 | 90,389,510.47 | 1,207,747,419.66 | 1,304,696,290.87 | 244,414,885.67 | 1,549,111,176.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59,360.74 | 1,603,898,686.53 | 1,610,458,047.27 | 276,578,223.90 | 1,887,036,271.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01,393.00 | -9,901,393.00 | 48,961,991.31 | 48,961,991.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961,991.31 | 48,961,991.3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01,393.00 | -9,901,393.00 |
(三)利润分配 | 90,389,510.47 | -396,151,266.87 | -305,761,756.40 | -81,125,329.54 | -386,887,085.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0,389,510.47 | - | -90,389,510.4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5,761,756.40 | -305,761,756.40 | -81,125,329.54 | -386,887,085.9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2,453,294.15 | 607,475,648.44 | 6,803,705,783.76 | 10,537,090,367.14 | 1,621,672,304.34 | 12,158,762,671.48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481,826.77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4,632,627,111.79 | 8,181,194,100.38 | 1,275,248,515.06 | 9,456,442,615.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481,826.77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4,632,627,111.79 | 8,181,194,100.38 | 1,275,248,515.06 | 9,456,442,615.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29,307.00 | 12,470,816.02 | 9,901,393.00 | -7,815,376.71 | 95,643,984.27 | 963,331,252.31 | 1,051,199,975.89 | 102,008,903.61 | 1,153,208,879.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15,376.71 | 1,404,095,400.68 | 1,396,280,023.97 | 188,560,976.41 | 1,584,841,000.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29,307.00 | 12,470,816.02 | 9,901,393.00 | 40,116.02 | 7,951,960.45 | 7,992,076.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29,307.00 | 12,470,816.02 | 9,901,393.00 | 40,116.02 | 7,951,960.45 | 7,992,076.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643,984.27 | -440,764,148.37 | -345,120,164.10 | -94,504,033.25 | -439,624,197.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643,984.27 | -95,643,984.2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120,164.10 | -345,120,164.10 | -94,504,033.25 | -439,624,197.3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4,404,391.00 | 2,348,952,642.79 | 9,901,393.00 | 15,893,933.41 | 517,086,137.97 | 5,595,958,364.10 | 9,232,394,076.27 | 1,377,257,418.67 | 10,609,651,494.94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4,404,391.00 | 3,995,822,739.84 | 9,901,393.00 | 15,629,183.41 | 517,086,137.97 | 3,223,582,734.03 | 8,506,623,793.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4,404,391.00 | 3,995,822,739.84 | 9,901,393.00 | 15,629,183.41 | 517,086,137.97 | 3,223,582,734.03 | 8,506,623,79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01,393.00 | -9,901,393.00 | 6,512,860.74 | 90,389,510.47 | 507,743,837.84 | 604,646,209.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12,860.74 | 903,895,104.71 | 910,407,965.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01,393.00 | -9,901,393.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01,393.00 | -9,901,393.00 | |||||||||
(三)利润分配 | 90,389,510.47 | -396,151,266.87 | -305,761,756.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0,389,510.47 | -90,389,510.47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5,761,756.40 | -305,761,756.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2,142,044.15 | 607,475,648.44 | 3,731,326,571.87 | 9,111,270,002.30 |
项目 | 2018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2,707,907,039.70 | 7,903,384,245.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2,707,907,039.70 | 7,903,384,245.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29,307.00 | 12,430,696.00 | 9,901,393.00 | -8,080,126.71 | 95,643,984.27 | 515,675,694.33 | 603,239,547.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80,126.71 | 956,439,842.70 | 948,359,715.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29,307.00 | 12,430,696.00 | 9,901,393.00 | -4.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29,307.00 | 12,430,696.00 | 9,901,393.00 | -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643,984.27 | -440,764,148.37 | -345,120,164.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643,984.27 | -95,643,984.2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120,164.10 | -345,120,164.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4,404,391.00 | 3,995,822,739.84 | 9,901,393.00 | 15,629,183.41 | 517,086,137.97 | 3,223,582,734.03 | 8,506,623,793.25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1999]945号)批准,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2017年更名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于1999年12月21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1.33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33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向全体股东转增约1.064亿股普通股股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394亿元。另外,根据本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94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同时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共送转2.394亿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788亿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2号文件批复,国药集团于2006年6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故国药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国药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445,565股购买同一控制下企业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96%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控华鸿”)51%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天星”)51%股权和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康辰”)51%股权,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畅新易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6,320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北京4%股权和国控华鸿9%股权,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辰药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36,361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康辰49%股权;同时,本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管”)等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于2017年6月5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和登记手续。本公司新增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88,133,698股,变更后的股本为766,933,698元。变更后的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XYZH/2017BJA60549的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43%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本公司与国药控股、畅新易达、康辰药业于2016年7月20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16年9月23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6年12月1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的约定(以上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529,307股,并于2018年11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766,933,698元变更为764,404,391元,国
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29%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和国控北京2018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回购由于国控天星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6,766,198股,分别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和畅新易达回购由于国控北京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3,009,787股和125,408股,并于2019年9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764,404,391元变更为754,502,998元,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54.72%,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药品分销、药品生产、药品物流业务等。本公司具体的许可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批发中成药和饮片及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及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及III类);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和医疗器械之互联网及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化妆品、日用百货、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卫生用品等销售;会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与前述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和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审计报告附注六。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人民币万元)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5,24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48,302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35,000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3,00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9,062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7,440.66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2,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 | 50.00% | - | 投资设立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100 | -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2,000 |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管理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注:尽管本集团仅持有北京医疗50%股权,但根据审计报告附注五.39仍将其认定为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
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 |
(2) |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 |
(2) |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 |
(3) |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 |
(4) |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审计报告附注八、3。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审计报告附注八、3。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附注11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和应收款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11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经生产过程形成的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采购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的成本为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前述进货费用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和商品按类别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三、8。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年 3%-5% 2.375%-4.8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3%-10% | 2.25%-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3 | 3%-10% | 6.92%-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10% | 9.00%-32.33%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10% | 18.00%-32.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釆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1)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
(2)非专利技术按预计受益期限于期限内平均摊销。
(3)药品生产许可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于期限内平均摊销。
(4)营销网络按预计有效年限10或20年平均摊销。
(5)软件按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5年或10年平均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本集团的研究开发项目主要为与药品生产许可权及专利权相关的药品生产工艺相关项目。
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相关药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年金为本集团在职员工加入的一项由国药集团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本集团根据员工在职期内每月薪资的一定比例向该计划下设立的基金按月固定供款,无论该基金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向加入该计划的本集团员工就其当期或以往期间的服务支付福利,本集团供款后无进一步支付义务。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审计报告附注三、15和附注三、20。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租赁(适用于2018年度)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44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本集团认为,即使仅拥有半数的表决权,本集团也控制了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医疗”)。这是因为本集团是北京医疗最大单一股东,持有50%的股份,北京医疗的其他50%股份分别由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在北京医疗的5个董事会席位中占3个,占董事会席位的60%,根据北京医疗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票数以上通过,
本集团能主导北京医疗的经营决策,故,本集团仍能对北京医疗实施控制。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本集团决定所持有的物业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并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建立了相关标准。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本集团会考虑物业产生的现金流的方式是否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本集团持有的其他资产。有些物业的一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剩余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如果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出售或者出租,本集团对该部分单独核算。如果不能,则只有在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部分不重大时,该物业才会被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决定辅助服务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使该物业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时,乃按个别物业基准单独作出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估值,是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要求本集团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退回历史数据、当前销售退回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应付退货款和应收退货成本。
评估可变对价的限制本集团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时,考虑能够合理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当前信息以及预测信息,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以及概率。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估计。如果该些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提高折旧、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些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减值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将按税前折现率来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当计算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时,公允价值将根据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平交易原则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或淘汰已无价值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按税前折现率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如果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改变期间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以下说明 |
其他说明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 |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
(2) |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 |
(3) | 本集团按照审计报告附注三、17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外,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4)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2018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集团按2019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19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2018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 488,049,672.67 | ||
减:退租等调整 | (365,991,384.20) | ||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 (9,160,770.29) | ||
其中:短期租赁 | (9,106,759.76) | ||
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 | - | ||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 (54,010.53) | ||
加:未在2018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 | - | ||
112,897,518.18 | |||
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 | 4.39% | ||
2019年1月1日经营租赁付款额现值 | 83,505,070.12 | ||
加: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 | - | ||
加(或减):其他调整 | (67,502.46) | ||
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 | 83,437,567.66 |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集团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和应收款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99,127,756.46 | 5,099,127,756.4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835,553,602.14 | 9,835,553,602.1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539,419.43 | 594,539,419.43 | |
预付款项 | 275,598,675.76 | 273,336,282.65 | -2,262,393.1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3,347,590.78 | 143,347,590.7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343,304,102.39 | 3,343,304,102.3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821,610.55 | 31,821,610.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323,292,757.51 | 19,321,030,364.40 | -2,262,393.1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5,592,463.17 | 785,592,463.1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4,834.35 | 24,004,834.3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36,211.26 | 4,036,211.26 | |
固定资产 | 553,927,829.32 | 553,927,829.32 | |
在建工程 | 74,533,685.31 | 74,533,685.3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5,699,960.77 | 85,699,960.77 | |
无形资产 | 242,820,290.71 | 242,820,290.71 | |
开发支出 | 44,456,435.19 | 44,456,435.19 |
商誉 | 158,043,608.22 | 158,043,608.2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370,451.16 | 12,370,451.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527,714.24 | 71,527,714.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0,162,069.95 | 110,162,069.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86,475,592.88 | 2,272,175,553.65 | 85,699,960.77 |
资产总计 | 21,509,768,350.39 | 21,593,205,918.05 | 83,437,567.6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83,929,691.96 | 983,929,691.9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31,979,790.00 | 1,131,979,790.00 | |
应付账款 | 7,025,267,302.06 | 7,025,267,302.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1,262,334.98 | 101,262,334.9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265,305.94 | 116,265,305.94 | |
应交税费 | 158,585,141.25 | 158,585,141.25 | |
其他应付款 | 1,107,884,029.42 | 1,107,884,029.42 | |
其中:应付利息 | 22,901,451.22 | 22,901,451.2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25,173,595.61 | 10,625,173,595.6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1,710,000.00 | 41,71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3,437,567.66 | 83,437,567.6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374,000.00 | 1,374,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3,002,278.82 | 33,002,278.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354,052.24 | 40,354,052.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8,502,928.78 | 158,502,928.7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4,943,259.84 | 358,380,827.50 | 83,437,567.66 |
负债合计 | 10,900,116,855.45 | 10,983,554,423.11 | 83,437,567.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64,404,391.00 | 764,404,39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
减:库存股 | 9,901,393.00 | 9,901,39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893,933.41 | 15,893,933.4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7,086,137.97 | 517,086,137.9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95,958,364.10 | 5,595,958,364.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32,394,076.27 | 9,232,394,076.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7,257,418.67 | 1,377,257,418.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609,651,494.94 | 10,609,651,494.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509,768,350.39 | 21,593,205,918.05 | 83,437,567.6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67,541,764.21 | 3,667,541,764.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8,079,099.52 | 298,079,099.52 | |
应收账款 | 2,891,484,460.90 | 2,891,484,460.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9,202,693.79 | 419,202,693.79 | |
预付款项 | 62,356,367.02 | 62,356,367.02 | |
其他应收款 | 780,589,254.55 | 780,589,254.5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51,296,288.90 | 1,351,296,288.9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9,470,549,928.89 | 9,470,549,928.8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480,627,229.38 | 4,480,627,229.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451,834.35 | 23,451,834.3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87,658.65 | 3,687,658.65 | |
固定资产 | 7,473,813.56 | 7,473,813.5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79,461.18 | 2,579,461.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11,336.36 | 25,411,336.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183,612.16 | 47,183,612.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95,414,945.64 | 4,695,414,945.64 | |
资产总计 | 14,165,964,874.53 | 14,165,964,874.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8,702,969.19 | 278,702,969.19 | |
应付账款 | 2,475,375,147.28 | 2,475,375,147.2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8,710,472.01 | 28,710,472.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49,633.35 | 41,549,633.35 | |
应交税费 | 77,283,190.00 | 77,283,190.00 | |
其他应付款 | 2,010,819,398.82 | 2,010,819,398.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12,440,810.65 | 5,512,440,810.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6,900,270.63 | 146,900,270.6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900,270.63 | 146,900,270.63 | |
负债合计 | 5,659,341,081.28 | 5,659,341,081.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64,404,391.00 | 764,404,39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95,822,739.84 | 3,995,822,739.84 | |
减:库存股 | 9,901,393.00 | 9,901,39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629,183.41 | 15,629,183.4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7,086,137.97 | 517,086,137.97 | |
未分配利润 | 3,223,582,734.03 | 3,223,582,734.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06,623,793.25 | 8,506,623,793.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65,964,874.53 | 14,165,964,874.5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
使用权资产 | 211,976,451.88 | - | 211,976,451.88 | |||||
预付账款 | 282,959,217.90 | 292,912,951.17 | (9,953,733.27 | ) | ||||
其他应付款 | 1,334,691,075.60 | 1,336,977,967.72 | (2,286,892.12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205,225.53 | - | 42,205,225.53 | |||||
租赁负债 | 166,619,688.29 | - | 166,619,688.29 |
合并利润表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
主营业务成本 | 40,736,871,644.16 | 40,737,476,497.41 | (604,853,25 | ) | ||||
销售费用 | 1,048,411,619.03 | 1,049,425,600.94 | (1,013,981.91 | ) | ||||
管理费用 | 425,435,061.47 | 426,102,456.91 | (667,395.44 | ) | ||||
研发费用 | 44,928,354.30 | 44,979,447.27 | (51,092.97 | ) | ||||
财务费用 | 10,551,208.43 | 3,698,581.77 | 6,852,626.66 |
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
使用权资产 | 2,343,429.07 | - | 2,343,429.0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0,293.09 | - | 1,170,293.09 | ||||||
租赁负债 | 1,221,924.78 | - | 1,221,924.78 |
公司利润表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
销售费用 | 320,815,344.52 | 320,886,933.24 | (71,588.72 | ) | |||||
财务费用 | 3,231,699.64 | 3,111,322.12 | 120,377.52 |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集团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和应收款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19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18年末余额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其他财务报表列报 方式变更影响 | 2019年初余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430,093,021.57 | - | (10,430,093,021.57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9,835,553,602.14 | 9,835,553,602.1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594,539,419.43 | 594,539,419.43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157,247,092.06 | - | (8,157,247,092.06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1,131,979,790.00 | 1,131,979,790.00 | ||||
应付账款 | - | - | 7,025,267,302.06 | 7,025,267,302.06 | ||||
使用权资产 | - | 85,699,960.77 | - | 85,699,960.77 | ||||
租赁负债 | - | 83,437,567.66 | - | 83,437,567.66 | ||||
预付账款 | 275,598,675.76 | (2,262,393.11 | ) | - | 273,336,282.65 | |||
其他应付款 | 1,108,264,062.46 | - | ( 380,033.04 | ) | 1,107,884,029.42 | |||
短期借款 | 983,549,658.92 | - | 380,033.04 | 983,929,691.96 |
2018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18年发生额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其他财务报表列报 方式变更影响 | 2018年发生额 | |||||
财务费用 | 152,255,516.60 | - | (111,631,763.35 | ) | 40,623,753.25 | |||
投资收益 | 295,768,876.36 | - | (111,631,763.35 | ) | 184,137,113.01 | |||
研发费用 | 30,443,130.01 | - | 3,971,364.03 | 34,414,494.04 | ||||
管理费用 | 402,253,908.57 | - | ( 3,971,364.03 | ) | 398,282,544.54 |
本公司
2019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18年末余额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其他财务报表列报 方式变更影响 | 2019年初余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608,766,254.21 | - | (3,608,766,254.21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2,891,484,460.90 | 2,891,484,460.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419,202,693.79 | 419,202,693.79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754,078,116.47 | - | (2,754,078,116.47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278,702,969.19 | 278,702,969.19 | ||||
应付账款 | - | - | 2,475,375,147.28 | 2,475,375,147.28 |
2018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18年发生额 | 新租赁准则影响 | 其他财务报表列报 方式变更影响 | 2018年发生额 | ||||||
财务费用 | 17,826,122.53 | - | (8,987,015.26 | ) | 8,839,107.27 | ||||
投资收益 | 469,594,174.90 | - | (8,987,015.26 | ) | 460,607,159.64 |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
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本集团适用税率包括0%、3%、5%、6%、9%、10%、13%及1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本集团支付给雇员的薪金,由本集团按税法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
印花税 | 对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等,依据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计缴。 |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于2018年继续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0658),有效期为3年(2018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国瑞药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除国瑞药业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并无税收优惠,2019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注1: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公司的商品销售业务除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业务适用10%(2019年4月1日之前)和9%(2019年4月1日之后)的增值税税率、生物制品、抗癌药名录上的抗癌品种和罕见药品业务按简易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外,均适用16%(2019年4月1日之前)和13%(2019年4月1日之后)的增值税税率;本公司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及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前景”)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0%(2019年4月1日之前)和9%(2018年4月1日之后),现代服务业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租赁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之前)和13%(2019年4月1日之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国控北京的计生用品业务适用0%的增值税税率,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简易计税5%的征收率。注2: 国控康辰之子公司北京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统御”)于2019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998.96 | 46,863.99 |
银行存款 | 5,626,779,646.11 | 5,053,566,564.60 |
其他货币资金 | 75,311,059.60 | 45,514,327.87 |
合计 | 5,702,155,704.67 | 5,099,127,756.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其他货币资金 | 2019年 | 2018年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4,873,064.60 | 41,024,574.70 |
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3,678,511.69 | |
保函保证金 | 437,995.00 | 811,241.48 |
合计: | 75,311,059.60 | 45,514,327.87 |
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079,831,618.85 |
1至2年 | 1,196,149.4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081,027,768.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81,027,768.32 | 100 | 156,883,509.80 | 1.42 | 10,924,144,258.52 | 9,976,671,568.56 | 100 | 141,117,966.42 | 1.41 | 9,835,553,602.14 |
其中: | ||||||||||
合计 | 11,081,027,768.32 | / | 156,883,509.80 | / | 10,924,144,258.52 | 9,976,671,568.56 | / | 141,117,966.42 | / | 9,835,553,602.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079,831,618.85 | 156,763,894.85 | 1.41 |
1年至2年 | 1,196,149.47 | 119,614.95 | 10 |
合计 | 11,081,027,768.32 | 156,883,509.80 | 1.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代入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集体坏帐准备 | 141,117,966.42 | 18,469,423.34 | 355,175.85 | 2,147,427.33 | 891,628.48 | 156,883,509.80 | |
合计 | 141,117,966.42 | 18,469,423.34 | 355,175.85 | 2,147,427.33 | 891,628.48 | 156,883,509.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91,628.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大兴区城镇车站中里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 货款 | 674,403.76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北京同济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 | 货款 | 149,964.72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北京太阳城医院 | 货款 | 67,260.00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合计 | / | 891,628.4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欠款单位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
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 | 货款 | 701,294.46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
北京同济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 | 货款 | 5,083,174.99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636,326,098.02 | (16,363,260.98 | ) | 14.77% |
于2018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044,051,162.58 | (24,050,963.08 | ) | 20.4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年集团将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与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9.47亿元(2018年:约人民币50.73亿元),确认了约人民币
1.14亿元损失(2018年:约人民币1.12亿元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47,114,392.05 | 594,539,419.43 |
合计 | 1,147,114,392.05 | 594,539,419.4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 | 2018年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2,499,529.21 | - | 833,361,809.68 | - |
本集团管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为目标,故,本集团将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4,377,747.36 | 96.97 | 275,301,689.16 | 99.89 |
1至2年 | 8,570,470.54 | 3.03 | 296,986.60 | 0.11 |
2至3年 | 11,000.00 | 0.00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82,959,217.90 | 100.00 | 275,598,675.7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858.15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9.70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和保证金款项,因业务尚未完结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 年12 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81,896,384.82 | 64.28 |
于2018 年12 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27,927,372.90 | 46.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1,882,885.64 | 143,347,590.78 |
合计 | 241,882,885.64 | 143,347,590.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34,572,452.03 |
1至2年 | 6,378,247.38 |
2至3年 | 88,5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1,186.23 |
4至5年 | 800,000.00 |
5年以上 | 2,500.00 |
合计 | 241,882,885.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204,388,366.73 | 110,319,570.42 |
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20,389,072.44 | 20,331,194.73 |
其他 | 25,749,989.67 | 17,995,770.82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644,543.20 | -5,298,945.19 |
合计 | 241,882,885.64 | 143,347,590.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5,298,945.19 | 5,298,945.19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021,482.61 | 5,021,482.61 | ||
本期转回 | 1,693,423.67 | 1,693,423.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7,539.07 | 17,539.07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8,644,543.20 | 8,644,543.2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 5,298,945.19 | 5,021,482.61 | 1,693,423.67 | 17,539.07 | 8,644,543.20 | |
合计 | 5,298,945.19 | 5,021,482.61 | 1,693,423.67 | 17,539.07 | 8,644,543.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47,739,701.66 | 1年以内 | 19.06 | 1,007,307.70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 | 36,478,129.97 | 1年以内 | 14.56 | 769,688.54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 | 31,623,274.34 | 1年以内 | 12.62 | -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24,466,018.50 | 1年以内 | 9.76 | 546,521.61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12,523,700.00 | 1年以内 | 5.00 | 180,257.21 |
合计 | / | 152,830,824.47 | / | 61.00 | 2,503,775.0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5,021,482.61元(2018年:人民币3,488,601.85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693,423.67元(2018年:人民币2,468,175.44元)。
于2019年及2018年,本集团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777,031.99 | 1,014,745.70 | 60,762,286.29 | 29,201,523.31 | 701,304.29 | 28,500,219.02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229,485,103.54 | 8,807,591.53 | 3,220,677,512.01 | 3,213,552,931.89 | 8,640,808.48 | 3,204,912,123.4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注) | 3,771,542.84 | 3,771,542.84 | 15,575,161.19 | 15,575,161.19 |
自制半成品 | 14,550,543.99 | 14,550,543.99 | 28,830,821.28 | 28,830,821.28 | ||
产成品 | 57,174,651.41 | 478,953.08 | 56,695,698.33 | 66,794,495.33 | 1,308,717.84 | 65,485,777.49 |
合计 | 3,366,758,873.77 | 10,301,290.31 | 3,356,457,583.46 | 3,353,954,933.00 | 10,650,830.61 | 3,343,304,102.39 |
注:本集团在途物资主要为年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的外购进口药品及商品等。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01,304.29 | 313,441.41 | 1,014,745.7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8,640,808.48 | 1,827,757.73 | 1,660,974.68 | 8,807,591.5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1,308,717.84 | 829,764.76 | 478,953.08 | |||
合计 | 10,650,830.61 | 2,141,199.14 | 2,490,739.44 | 10,301,290.3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808,800.00 | 3,808,800.00 | ||||
合计 | 3,808,800.00 | 3,808,800.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设备并提供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服务。本集团在交付设备并经客户验收后控制权转移,确认销售设备收入,形成合同资产。该合同资产在设备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一年后形成无条件收款权,转入应收款项。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7,010,708.65 | 30,411,004.26 |
预缴所得税 | 7,528.35 | 1,206,606.29 |
其他 | 465,892.22 | 204,000.00 |
合计 | 17,484,129.22 | 31,821,610.5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225,594,648.06 | 4,535,758.08 | 121,921,950.51 | 108,208,455.63 | |||||||
宜昌人福 | 559,997,815.11 | 226,430,175.02 | 99,799,191.90 | 686,628,798.23 | |||||||
小计 | 785,592,463.17 | 230,965,933.10 | 221,721,142.41 | 794,837,253.86 | |||||||
合计 | 785,592,463.17 | 230,965,933.10 | 221,721,142.41 | 794,837,253.86 |
其他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为对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制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人福”)的投资,该等投资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且不存在任何减值迹象。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审计报告附注七
(2)。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807,000.00 | 1,127,000.00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615,000.00 | 553,000.00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9,228,648.67 | 22,324,834.35 |
合计 | 33,650,648.67 | 24,004,834.35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考虑管理上述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合计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本公司认购的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1.05亿元。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产业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8,478,098.25 | 8,478,098.25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478,098.25 | 8,478,098.2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41,886.99 | 4,441,886.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234.74 | 299,234.74 | ||
(1)计提或摊销 | 299,234.74 | 299,234.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741,121.73 | 4,741,121.7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36,976.52 | 3,736,976.5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36,211.26 | 4,036,211.2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08,648,624.85 | 553,927,829.3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08,648,624.85 | 553,927,829.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3,721,342.52 | 426,234,295.82 | 45,662,769.32 | 106,860,235.52 | 902,478,643.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697,229.11 | 38,490,093.70 | 7,156,906.46 | 15,431,258.79 | 126,775,488.06 |
(1)购置 | 13,317,833.18 | 7,156,906.46 | 15,316,069.91 | 35,790,809.5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5,697,229.11 | 25,172,260.52 | 115,188.88 | 90,984,678.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4,000.00 | 1,369,416.18 | 16,847,686.67 | 5,320,198.99 | 24,021,301.84 |
(1)处置或报废 | 1,369,416.18 | 16,847,686.67 | 5,320,198.99 | 23,537,301.84 | |
(2)其他 | 484,000.00 | 484,000.00 | |||
4.期末余额 | 388,934,571.63 | 463,354,973.34 | 35,971,989.11 | 116,971,295.32 | 1,005,232,829.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799,191.20 | 193,848,402.30 | 36,177,103.97 | 61,726,116.39 | 348,550,813.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6,350.26 | 44,898,395.64 | 2,680,576.80 | 12,751,182.32 | 70,016,505.02 |
(1)计提 | 9,686,350.26 | 44,898,395.64 | 2,680,576.80 | 12,751,182.32 | 70,016,505.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4,542.40 | 15,711,945.90 | 5,066,626.03 | 21,983,114.33 | |
(1)处置或报废 | 1,204,542.40 | 15,711,945.90 | 5,066,626.03 | 21,983,114.33 | |
4.期末余额 | 66,485,541.46 | 237,542,255.54 | 23,145,734.87 | 69,410,672.68 | 396,584,204.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2,449,030.17 | 225,812,717.80 | 12,826,254.24 | 47,560,622.64 | 608,648,624.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6,922,151.32 | 232,385,893.52 | 9,485,665.35 | 45,134,119.13 | 553,927,829.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国药物流的物流中心辅助用房 | 7,286,114.74 | 目前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116,297.19 | 74,533,685.3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116,297.19 | 74,533,685.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退城进园扩建 | 3,538,402.28 | 3,538,402.28 | 72,489,806.00 | 72,489,806.00 | ||
技改项目 | 8,577,894.91 | 8,577,894.91 | 2,043,879.31 | 2,043,879.31 | ||
合计 | 12,116,297.19 | 12,116,297.19 | 74,533,685.31 | 74,533,685.3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退城进园扩建 | 330,960,000.00 | 72,489,806.00 | 18,675,585.34 | 87,626,989.06 | 3,538,402.28 | 53.00 | 自有资金 | |||||
2019技改项目 | 9,890,000.00 | 2,043,879.31 | 9,891,705.05 | 3,357,689.45 | 8,577,894.91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40,850,000.00 | 74,533,685.31 | 28,567,290.39 | 90,984,678.51 | 12,116,297.1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无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情况。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066,710.22 | 633,250.55 | 85,699,960.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124,980.87 | 158,124,980.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43,191,691.09 | 633,250.55 | 243,824,941.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18,294.83 | 330,194.93 | 31,848,489.76 |
(1)计提 | 31,518,294.83 | 330,194.93 | 31,848,489.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518,294.83 | 330,194.93 | 31,848,489.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1,673,396.26 | 303,055.62 | 211,976,451.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066,710.22 | 633,250.55 | 85,699,960.7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 营销网络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26,314,315.53 | 21,843,142.99 | 286,895,491.96 | 403,907,362.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27,654.66 | 6,243,396.23 | 36,000,000.00 | 49,371,050.89 | ||||
(1)购置 | 6,808,689.13 | 3,043,396.23 | 9,852,085.36 | |||||
(2)内部研发 | 318,965.53 | 3,200,000.00 | 3,518,965.5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33,441,970.19 | 28,086,539.22 | 322,895,491.96 | 453,278,413.1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798,500.00 | 7,249,124.55 | 11,811,430.38 | 5,395,733.63 | 125,832,283.01 | 161,087,071.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500.00 | 1,157,702.40 | 2,581,943.54 | 6,994,098.16 | 17,502,459.54 | 28,407,703.64 | ||
(1)计提 | 171,500.00 | 1,157,702.40 | 2,581,943.54 | 6,994,098.16 | 17,502,459.54 | 28,407,703.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8,406,826.95 | 14,393,373.92 | 12,389,831.79 | 143,334,742.55 | 189,494,775.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477,584.85 | 19,048,596.27 | 15,696,707.43 | 179,560,749.41 | 263,783,637.9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1,500.00 | 50,635,287.25 | 14,502,885.15 | 16,447,409.36 | 161,063,208.95 | 242,820,290.7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1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药品生产许可权、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44,456,435.19 | 22,826,539.86 | 3,518,965.53 | 3,094,146.11 | 60,669,863.41 | |||
合计 | 44,456,435.19 | 22,826,539.86 | 3,518,965.53 | 3,094,146.11 | 60,669,863.41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控天星 | 143,834,542.19 | 143,834,542.19 | ||||
慧鑫清源 | 45,726,820.27 | 45,726,820.27 | ||||
国控华鸿 | 8,612,492.74 | 8,612,492.74 |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3,144,478.90 | 3,144,478.90 | ||||
国药健坤 | 1,560,281.63 | 1,560,281.63 | ||||
国药前景 | 891,812.76 | 891,812.76 | ||||
合计 | 158,043,608.22 | 45,726,820.27 | 203,770,428.4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分配至相关子公司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各子公司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所用的折现率为12.4% (2018年:15%),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设定为3%(2018年:3%)。
计算各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毛利率 -确定基础是在历史经营成果的平均毛利率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基础上制定。折现率 - 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药品经销行业特定风险的税后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管理层经过上述商誉减值测试,判断于各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 12,370,451.16 | 3,709,658.63 | 4,943,986.13 | 11,136,123.66 | |
合计 | 12,370,451.16 | 3,709,658.63 | 4,943,986.13 | 11,136,123.6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8,272,009.48 | 44,292,384.80 | 157,067,742.22 | 38,947,611.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205,202.36 | 8,953,826.46 | 33,773,266.24 | 8,443,316.56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39,424,118.68 | 5,913,617.80 | 32,046,421.05 | 4,806,963.16 |
预提费用 | 131,463,388.08 | 32,865,847.02 | 43,398,636.58 | 10,849,659.15 |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 91,028,765.28 | 22,757,191.32 | 49,789,195.87 | 12,447,298.97 |
离职后福利 | 1,168,000.00 | 175,200.00 | 1,670,000.00 | 250,500.00 |
未付职工教育经费 | 9,780,909.21 | 2,384,805.71 | 7,796,885.48 | 1,886,435.11 |
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4,590,721.25 | 1,142,921.99 | ||
预计负债 | 4,278,268.28 | 1,069,567.07 | ||
其他 | 558,423.17 | 139,605.79 | 578,769.90 | 144,692.46 |
合计 | 502,769,805.79 | 119,694,967.96 | 326,120,917.34 | 77,776,476.5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0,431,031.96 | 45,107,757.99 | 161,063,208.96 | 40,265,802.2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026,045.17 | 7,256,511.29 | 20,280,230.85 | 5,070,057.71 |
固定资产折旧 | 41,878,535.71 | 6,770,346.07 | 8,446,363.72 | 1,266,954.56 |
合计 | 251,335,612.84 | 59,134,615.35 | 189,789,803.53 | 46,602,814.5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01,693.07 | 106,993,274.89 | 6,248,762.27 | 71,527,714.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701,693.07 | 46,432,922.28 | 6,248,762.27 | 40,354,052.2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特储物资(注1) | 99,782,925.26 | 99,782,925.26 | 102,068,622.73 | 102,068,622.73 | ||
基金项目 | ||||||
预付购买设备款(注2) | 1,541,694.70 | 1,541,694.70 | 8,093,447.22 | 8,093,447.22 | ||
合计 | 101,324,619.96 | 101,324,619.96 | 110,162,069.95 | 110,162,069.95 |
其他说明:
注1:特储物资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注2:预付购买设备款为本集团子公司预付的设备款、器材购买款以及研发项目款。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48,921,806.48 | 983,929,691.96 |
合计 | 348,921,806.48 | 983,929,691.9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92%-4.35%(2018年12月31日:1.30%-5.01%)。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无逾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478,396.00 | 67,517,579.96 |
银行承兑汇票 | 1,621,986,192.26 | 1,064,462,210.04 |
合计 | 1,623,464,588.26 | 1,131,979,79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7,780,455,964.80 | 7,025,267,302.06 |
合计 | 7,780,455,964.80 | 7,025,267,302.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约为人民币22,607万元(2018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4,483万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应付货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68,304,955.11 | 101,262,334.98 |
合计 | 68,304,955.11 | 101,262,334.9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年末余额系本集团的预收货款。在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销售货款后,一般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因此,将年末的预收货款余额分类至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5,808,635.48 | 667,300,084.19 | 600,606,947.91 | 182,501,771.7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0,670.46 | 68,980,126.71 | 68,960,435.63 | 180,361.54 |
三、辞退福利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296,000.00 | 803,663.66 | 872,663.66 | 227,000.00 |
合计 | 116,265,305.94 | 737,083,874.56 | 670,440,047.20 | 182,909,133.3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6,045,890.52 | 540,174,146.82 | 482,739,276.24 | 133,480,761.10 |
二、职工福利费 | 23,183,707.83 | 23,183,707.83 | ||
三、社会保险费 | 52,791.12 | 34,481,822.12 | 34,481,610.91 | 53,002.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8,088.66 | 30,871,349.16 | 30,871,369.12 | 48,068.70 |
工伤保险费 | -451.07 | 1,014,133.98 | 1,013,942.15 | -259.24 |
生育保险费 | 5,153.53 | 2,596,338.98 | 2,596,299.64 | 5,192.87 |
四、住房公积金 | -297,823.44 | 36,857,121.13 | 36,884,174.13 | -324,876.4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8,268,163.26 | 18,418,348.17 | 9,176,876.40 | 47,509,635.0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739,614.02 | 14,184,938.12 | 14,141,302.40 | 1,783,249.74 |
合计 | 115,808,635.48 | 667,300,084.19 | 600,606,947.91 | 182,501,771.7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4,687.21 | 55,522,532.62 | 55,533,730.44 | 73,489.39 |
2、失业保险费 | 3,596.73 | 2,393,194.02 | 2,393,060.21 | 3,730.54 |
3、企业年金缴费 | 72,386.52 | 11,064,400.07 | 11,033,644.98 | 103,141.61 |
合计 | 160,670.46 | 68,980,126.71 | 68,960,435.63 | 180,36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9,199,126.21 | 80,655,911.6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7,594,074.99 | 65,304,624.65 |
个人所得税 | 2,480,236.61 | 2,211,695.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92,269.76 | 5,650,377.49 |
其他 | 6,068,547.86 | 4,762,532.21 |
合计 | 222,334,255.43 | 158,585,141.2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7,994,616.42 | 22,901,451.22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06,696,459.18 | 1,084,982,578.20 |
合计 | 1,334,691,075.60 | 1,107,884,029.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 | 2018年 | ||||
保理利息 | 27,994,616.42 | 22,901,451.22 |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应偿还保理款(注2) | 486,360,153.11 | 448,055,297.28 |
暂收及代收款等 | 209,703,180.93 | 219,158,278.85 |
应付保证金 | 186,809,963.06 | 173,465,752.94 |
预提费用 | 102,083,922.86 | 32,955,844.29 |
应付销售费用 | 97,800,844.28 | 86,214,065.29 |
销售折扣 | 72,049,682.23 | 23,038,277.13 |
应付子公司收购款 | 47,467,994.69 | 4,402,800.00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42,298,431.59 | 59,937,568.33 |
应付物流仓储运输费 | 16,358,073.37 | 17,847,331.80 |
其他 | 45,764,213.06 | 19,907,362.29 |
合计 | 1,306,696,459.18 | 1,084,982,578.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19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约为人民币40,333万元(2018年12月31日:
约为人民币10,880万元),主要为尚未最终结算的工程款、保证金等,由于仍有业务往来,款项尚未结清。
注2: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的代收应偿还保理款余额为本公司办理应收款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本公司代收的保理款。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205,225.53 | |
合计 | 42,205,225.5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1,710,000.00 | |
合计 | 41,71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4.75%,上述借款的到期日为2020年月31日,本集团分别于2019年1月和2019年5月提前偿还上述借款。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66,619,688.29 | 83,437,567.66 |
合计 | 166,619,688.29 | 83,437,567.6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168,000.00 | 1,670,000.00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227,000.00 | -296,000.00 |
合计 | 941,000.00 | 1,374,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部分职工已办理内退。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内退福利所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19年 | 2018年 | |||||
折现率 | 3.25% | 3.50% | ||||
工资增长率 | 6.00% | 6.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内退福利为:
2019年 | 2018年 | |||||
管理费用 | (297,621.01 | ) | 102,684.66 | |||
财务费用 | 53,000.00 | 68,000.00 | ||||
(244,621.01 | ) | 170,684.66 |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19,551,685.95 | 详见下注 | |
合计 | 19,551,685.9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华鸿因海关对其进口的某种药品进行审价,预计需要向海关补缴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公司基于与海关的沟通及测算,对预计需要补缴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作出最佳估计,并确认预计负债人民币19,551,685.95元。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3,002,278.82 | 13,000,000.00 | 6,464,445.55 | 39,537,833.27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0,315,015.52 | 60,314,336.28 | 679.24 | ||
合计 | 33,002,278.82 | 73,315,015.52 | 66,778,781.83 | 39,538,512.5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28,176,729.38 | 1,738,269.04 | 26,438,460.34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1,144,250.00 | 262,200.00 | 882,0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冷链系统项目 | 955,857.77 | 842,143.18 | 113,714.59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药物研究专项补贴 | 600,000.00 | 400,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补助 | 548,600.00 | 548,6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专项 | 44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 |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421,875.00 | 62,500.00 | 35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278,300.00 | 57,400.00 | 220,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240,000.00 | 60,000.00 | 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196,666.67 | 2,000,000.00 | 440,000.00 | 1,75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11,000,000.00 | 1,833,333.33 | 9,1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促进奖励基金 | 40,430,000.00 | 40,4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亏损政策性补贴 | 15,077,864.87 | 15,077,864.87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奖励 | 1,358,000.00 | 1,35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务补贴 | 1,355,327.01 | 1,355,327.01 | 与收益相关 |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557,272.26 | 557,272.26 | 与收益相关 | ||||
突出贡献企业表彰资金 | 350,000.00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质量奖励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统计监测保证金 | 13,200.00 | 1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项目 | 143,351.38 | 142,672.14 | 679.2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3,002,278.82 | 73,315,015.52 | 66,778,781.83 | 39,538,512.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特种储备资金(注1) | 95,110,373.58 | 95,095,614.58 |
甲流药品储备资金(注2) | 63,407,314.20 | 63,407,314.20 |
合计 | 158,517,687.78 | 158,502,928.78 |
其他说明:
注1:特种储备资金为国家拔入的特种储备资金,专门用于药品储备。注2: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于2009年,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下达的《关于下达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储备资金的通知》,本集团承担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储和调运任务,不承担相应的存货风险以及收款风险。本集团将收到的调拨款项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中核算。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64,404,391.00 | -9,901,393.00 | -9,901,393.00 | 754,502,998.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回购股份共计9,775,985股,向畅新易达回购股份125,408股,并于2019年9月予以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764,404,391元变更为754,502,998元,具体参见审计报告注释一、基本情况。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050,944.46 | 14,050,944.4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20,607,211.68 | 1,020,607,211.68 | ||
配套募集资金 | 977,519,064.30 | 977,519,064.3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61,394,850.40 | 261,394,850.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 4,710,104.78 | 4,710,104.78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单方增资影响 | 62,244,859.52 | 62,244,859.52 | ||
专项搬迁补贴余款 | 3,698,761.47 | 3,698,761.47 | ||
其他 | 4,726,846.18 | 4,726,846.18 | ||
合计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18年,本公司处置部分对北京医疗的投资(占北京医疗股份的1%)导致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40,120.02元。
注2:经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向国药控股回购国控天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529,307股,并予以注销,从而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529,306.00元。
注3:经本公司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分别以1元向国药控股回购股份6,766,198股和3,009,787股,以1元向畅新易达回购股份125,408股, 具体参见注释一、基本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由于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法定程度,该部分拟回购股份共计9,901,393股,记录于库存股,从而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901,39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9,901,393.00 | 9,901,393.00 | ||
合计 | 9,901,393.00 | 9,901,393.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回购股份共计9,775,985股,向畅新易达回购股份125,408股,并于2019年9月予以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764,404,391元变更为754,502,998元,具体参见审计报告注释一、基本情况。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893,933.41 | 8,745,814.32 | -2,186,453.58 | 6,559,360.74 | 22,453,294.1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893,933.41 | 8,745,814.32 | -2,186,453.58 | 6,559,360.74 | 22,453,294.1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893,933.41 | 8,745,814.32 | -2,186,453.58 | 6,559,360.74 | 22,453,294.1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17,086,137.97 | 90,389,510.47 | 607,475,648.4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17,086,137.97 | 90,389,510.47 | 607,475,648.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95,958,364.10 | 4,632,627,111.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595,958,364.10 | 4,632,627,111.7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03,898,686.53 | 1,404,095,400.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0,389,510.47 | 95,643,984.2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5,761,756.40 | 345,120,164.1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803,705,783.76 | 5,595,958,364.10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550,770,357.05 | 40,678,513,258.00 | 38,702,677,728.32 | 35,298,429,522.37 |
其他业务 | 93,706,047.11 | 58,358,386.16 | 37,149,376.14 | 22,301,650.02 |
合计 | 44,644,476,404.16 | 40,736,871,644.16 | 38,739,827,104.46 | 35,320,731,172.3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19年 | 2018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 | 44,643,363,721.15 | 38,739,031,866.38 | |||
租赁收入 | 1,112,683.01 | 795,238.08 | |||
44,644,476,404.16 | 38,739,827,104.46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2019年 | 2018年 |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商品销售 | 43,559,120,458.41 | 37,749,626,742.49 | |||
产品销售 | 980,674,793.00 | 939,706,548.52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仓储物流 | 10,975,105.64 | 13,344,437.31 | |||
其他服务收入 | 92,593,364.10 | 36,354,138.06 | |||
44,643,363,721.15 | 38,739,031,866.38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029,445.98 | 34,754,684.77 |
教育费附加 | 29,311,922.13 | 24,883,217.6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333,135.32 | 2,925,718.82 |
土地使用税 | 854,128.98 | 602,389.26 |
车船使用税 | 100,993.20 | 138,766.49 |
印花税 | 29,098,854.25 | 21,846,097.42 |
合计 | 103,728,479.86 | 85,150,874.4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开发费 | 415,294,220.34 | 476,358,445.18 |
职工薪酬 | 309,666,791.01 | 263,515,636.95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111,688,717.52 | 104,870,763.14 |
咨询费 | 64,844,842.90 | 64,754,663.61 |
办公业务费 | 43,560,129.85 | 36,765,212.45 |
折旧与摊销 | 32,435,065.71 | 25,797,877.7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9,795,641.81 | |
租赁费 | 9,763,217.78 | 18,846,596.62 |
会议费 | 8,561,724.01 | 14,503,781.69 |
广告费 | 6,911,416.22 | 11,850,521.44 |
差旅费 | 8,374,070.37 | 8,596,089.69 |
其他 | 17,515,781.51 | 17,799,017.58 |
合计 | 1,048,411,619.03 | 1,043,658,606.1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9,165,962.30 | 277,005,100.75 |
租赁费 | 27,750,673.35 | 33,577,719.59 |
咨询费 | 24,153,740.46 | 30,997,810.54 |
折旧与摊销 | 21,991,911.74 | 23,538,686.9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139,839.01 | |
业务招待费 | 7,722,066.63 | 7,023,912.76 |
办公费 | 4,632,121.93 | 4,740,024.12 |
差旅费 | 2,680,134.80 | 3,208,072.06 |
会议费 | 754,591.99 | 1,388,997.15 |
税金 | 626,884.31 | 281,875.88 |
其他管理费用 | 17,817,134.95 | 16,520,344.70 |
合计 | 425,435,061.47 | 398,282,544.5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17,738,472.37 | 5,635,285.21 |
材料费 | 5,952,272.20 | 7,300,500.01 |
技术开发费 | 5,804,426.92 | 13,087,637.92 |
自研无形资产的摊销 | 7,550,341.29 | 3,971,364.03 |
除使用权资产外的其他折旧费 | 3,794,503.32 | 2,890,664.63 |
使用权资产折旧(仅适用于2019年) | 258,240.37 | |
其他 | 3,830,097.83 | 1,529,042.24 |
合计 | 44,928,354.30 | 34,414,494.0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8,457,967.34 | 83,587,254.48 |
减:利息收入 | -42,892,189.25 | -49,882,926.24 |
现金折扣 | -11,086,108.59 | -1,935,970.58 |
汇兑损益 | 1,364,862.04 | -951,686.68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4,706,676.89 | 9,807,082.27 |
合计 | 10,551,208.43 | 40,623,753.2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66,778,781.83 | 53,849,014.81 |
其他 | ||
合计 | 66,778,781.83 | 53,849,014.81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2019年 | 2018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1,833,333.33 | 4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1,738,269.04 | 1,738,269.05 | 与资产相关 | ||||||
冷链系统项目 | 842,143.18 | 1,064,040.64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补助 | 548,600.00 | 548,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40,000.00 | 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药物研究专项补贴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262,200.00 | 26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220,000.00 | 2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62,500.00 | 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57,400.00 | 8,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版GMP 改造项目 | - | 4,7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促进奖励基金 | 40,430,000.00 | 33,5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亏损政策性补贴 | 15,077,864.87 | -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奖励 | 1,358,000.00 | 1,35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务补贴 | 1,355,327.01 | - | 与收益相关 |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9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557,272.26 | 495,191.53 | 与收益相关 | |||||||||||
突出贡献企业表彰资金 | 35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项目 | 142,672.14 | 10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补助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质量奖励资金 | 3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统计监测保证金 | 13,2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年度企业扶持金 | - | 5,877,980.26 | 与收益相关 | |||||||||||
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补助 | -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制造强省建设奖补资金 | -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 | - | 1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66,778,781.83 | 53,849,014.8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7,890,351.81 | 295,487,470.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92,661.69 | 281,405.4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应收账款保理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 -113,597,499.03 | -111,631,763.35 |
合计 | 114,585,514.47 | 184,137,113.0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321,996.01 | -15,685,658.7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28,058.94 | -1,020,426.41 |
收回已核销的应收账款 | 144,405.61 | |
合计 | -19,505,649.34 | -16,706,085.1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5,307.69 | 928,165.18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205,307.69 | 928,165.1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12,414.88 | 88,971.98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45,195.60 | -799,208.64 |
合计 | -532,780.72 | -710,236.6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531,716.30 | 333,996.27 | 531,716.30 |
其他收入 | 1,297,930.01 | 193,204.73 | 1,297,930.01 |
合计 | 1,829,646.31 | 527,201.00 | 1,829,646.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038,474.95 | 12,957,840.83 | 11,038,474.95 |
罚款支出 | 180,031.18 | 569,290.06 | 180,031.18 |
赔偿金 | 2,229,974.43 | ||
其他 | 135,122.16 | 20,067.70 | 135,122.16 |
合计 | 11,353,628.29 | 15,777,173.02 | 11,353,628.2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6,653,462.62 | 436,535,659.9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573,144.19 | -5,978,378.15 |
合计 | 546,080,318.43 | 430,557,281.7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26,557,228.8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6,639,307.2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57,048.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5,889,527.2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637,233.6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2,249,646.68 |
所得税费用 | 546,080,318.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及搬迁补偿 | 73,315,015.52 | 45,043,371.79 |
暂收及代收款 | 50,345,573.03 | 71,854,933.24 |
保证金押金 | 38,417,987.13 | 150,455,574.65 |
一般存款利息收入 | 32,937,726.75 | 49,882,926.24 |
收到的现金折扣 | 37,528,415.38 | 39,766,680.62 |
其他 | 20,563,820.20 | 29,861,202.29 |
合计 | 253,108,538.01 | 386,864,688.8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开发费 | 345,879,870.92 | 419,157,378.89 |
广告及办公业务费 | 153,748,083.05 | 157,437,133.65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113,177,975.95 | 121,035,169.07 |
研究开发费 | 44,976,954.30 | 43,871,460.01 |
租赁费 | 37,513,891.13 | 66,064,349.86 |
中介咨询费 | 24,153,740.46 | 30,997,810.54 |
其他 | 134,401,157.97 | 112,243,769.55 |
合计 | 853,851,673.78 | 950,807,071.5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年末代收保理业务款净额 | 38,304,855.83 | |
收回银行借款质押保证金 | 3,678,511.69 | 38,621,488.31 |
收到国药控股内部借款 |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其他 | 6,373,246.40 | 3,772,584.44 |
合计 | 48,356,613.92 | 42,394,072.7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34,950,004.71 |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229,596.16 | |
支付被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股利 | 6,089,562.32 | |
回购股权支付的现金 | 3.00 | 1.00 |
支付的年末代收保理业务款净额 | 292,757,394.83 | |
归还国药控股内部借款 | ||
支付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
合计 | 65,269,166.19 | 292,757,395.8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80,476,910.43 | 1,592,656,377.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300,341.65 | 15,777,919.9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0,016,505.02 | 65,180,647.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848,489.76 | |
无形资产摊销 | 28,407,703.64 | 21,811,031.5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943,986.13 | 17,782,846.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2,780.72 | 710,236.6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498.3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864,334.39 | 63,688,429.1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585,514.47 | -184,137,113.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830,312.72 | -2,201,153.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45,347.26 | -3,799,589.0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48,173.38 | -602,618,915.9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2,629,158.99 | -747,516,141.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10,932,518.88 | 744,020,257.64 |
其他 | 299,234.74 | 299,23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6,070,491.39 | 981,654,068.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626,844,645.07 | 5,053,613,428.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53,613,428.59 | 5,339,721,999.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231,216.48 | -286,108,570.4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1,454,113.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043,931.1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402,8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1,812,981.81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626,844,645.07 | 5,053,613,428.59 |
其中:库存现金 | 64,998.96 | 46,863.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26,729,646.11 | 5,053,566,564.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6,844,645.07 | 5,053,613,428.5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5,311,059.60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75,311,059.60 | / |
其他说明:
应收票据质押系集团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用以担保在银行授信项下的应付票据。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6,782.66 | 6.9762 | 47,317.19 |
欧元 | 369,363.61 | 7.8155 | 2,886,761.29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1,833,333.33 | 其他收益 | 1,833,333.33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1,738,269.04 | 其他收益 | 1,738,269.04 |
冷链系统项目 | 842,143.18 | 其他收益 | 842,143.18 |
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补助 | 548,600.00 | 其他收益 | 548,600.00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40,000.00 | 其他收益 | 440,000.00 |
新型药物研究专项补贴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262,200.00 | 其他收益 | 262,200.00 |
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220,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0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62,500.00 | 其他收益 | 62,500.00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57,400.00 | 其他收益 | 57,400.00 |
产业促进奖励基金 | 40,430,000.00 | 其他收益 | 40,430,000.00 |
亏损政策性补贴 | 15,077,864.87 | 其他收益 | 15,077,864.87 |
财政奖励 | 1,358,000.00 | 其他收益 | 1,358,000.00 |
税务补贴 | 1,355,327.01 | 其他收益 | 1,355,327.01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900,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00 |
稳岗补贴 | 557,272.26 | 其他收益 | 557,272.26 |
突出贡献企业表彰资金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其他项目 | 142,672.14 | 其他收益 | 142,672.14 |
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质量奖励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统计监测保证金 | 13,200.00 | 其他收益 | 13,2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 | 2019年6月19日 | 79,100,000.00 | 70 | 收购 | 2019年5月31日 | 取得控制权 | 53,696,391.22 | 8,042,950.56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医药有限公司 |
--现金 | 79,1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9,1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3,373,179.7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5,726,820.2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合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对价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被收购单位拥有稳定及优质的医院客户,形成销售网络
其他说明:
本年内,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79,100,000.00元取得了国药慧鑫70%股权。于2019年5月31日,公司已取得对国药慧鑫的控制,并于2019年6月19号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购买日确定为2019年5月31日。国药慧鑫的可辨认净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为确定其公允价值,本集团管理层对国药慧鑫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购买日国药慧鑫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84,556,940.55 | 48,556,940.55 |
货币资金 | 4,043,931.19 | 4,043,931.19 |
应收款项 | 33,182,408.70 | 33,182,408.70 |
存货 | 8,461,869.26 | 8,461,869.26 |
固定资产 | 0 | 0 |
无形资产 | 36,000,000.00 | 0 |
预付帐款 | 2,151,120.29 | 2,151,120.29 |
其他应收款 | 333,242.29 | 333,242.29 |
其他流动资产 | 296,190.09 | 296,190.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178.73 | 88,178.73 |
负债: | 36,880,969.51 | 27,880,969.51 |
借款 | 0 | 0 |
应付款项 | 12,555,563.55 | 12,555,563.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00,000.00 | 0 |
合同负债 | 4,185,400.00 | 4,185,4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067.80 | 130,067.80 |
应交税费 | 760,068.93 | 760,068.93 |
应付股利 | 6,089,562.32 | 6,089,562.32 |
其他应付款 | 4,160,306.91 | 4,160,306.91 |
净资产 | 47,675,971.04 | 20,675,971.0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4,302,791.31 | |
取得的净资产 | 33,373,179.73 | 20,675,971.0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资产基础法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除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天星新设成立子公司国药(北京)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审计报告附注六、1的说明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一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 | 60.00% | 投资设立 |
汇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尽管本集团仅持有北京医疗50%股权,但仍将其认定为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 期末少数股东权 |
比例 | 东的损益 | 告分派的股利 | 益余额 | |
国控天星 | 49.00% | 121.00 | 35.00 | 456.00 |
国控华鸿 | 40.00% | 98.00 | 34.00 | 510.00 |
国瑞药业 | 38.94% | 19.00 | 415.0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控天星 | 2,934 | 323 | 3,257 | 2,186 | 101 | 2,287 | 2,742 | 184 | 2,926 | 2,069 | 86 | 2,155 |
国控华鸿 | 3,028 | 136 | 3,164 | 1,807 | 82 | 1,889 | 2,675 | 46 | 2,721 | 1,605 | 1,605 | |
国瑞药业 | 985 | 531 | 1,516 | 406 | 42 | 448 | 895 | 527 | 1,422 | 371 | 33 | 40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控天星 | 6,337 | 247 | 247 | 213 | 5,379 | 111 | 121 | 50 |
国控华鸿 | 6,255 | 245 | 245 | 42 | 5,332 | 227 | 227 | 165 |
国瑞药业 | 1,003 | 50 | 50 | 184 | 952 | 45 | 45 | 15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本公司处置部分对北京医疗的投资(占北京医疗股份的1%),但未丧失对北京医疗的控制权。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为人民币50,000.00元,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9,879.98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40,120.02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20.00 | 权益法 |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47.08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宜昌人福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宜昌人福公司 | 宜昌人福公司 | 宜昌人福公司 | 宜昌人福公司 | |
流动资产 | 2,813 | 1,414 | ||
非流动资产 | 2,420 | 2,190 | ||
资产合计 | 5,233 | 3,604 | ||
流动负债 | 1,547 | 646 | ||
非流动负债 | 166 | 133 | ||
负债合计 | 1,713 | 7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 | 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442 | 2,80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8 | 562 | ||
调整事项 | -24 | -22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 | -22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4 | 54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006 | 3,141 | ||
净利润 | 1,132 | 80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32 | 80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0 | 62 |
青海制药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青海制药 | |
流动资产 | 180 | 542 | ||
非流动资产 | 82 | 85 | ||
资产合计 | 262 | 627 | ||
流动负债 | 16 | 132 | ||
非流动负债 | 3 | 4 | ||
负债合计 | 19 | 1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 | 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2 | 49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4 | 230 | ||
调整事项 | -6 | -4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6 | -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8 | 22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9 | 82 | ||
净利润 | 12 | 26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 | 26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22 | 6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19年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 | - | 5,702,155,704.67 | - | - | 5,702,155,704.67 | ||||||
其他应收款 | - | - | 241,882,885.64 | - | - | 241,882,885.6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 | - | - | - | 10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33,650,648.67 | 33,650,648.67 | ||||||
应收账款 | - | - | 10,924,144,258.52 | - | - | 10,924,144,258.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7,114,392.05 | - | - | - | - | 1,147,114,392.05 | ||||||
合同资产 | - | - | 3,808,800.00 | - | 3,808,800.00 | |||||||
1,252,114,392.05 | - | 16,871,991,648.83 | - | 33,650,648.67 | 18,157,756,689.55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48,921,806.48 | 348,921,806.48 | |||
其他应付款 | 1,334,691,075.60 | 1,334,691,075.60 | |||
应付账款 | 7,780,455,964.80 | 7,780,455,964.80 |
应付票据 | 1,623,464,588.26 | 1,623,464,588.26 | |||
11,087,533,435.14 | 11,087,533,435.14 |
2018年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 | 5,099,127,756.46 | - | 5,099,127,756.46 | |||||||||
其他应收款 | - | 143,347,590.78 | - | 143,347,590.7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 | - | 10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24,004,834.35 | 24,004,834.35 | |||||||||
应收账款 | - | 9,835,553,602.14 | - | 9,835,553,602.1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539,419.43 | - | - | 594,539,419.43 | |||||||||
699,539,419.43 | - | 15,078,028,949.38 | - | 24,004,834.35 | 15,801,573,203.16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83,929,691.96 | 983,929,691.96 |
其他应付款 | 1,107,884,029.42 | 1,107,884,029.42 |
长期借款 | 41,710,000.00 | 41,710,000.00 |
应付账款 | 7,025,267,302.06 | 7,025,267,302.06 |
应付票据 | 1,131,979,790.00 | 1,131,979,790.00 |
10,290,770,813.44 | 10,290,770,813.44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42,499,529.21元。于2019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19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公司管理层领导的工作组按照国资委、国药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按照标准信用条款向客户销售商品,同时向某些主要客户购买其他商品。有关其应收款项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披露如下表所示:
2019年 | 2018年 |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 11,081,027,768.32 | 9,976,671,568.56 | ||||
减:坏账准备 | ( 156,883,509.80 | ) | ( 141,117,966.42 | ) | ||
账面价值 | 10,924,144,258.52 | 9,835,553,602.14 |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应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较为广泛,因此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每年与客户进行核对,定期评估每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综合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
(2) |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 ||
(3) |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
(2)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
(3)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
(4)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
(5)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
(6)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 ||
(2)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 ||
(3)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逾期应收款项(2018年12月31日:无)。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在1年内到期。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带息债务有关,主要是银行借款等计息款项。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导致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借款的数量。如果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借款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固定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30亿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
7.31亿元),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19亿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94亿元)。
2019年度,假设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利息费用会额外增加或减少约人民币110万元。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于2019年度及2018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并不重大。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19年度和2018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19年 | 2018年 | |||||
总负债 | 12,034,888,501.32 | 10,900,116,855.45 | ||||
总资产 | 24,193,651,172.80 | 21,509,768,350.39 | ||||
资产负债率 | 49.74% | 50.68%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7,114,392.05 | 1,147,114,392.0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228,648.67 | 4,422,000.00 | 33,650,648.6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公司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集团无以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41,710,000.00 | 41,710,000.00 |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短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会计机构负责人直接向财务总监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短期借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19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上市的权益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公司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于2019年和2018年,本集团之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无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变。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2,971,656,191.00 | 54.72 | 54.7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控股股东对本集团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9年 | 2018年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国药控股 | 54.72% | 54.72% | 55.29% | 55.2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人民币万元)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5,24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48,302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35,000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3,00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9,062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7,440.66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2,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 | 5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100 | -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2,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管理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2,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注:尽管本集团仅持有北京医疗50%股权,但仍将其认定为子公司。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是 | 47.08% |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是 | 20.00% | -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安徽省医药(集团)滁州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吉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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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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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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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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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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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昆明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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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临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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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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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瑞康(文山)药业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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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山西明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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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邵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沈丘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川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通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武汉临空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息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疆伊犁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秀山县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阳新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中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芮民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舟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抚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邢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邯郸国药乐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注1)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青海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国际货运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佛山冯了性国医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数图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忻州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湖北缘康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注2)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
北京谦达德喏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卓瑞诊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1)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曹益民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兰州医药采购供应站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注1:于2019年度,本集团的关联方由于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对外投资、业务收购以及投资处置等交易出现变动,对于本集团本年度新增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19年度的交易额和2019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于上述可比期间予以列报。注2:本集团对于本年度减少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19年度的交易额和2019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仍被列示于关联方信息中,以后年度不再列报。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173,857,172.73 | 1,963,188,421.72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41,907,988.95 | 818,626,436.18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1,125,461.06 | 335,519,806.11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43,080,979.00 | 261,939,832.0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1,067,926.77 | 109,812,346.51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7,700,000.00 | 10,830,000.00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2,299,376.41 | 80,523,701.15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3,345,568.03 | 51,245,300.97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7,111,678.84 | 52,384,035.86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76,348,442.11 | 71,150,613.98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7,280,974.91 | 58,138,123.62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6,689,844.67 | 52,395,522.97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8,710,273.92 | 28,008,582.93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436,024.56 | 25,893,612.15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2,420,823.06 | 25,247,763.21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9,824,078.05 | 26,503,979.38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352,461.11 | 27,687,039.61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4,154,138.35 | 10,230,649.59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580,733.72 | 20,629,659.51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906,480.00 | 11,900,000.00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255,729.88 | 11,750,415.18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838,261.01 | 21,745,290.40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789,384.43 | 12,753,585.81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082,300.22 | 11,694,877.93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429,407.31 | 7,265,431.19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946,098.32 | 8,039,317.87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009,930.11 | 76,789,635.24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0,614,492.50 | 5,731,025.76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279,609.14 | 7,881,309.30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9,284,718.39 | 12,894,841.22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880,232.80 | 1,615,731.24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816,546.82 | 7,743,769.67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050,519.49 | 6,271,918.90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701,352.30 | 6,695,670.66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254,298.85 | 3,075,618.88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83,468.83 | 3,774,730.11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243,347.00 | 21,343.26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056,390.55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046,209.07 | 1,537.41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034,876.98 | 2,476,909.83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717,168.00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04,306.74 | 3,276,593.14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472,182.86 | 35,712,066.47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106,719.61 | 4,319,429.49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46,014.43 |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358,368.94 | 111,236.24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294,480.06 | 214,015.92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38,683.48 | 1,475,488.28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99,117.38 | 2,649,314.00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52,218.36 | 1,662,831.25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53,449.54 | 2,799,859.28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73,500.03 | 1,449,818.60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88,793.10 |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398,363.20 | 8,301,675.20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007,437.00 | 1,123,823.02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954,231.87 | 12,333.04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7,529.08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44,103.10 | 953,778.98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34,353.81 | 82,527.81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18,099.59 | 797,490.80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444,852.00 | 118,627.20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84,692.30 |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73,217.46 | 208,099.12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67,410.45 | |
国药国际货运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63,758.20 | 182,743.83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0,950.07 | 125,206.90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5,528.30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5,170.19 |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4,333.32 | 130,319.61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9,542.12 | 4,189.66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8,920.35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0,967.17 | 250,411.01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9,928.67 | -2,668.83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4,310.34 |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082.41 | 37,859.87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1,025.00 |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采购货物 | 10,482.05 |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920.35 | 17,948.28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29.31 | 237,950.52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69,565,700.00 |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691,000.00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65,226.96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98,256.47 |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86,649.00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1,630.69 |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0,156.41 |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2,357.81 |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280.00 |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293.10 |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70.13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19 |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75,659.53 |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7.96 | 12,511,248.99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1.71 | 6,098,479.94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1,092.39 | -103,367.85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04,408.02 | 6,634,801.82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878,004.44 | 14,629,034.28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675,585.34 | 57,742,058.09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734,269.30 | 6,772,062.01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866,849.61 | 6,209,908.84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807,480.70 | 3,537,946.63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43,059.20 | 2,555,716.77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61,223.00 | 1,030,318.00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29,264.13 | 1,040,716.97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88,612.72 | 1,164,412.23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接受劳务 | 1,183,622.64 | 7,632.07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89,622.63 | 535,849.04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1,352.83 | 456,680.19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09,647.18 | 264,162.26 |
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8,113.20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6,072.14 | 426,354.43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4,931.13 | 261,139.62 |
国药控股中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3,620.80 |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1,107.42 |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0,943.40 | 688,816.32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6,551.72 |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9,969.94 | 735,727.56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6,862.18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0,920.00 |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9,403.76 | 56,603.76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8,000.00 | 68,053.78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097.63 | 12,192.8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207.55 | 201,132.08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726.50 | |
国药集团佛山冯了性国医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726.50 |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58.49 |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225.00 | 2,662.00 |
国药国际货运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40,557.67 | |
上海数图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6,792.45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0,960.38 |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000.00 |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72.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6,540,907.90 | 129,629,171.88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3,974,973.28 | 146,613,498.62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1,533,495.05 | 164,166,727.59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3,478,445.49 | 171,970,151.45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1,027,531.81 | 159,999,323.80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733,740.50 | 149,323,936.18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457,669.18 | 139,643,926.58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7,875,261.86 | 113,626,755.56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757,790.54 | 63,161,201.10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1,798,830.21 | 100,416,992.67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361,475.57 | 108,411,833.5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3,023,592.67 | 90,604,981.95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771,312.10 | 110,954,857.99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394,732.71 | 73,016,648.71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5,920,236.47 | 64,856,636.29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79,327,770.35 | 52,776,161.77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112,696.61 | 70,651,171.15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360,421.32 | 67,964.18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527,968.09 | 5,957,205.86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063,852.36 | 56,387,872.11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587,428.83 | 52,401,189.80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143,584.36 | 47,680,105.2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055,112.79 | 38,244,943.00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759,295.00 | 38,864,652.73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948,027.45 | 42,217,997.74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675,654.98 | 34,532,458.38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095,581.48 | 33,490,873.49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082,616.66 | 38,228,762.51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842,799.25 | 20,983,269.06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697,826.60 | 25,379,260.51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714,091.32 | 31,313,033.59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842,521.25 | 27,748,663.01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52,623.86 | 14,116,594.74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694,502.46 | 18,655,915.81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756,129.84 | 19,966,908.74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694,021.87 | 16,492,961.93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194,715.99 | 8,249,269.61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47,242.82 | 22,540,116.43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078,690.42 | 14,618,030.73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952,358.04 | 11,962,187.95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493,950.55 | 17,360,172.49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343,797.73 | 17,521,724.87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219,341.89 | 11,845,804.3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179,681.62 | 9,738,281.29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083,982.91 | 22,132,126.60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838,535.51 | 2,036,495.67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612,447.15 | 15,717,038.22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07,767.67 | 17,525,818.10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478,607.64 | 16,110,050.91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348,572.18 | 14,368,491.23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13,796.58 | 14,195,667.52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18,072.72 | 14,002,405.24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671,811.07 | 11,827,169.01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441,702.50 | 12,618,334.76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238,172.00 | 47,106,599.04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117,335.08 | 16,453,124.30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785,768.57 | 13,649,604.18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761,733.95 | 10,344,226.29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537,153.09 | 13,098,094.42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88,093.84 | 14,187,301.70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99,857.00 | 23,740,397.50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913,807.99 | 9,152,928.75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515,516.03 | 18,409,829.30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60,465.26 | 8,579,651.10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39,282.96 | 12,385,399.72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744,737.74 | 10,645,329.36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248,093.73 | 8,972,842.95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572,610.81 | 8,903,283.19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312,871.90 | 20,356,323.61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79,102.54 | 8,746,882.55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08,059.57 | 8,858,584.17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77,581.71 | 7,129,436.58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81,096.31 | 736,575.07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76,897.79 | 7,346,943.01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77,704.28 | 17,190,534.04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57,440.22 | 7,949,061.98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21,932.77 | 6,348,023.35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13,602.42 | 8,784,142.87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89,215.14 | 8,414,226.98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20,741.66 | 11,202,768.91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45,963.64 | 6,894,653.28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57,190.48 | 8,263,367.23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74,442.21 | 7,096,484.22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50,695.58 | 4,895,695.88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56,564.36 | 3,176,279.77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98,829.07 | 8,482,522.50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00,203.12 | 6,144,180.76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82,573.44 |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90,693.24 | 9,719,561.84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401,769.94 | 58,344.83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80,215.75 | 5,720,071.49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26,672.76 | 6,134,115.78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54,362.13 | 5,758,961.75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28,902.39 | 4,684,051.96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99,982.54 | 5,544,989.74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29,960.20 | 5,607,013.64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97,870.67 | 4,528,317.50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60,584.22 | 6,010,625.54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37,814.94 | 5,073,990.55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99,566.66 | 5,253,584.07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52,593.00 | 5,116,281.19 |
安徽省医药(集团)滁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31,877.86 |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14,757.14 | 4,405,108.45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63,325.82 | 3,947,783.87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53,132.06 | 6,390,729.08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47,590.96 | 4,522,584.38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4,384.83 | 4,619,730.20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20,874.90 | 4,899,138.21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89,116.24 | 4,792,641.86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72,427.93 | 5,312,973.86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94,381.55 | 7,745,082.30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33,746.01 | 4,736,096.93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9,863.55 | 2,931,575.01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34,767.07 | 3,661,157.79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4,891,783.03 | 3,562,673.62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41,989.32 | 3,019,210.20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29,640.30 | 4,350,867.42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11,987.99 | 4,174,940.24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81,100.20 | 2,622,583.44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00,973.56 | 4,809,487.04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89,496.38 | 372,907.90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84,896.16 | 2,312,431.92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54,276.32 | 2,098,484.59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10,712.14 | 3,245,322.6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07,387.35 | 573,190.89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95,165.20 | 11,646,559.60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89,604.03 | 2,435,006.39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34,313.30 | 2,515,834.85 |
湖北缘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76,708.11 | 1,629,363.68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86,474.07 | 3,214,104.55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32,880.09 | 3,093,333.88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60,352.95 | 1,865,184.29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40,160.52 | 4,849,690.44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69,942.83 | 2,035,490.56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19,148.30 | 1,982,117.22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56,165.49 | 1,988,904.43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7,350.02 | 1,058,390.00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21,900.11 | 13,828,457.24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03,582.24 | 1,057,249.36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70,620.07 | 2,240,224.22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83,442.07 | 2,243,635.27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74,536.73 | 243,826.43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75,510.14 | 2,010,792.09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62,721.23 | 1,421,451.60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8,316.74 | 1,471,056.90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53,025.19 | 907,572.96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13,864.57 | 147,997.62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93,905.72 | 1,011,661.16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8,625.68 | 1,793,284.47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1,298.84 | 2,169,177.29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4,802.49 | 2,044,914.06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944,220.41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44,088.13 | 939,796.78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13,341.10 | 1,665,952.21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88,054.92 | 652,916.2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59,446.96 | 331,176.71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36,109.05 | 1,055,476.13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148.71 | 2,154,464.15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74,933.31 | 1,334,324.94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22,055.79 | 1,382,588.89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77,671.99 | 863,626.50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25,989.51 | 1,076,756.33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85,047.15 | 341,021.12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79,235.99 | 1,146,721.18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2,266.08 | 1,356,040.37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79,626.48 | 1,174,980.70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4,994.08 | 1,555,915.11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15,821.83 | 3,322,432.12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09,932.22 | 3,800,327.27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9,371.45 | 1,195,294.14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45,809.20 | 19,145.30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24,516.44 | 143,774.07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3,587.34 | 2,470,715.46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9,542.24 |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7,989.10 | 494,443.58 |
国药控股重庆芮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3,805.29 |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3,492.22 | 330,349.22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4,939.14 | 1,363,786.29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4,203.71 | 1,172,120.4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8,974.12 | 136,134.17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2,123.88 | 686,786.9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2,307.32 | 463,581.83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1,632.65 | 386,697.55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8,314.87 |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2,989.38 | 154,605.52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9,029.13 |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4,765.31 | 1,434,500.02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3,557.66 | 1,596,403.61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1,720.26 | 956,755.92 |
国药控股山西明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8,072.99 | 150,041.36 |
国药控股秀山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7,368.13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8,565.22 | 208,750.68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0,180.74 | 985,415.07 |
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9,035.66 | 732,520.81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0,392.76 | 682,575.15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7,068.95 | 268,872.41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6,102.48 | 588,225.67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2,807.45 | 1,385,685.88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2,020.42 | 491,002.08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089.16 | 298,715.96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633.77 | 452,182.48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0,977.99 | 87,423.27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9,039.90 | 391,399.53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6,130.96 | 1,796,397.65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6,902.66 |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5,472.14 | 240,273.51 |
国药控股通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4,742.34 | 368,855.15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3,947.08 | 232,729.48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8,399.10 | 170,624.96 |
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7,149.53 | 164,615.38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1,558.28 | 211,971.14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9,742.24 | |
国药控股嘉鱼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8,538.28 | 191,724.12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0,462.98 | 1,136,213.60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7,387.32 | 168,556.20 |
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3,398.52 |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1,347.99 | 192,643.08 |
北京卓瑞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7,723.31 | 135,872.55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6,996.94 | 454,848.69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3,656.50 | 49,769.92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9,870.29 | 23,751.73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437.46 | 17,126.21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6,115.55 | 343,620.69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5,398.23 | 364,222.22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4,690.26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5,332.24 | 152,419.59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996.45 | 63,801.73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2,725.54 | 476,310.25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9,499.83 | 247,718.16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942.79 | 49,621.21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4,095.29 | 426,399.40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4,398.92 |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028.49 |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370.90 | 1,191,844.01 |
国药控股新疆伊犁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6,494.16 | |
国药控股安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582.29 | 91,800.00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728.86 | 69,227.59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892.13 | 186,710.77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01.73 | 753,703.00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8,427.96 | 802,852.62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6,619.98 | 69,502.42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0,785.11 | 241,297.68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0,754.96 | 72,386.21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998.22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572.71 | 45,625.42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003.98 |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940.77 | 286,136.49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6,914.85 | 164,760.69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3,617.69 |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566.41 | 116,381.56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5,660.38 | 78,301.89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4,034.13 | 70,431.04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743.37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247.08 | 47,853.10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667.81 | 110,257.15 |
国药控股邵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577.06 | 345,353.63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371.68 |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633.03 | 88,726.79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012.82 | 164,829.36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186.14 | 32,758.62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32.74 |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296.07 | 93,163.56 |
国药控股广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803.55 | 10,800.00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466.02 | 56,407.75 |
国药控股湛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309.73 |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015.88 | 34,882.76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066.37 |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772.40 | 475,432.72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308.43 | 28,832.07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263.05 | 1,946.38 |
国药控股平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006.94 | 84,679.14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123.54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123.54 | |
国药控股息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455.17 | 167,906.89 |
国药控股惠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274.34 |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362.83 |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973.98 |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255.18 | 53,027.59 |
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407.08 | 79,560.29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390.33 | 23,557.21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17.24 | 100,662.22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615.81 | 49,827.59 |
国药控股瑞康(文山)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561.07 | |
国药控股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145.13 | 214,520.69 |
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699.74 | 8,215.83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222.41 |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08.40 | 16,551.72 |
国药控股舟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24.65 | 3,403.44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15.92 | 10,431.03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467.35 | 294,720.66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44.25 | 48,149.35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600.00 | |
国药集团吉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334.52 |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0.27 | 33,296.56 |
国药控股武汉临空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06.90 | |
国药控股阳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06.90 | |
国药控股四川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765.32 | 9,291.80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33.96 | 9,433.96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20.69 | 4,248.28 |
国药控股临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64.60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36.90 | |
邯郸国药乐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02.66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21.03 | |
国药器械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3.72 | 6,620.69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415.51 | 21,152.82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72.42 | |
国药控股沈丘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07.08 |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12.07 | 146,020.68 |
国药控股昆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46.90 |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61.06 |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43.36 |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44.99 | |
国药器械邢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45.13 |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81.42 | |
青海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54.87 | |
北京谦达德喏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7.08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05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1.72 | 76,923.1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21,998.07 |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7,131.03 | |
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2,962.07 |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6,631.03 | |
国药器械(佛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2,758.61 |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526.02 |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85.70 |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517.24 |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23.08 | |
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878.45 |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68.10 |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61.95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7.67 | |
国药控股山西忻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65.38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729,417.03 | 2,500,616.97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140,109.54 | 1,243,863.69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33,847.08 | 533,778.13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55,833.02 | 87,843.84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4,812.03 |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1,320.74 | 126,721.02 |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7,154.22 | 231,132.07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提供劳务 | 51,886.78 | 61,308.91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100.00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72,904.7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95,238.08 | 795,238.0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7,525,237.97 | 17,142,857.04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48,000 | 45,714.29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仓库 | 2,516,961.20 | 9,700,130.46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0 | 5,945,94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北京与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7,525,237.97元(2018年:人民币17,142,857.04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天星与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仓库,租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2,516,961.20元(2018年:人民币9,700,130.46元)。该合同于到期后续签,租期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集团确认相关使用权资产,本年发生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共计人民币8,067,244.14元,利息费用人民币1,554,282.06元。本年度,本公司与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发生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48,000元(2018年:人民币45,714.29元)。2018年度,本公司与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发生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59,459,46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购入防火墙硬件设备 | 9,482.76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购入水解水处理器 | 446,816.97 | |
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北京医疗1% | 50,0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60.54 | 1,435.3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资金往来
短期借款(单位:元) | ||||
2019年 | 关联交易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460,000,000.00 | 2019/1/21-2019/9/26 | 2019/3/21-2020/5/22 |
2018年 | 关联交易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0 | 2018/1/16-2018/11/9 | 2018/2/28- 2019/11/8 |
应收账款保理(单位:元) | ||||
关联方 | 2019年 | 2018年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85,751,229.07 | 511,636,725.31 |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42,927,378.59 | 241,918,578.42 | ||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128,678,607.66元(2018年:753,555,303.73元)。 | ||||
应收票据贴现: | ||||
本集团根据资金需求,将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至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贴现,贴现率根据贴现时金融市场利率确定。2019年度,贴现金额共计人民币398,707,276.45元(2018年度:人民币451,357,888.15元)。 其他资金拆借: 本年度,本集团子公司国药慧鑫与其少数股东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 |
款协议,从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取借款人民币6,000,000元,期限为2019年8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不计息。 | |||
(2) 利息收入(单位:元)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9年 | 2018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3,437,490.35 | 2,118,231.33 |
(3)利息支出 (单位:元)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9年 | 2018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保理利息支出 | 28,598,010.58 | 25,664,360.02 |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保理利息支出 | 3,480,601.17 | 4,137,842.6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利息支出 | 4,060,000.01 |
(4)债转股:
本年度,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健坤与本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曹益民、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转股增资协议》,三方按照原有的持股比例对国药健坤同比例增资,将国药健坤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440.66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2,774.74万元;曹益民以其对国药健坤的债权增资人民币1,609.54万元,同时,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97.68万元;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对国药健坤的债权增资人民币858.70万元。上述出资已于2019年11月完成认缴,国药健坤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短期借款(单位:元) | ||
关联方 | 2019年 | 2018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0,000,000.00 |
(6)应付利息(单位:元) | ||
关联方 | 2019年 | 2018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629,084.17 | 1,509,894.61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96,278.23 | |
(7)其他非流动负债(单位:元) | ||
关联方 | 2019年 | 2018年 |
医药集团-特准储备金 | 95,110,373.58 | 95,095,614.58 |
医药集团-甲流储备金 | 63,407,314.20 | 63,407,314.20 |
注:上述款项系国药集团下拨给本集团的医药储备资金,该等款项不计息、无抵押、无固定偿还期限。 | ||
(8)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单位:元) | ||
关联方 | 2019年 | 2018年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10,410,427.60 | 389,638,598.58 |
2019年度,上述存款年利率为1.27%-1.76%(2018年度:1.15%-1.76%)。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53,642,524.67 | 32,929,803.4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38,607,931.65 | 4,833,947.0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9,619,703.32 | 7,839,836.56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27,116,316.54 | 3,725,468.3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7,008,674.23 | 8,802,777.6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558,056.48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8,985,226.54 | 6,713,380.0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4,748,708.06 | 771,083.28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0,501,611.15 | 3,904,697.57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8,463,462.3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7,520,549.17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7,454,127.64 | 2,6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6,400,951.04 | 2,848,566.7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6,379,946.34 | 7,623,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5,900,000.00 | 8,43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5,602,011.2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5,536,025.1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4,991,579.2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5,143,825.00 | 6,508,335.6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5,049,374.34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4,391,527.3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4,126,952.00 | 2,52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4,09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4,072,291.29 | 3,638,996.86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4,057,038.24 | 1,592,783.2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3,953,700.25 | 2,795,086.38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531,381.41 | 4,112,703.5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3,340,288.40 | 2,002,313.29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3,271,092.15 | 949,180.4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3,215,942.70 | 1,314,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3,112,551.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3,000,381.55 | 8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2,839,298.30 | 1,321,647.36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2,766,086.2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2,698,294.98 | 1,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2,664,865.98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2,371,068.92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2,131,320.6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2,074,812.00 | |||
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2,069,573.1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2,062,317.52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1,918,561.9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892,491.20 | 1,216,140.9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1,852,936.06 | 1,358,548.02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837,668.66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1,35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2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1,119,100.00 | 1,025,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52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929,369.5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875,419.2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835,768.00 | 505,4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799,360.72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796,111.60 | 1,681,394.24 | ||
应收票据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491,730.00 | 450,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340,000.00 | 1,57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328,419.5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302,653.2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198,35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25,160.00 | 1,860,922.3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8,948.00 | |||
应收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273,529.8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1,324,157.3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897,923.29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65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609,296.8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546,802.19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445,966.6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220,864.6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182,53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64,283,400.00 | 4,910,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63,307,669.48 | 25,198,715.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52,064,753.03 | 12,308,209.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38,544,154.56 | 32,898,943.3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36,496,311.78 | 27,103,485.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5,808,043.86 | 31,360,511.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33,245,860.70 | 24,666,114.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32,977,937.98 | 16,156,618.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28,239,704.70 | 16,953,773.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26,342,085.30 | 19,442,427.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5,711,329.52 | 21,250,532.4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2,240,352.00 | 16,932,118.67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18,740,950.57 | 13,583,898.0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4,787,418.20 | 12,137,027.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4,142,012.76 | 11,593,948.6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808,988.10 | 10,382,505.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10,693,316.15 | 13,425,358.39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10,278,801.54 | 10,138,121.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9,331,198.04 | 8,030,009.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8,181,050.34 | 4,250,404.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7,284,094.80 | 3,524,16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6,706,825.00 | 386,64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6,579,421.91 | 2,819,452.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6,464,796.06 | 7,367,028.34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882,423.67 | 2,205,185.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5,475,115.52 | 10,110,651.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5,419,875.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5,115,438.92 | 4,386,414.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560,912.47 | 2,626,376.9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4,311,482.88 | 5,480,891.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4,019,128.00 | 2,996,846.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3,978,733.10 | 3,612,609.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3,729,345.83 | 4,821,594.92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702,120.60 | 3,087,355.0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3,156,051.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102,371.10 | 2,567,962.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3,025,964.30 | 2,963,066.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2,944,641.38 | 2,070,961.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2,792,646.80 | 1,629,846.7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2,762,115.39 | 2,734,331.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2,722,944.32 | 2,277,25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2,720,861.80 | 1,074,966.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2,675,450.07 | 3,154,41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2,616,001.33 | 5,222,913.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2,556,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2,359,662.06 | 1,331,601.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2,150,945.01 | 3,125,519.1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119,415.20 | 178,422.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2,080,922.59 | 1,447,130.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2,076,615.40 | 1,791,410.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1,919,827.87 | 1,926,910.05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857,492.90 | 891,772.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24,379.56 | 7,574,643.7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756,389.01 | 1,172,865.7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696,696.00 | 756,622.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1,646,147.20 | 1,128,473.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1,612,190.89 | 3,333,265.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1,610,466.00 | 451,254.11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1,599,250.44 | 3,173,050.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1,578,652.10 | 2,142,994.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1,573,283.56 | 911,798.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528,312.78 | 2,933,094.1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1,461,340.70 | 988,619.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1,403,467.34 | 143,85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1,391,207.04 | 1,034,243.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1,349,486.70 | 581,433.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1,348,689.90 | 829,527.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337,853.50 | 924,561.0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1,309,257.80 | 974,805.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1,238,958.81 | 1,216,606.8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1,236,393.16 | 2,294,861.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1,212,167.95 | 496,340.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210,262.31 | 1,592,714.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1,202,368.20 | 764,664.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1,193,111.15 | 1,936,563.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1,178,352.57 | 1,058,986.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1,169,285.42 | 3,133,604.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1,160,709.05 | 1,724,770.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1,138,876.15 | 855,158.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1,096,580.00 | 2,186,344.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088,637.60 | 1,490,445.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053,733.68 | 926,449.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1,037,140.32 | 3,370,865.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1,032,140.21 | 1,344,389.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1,028,184.64 | 688,101.12 | ||
应收账款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968,131.20 | 1,131,967.03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962,108.53 | 1,284,947.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960,422.91 | 940,773.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958,395.40 | 86,562.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945,900.38 | 653,180.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933,028.85 | 310,931.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932,933.75 | 1,497,582.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931,035.13 | 809,286.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920,526.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898,499.69 | 1,660,837.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877,937.55 | 1,069,010.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874,975.90 | 1,616,892.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870,235.00 | 958,994.7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857,901.30 | 1,102,706.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847,460.95 | 3,045,295.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832,378.05 | 744,561.39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823,945.40 | 749,856.29 | ||
应收账款 | 安徽省医药(集团)滁州有限公司 | 802,571.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789,034.20 | 364,639.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780,409.50 | 420,790.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777,585.30 | 422,60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766,647.84 | 1,875,437.54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765,178.16 | 2,182,965.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746,796.94 | 496,048.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746,041.60 | 1,342,372.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735,623.93 | 1,399,365.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701,544.00 | 1,187,645.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658,589.68 | 114,655.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655,797.83 | 402,527.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649,463.80 | 679,529.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633,937.40 | 603,309.26 | ||
应收账款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02,464.19 | 484,412.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593,020.69 | 58,926.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562,834.82 | 1,378,190.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561,056.93 | 47,69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550,843.27 | 1,177,315.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519,620.43 | 3,338,618.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514,942.00 | 475,517.4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501,462.80 | 1,248,501.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472,944.00 | 393,526.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450,498.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439,690.25 | 102,438.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422,611.42 | 266,074.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414,562.12 | 896.72 |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409,706.97 | 393,000.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375,121.00 | 220,33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367,610.80 | 148,30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344,707.50 | 1,017,31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328,855.50 | 51,593.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321,397.00 | 617,358.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317,97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卓瑞诊所有限公司 | 291,600.00 | 49.00 | ||
应收账款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85,314.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278,817.60 | |||
应收账款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76,536.00 | 19,9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275,8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266,940.00 | 99,3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50,780.40 | 708,031.8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239,251.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232,338.60 | 761,126.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223,538.40 | 356,163.24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222,838.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220,120.78 | 1,555,999.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202,657.50 | 22,735.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199,1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188,980.80 | 221,67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179,430.00 | 61,5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168,706.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66,528.80 | 370,150.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156,956.27 | 266,118.94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154,843.08 | 361,690.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148,191.20 | 363,443.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130,796.80 | 185,581.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124,200.00 | 53,12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122,878.90 | 745,407.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117,879.70 | 157,646.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116,629.50 | 146,720.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111,636.83 | 28,54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伊犁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111,01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105,03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89,371.44 | 50,150.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82,237.50 | 15,24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79,064.56 | 73,753.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6,236.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74,5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74,190.00 | 73,452.64 | ||
应收账款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6,011.15 | 59,756.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5,04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64,488.00 | 3,06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59,760.80 | 89,384.00 | ||
应收账款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54,486.50 | 31,8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52,568.00 | 105,743.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52,515.00 | 105,03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50,048.00 | 17,64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 | 49,6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45,257.20 | 5,237.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40,766.40 | 21,637.60 | ||
应收账款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36,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30,133.00 | 238,111.6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29,41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29,140.00 | 25,3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27,600.00 | 58,155.60 | ||
应收账款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4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25,5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24,588.00 | 163,9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23,908.50 | 3,131.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21,460.55 | 23,01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20,088.00 | |||
应收账款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6,120.00 | 20,646.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14,508.80 | 13,960.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14,250.00 | 27,29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 | 13,37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8,300.00 | 8,3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7,785.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3,780.00 | 171,74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3,356.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3,294.20 | 104,748.00 | ||
应收账款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0.00 | 179,165.0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4,210,974.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2,415,578.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478,569.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376,183.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333,057.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272,556.1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238,198.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221,567.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92,1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22,078.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17,162.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15,00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2,908.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2,257.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48,857.20 | |||
预付款项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351,760.00 | 36,089,568.00 | ||
预付款项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68,689.66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187.08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74,232.85 | |||
预付款项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4,400.00 | |||
预付款项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50,142.40 | 39,296.00 | ||
预付款项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9,656.80 | |||
预付款项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9,420.06 | |||
预付款项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25,920.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2,220.12 | 207,260.43 | ||
预付款项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9,116.1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5,807.89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3,336.92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2,327.18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1,588.94 | 476,413.46 | ||
预付款项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769.83 | 769.83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520.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1,727,000.00 | |||
预付款项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28,03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63,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407.9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26.91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5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483,450.00 | 483,45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298.81 | 1,801,590.1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49,252.44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837,962.06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572,263.86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68,810.1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0,482.7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2,866,155.68 | 119,256,367.0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16,729,231.86 | 67,517,579.96 |
应付票据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2,645,400.00 | 112,504,400.00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6,400,000.00 | 7,200,000.00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138,169.92 | 6,582,326.20 |
应付票据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8,047,295.63 | |
应付票据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6,100,322.75 | 1,109,853.82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045,038.93 | |
应付票据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98,666.74 | 2,041,548.21 |
应付票据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20,13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920,000.00 | 11,020,00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843,39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591,772.50 | 574,940.00 |
应付票据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7,879.29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01,325.60 | |
应付票据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6,450,498.00 |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5,017,476.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3,092,313.7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875,0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360,432.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294,822.40 | |
应付票据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269,400.00 | |
应付账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6,838,751.70 | 345,425,078.2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30,964,846.04 | 74,121,013.57 |
应付账款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25,393,664.16 | 40,867,477.58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4,132,384.77 | 15,443,805.75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20,630,354.34 | 13,293,403.97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129,933.99 | 10,294,626.16 |
应付账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5,667,326.44 | 10,346,684.73 |
应付账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4,906,824.57 | 4,711,626.4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700,581.92 | 24,436,513.33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676,857.89 | 25,228,404.93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379,833.63 | 9,336,368.26 |
应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8,353,297.08 | 7,734,281.19 |
应付账款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905,220.07 | 6,600,277.16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5,403,387.80 | 2,403,233.94 |
应付账款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3,482,830.95 | 4,489,911.51 |
应付账款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3,343,464.00 | 2,034,479.64 |
应付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088,484.64 | 3,089,530.8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880,823.46 | 2,123,837.83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2,550,214.69 | 1,611,832.5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292,221.84 | 2,643,909.94 |
应付账款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2,272,898.22 | 5,983,624.02 |
应付账款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57,246.87 | 1,837,064.0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928,505.30 | 77,757.9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809,882.14 | 2,275,498.0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757,532.92 | |
应付账款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49,665.64 | 15,815,280.00 |
应付账款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617,374.64 | 1,674,148.94 |
应付账款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578,910.88 | 6,456.83 |
应付账款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24,337.31 | 3,792,638.57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1,076,318.61 | 2,287,996.76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1,041,218.74 | 1,102,581.73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1,031,750.86 | 823,942.92 |
应付账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981,070.01 | 735,167.8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675,843.96 | 166,504.83 |
应付账款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612,300.11 | 336,230.4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564,282.00 | 524,509.8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563,947.95 | 588,231.5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494,560.21 | 628,876.0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486,119.11 | 712,134.05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463,325.14 | 4,511,357.3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395,727.88 | 250,919.66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78,460.64 | 326,454.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74,776.71 | 4,744,315.96 |
应付账款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316,260.71 | |
应付账款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46,582.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87,021.56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170,007.60 | 511,632.1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64,913.24 | 11,016.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29,057.88 | 116,28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26,216.64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3,932.80 | 605,980.08 |
应付账款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8,382.13 | 215,477.2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65,567.79 | |
应付账款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36,328.20 | |
应付账款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34,908.00 | 65,019.60 |
应付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12,085.41 | 363,633.98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8,127.96 | |
应付账款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4,889.00 | 14,667.00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609.60 | 2,587.3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2,500.00 | 100,002.2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1.06 | 5,089,071.06 |
应付账款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8,366,125.01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848,359.50 |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323,574.37 |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6,185.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37,152.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5,40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455.46 | 1,996.5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4,201.18 | 33.5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325,388.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266,883.2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239,4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99,5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183,300.00 | 6,564.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126,960.00 | 6,804.00 |
合同负债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13,016.81 | 86,327.8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7,45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87,148.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76,1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69,560.00 | 30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62,4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55,688.00 | 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53,39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38,44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36,230.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33,194.00 | 13,5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舟山有限公司 | 29,6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21,460.00 | 22,019.3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20,328.00 | |
合同负债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18,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11,996.00 | 21,184.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8,53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5,094.00 | 15,820.00 |
合同负债 | 北京卓瑞诊所有限公司 | 3,455.98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2,83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2,766.33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1,252.4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1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1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38.40 | 38.4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3.60 | 3.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0.60 | 8,850.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0.50 | 0.50 |
合同负债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652,111.3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225,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105,98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75,0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63,1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 | 56,533.56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49,26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45,8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45,4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7,8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4,520.14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21,62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19,23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18,77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16,1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9,39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6,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4,86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67,080,967.83 | 32,650,681.8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9,339,571.94 | 22,253,331.94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9,697,825.16 | 8,648,825.36 |
其他应付款 | 曹益民 | 10,000,000.00 | 26,095,400.00 |
其他应付款 | 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91,961.24 | 1,397,335.6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30,043.05 | 1,055,450.5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1,063,000.03 | 1,734,477.21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664,563.36 | 2,873,948.9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321,362.37 | 244,284.25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17,200.00 | 186,1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750.00 | 78,75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43,168.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31,82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21,28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17,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6,415.20 | 47,8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87,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兰州医药采购供应站有限责任公司 | 4,417,171.35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27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3,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10,24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6,396.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795.53 | |
其他应付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33.96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3.27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119.7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89.63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54.7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承诺
于2019年11月,本公司与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为9,000,000.00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19年 | 2018年 | |
投资承诺 | 57,000,000.00 | |
资本承诺 | 855,086.79 | 30,095,445.35 |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但未拨备:
2019年 | 2018年 | |||||
固定资产采购 | 855,086.79 | 9,407,503.44 | ||||
工程建设 | 20,687,941.91 | |||||
855,086.79 | 30,095,445.35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81,372,912.7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8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1,372,912.7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冠疫情”)自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对本集团所处的医药经销行业的上下游及本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带来一定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本公司通过上下游拓展、产品结构调整及新渠道的拓展等,努力降低不利影响。本公司相信,上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新冠疫情逐渐结束,社会生产和经营回归正常,本集团相关经营业务逐步有所恢复。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有如下报告分部,分别为:
-本集团有一个主要报告分部,即商业分部,由药品销售的经营分部组成。-本集团的其他报告分部由药品生产及物流分部组成。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分部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经营分部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本集团主要服务用户都在中国内地。在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中,其他地区收入在本集团收入中并不重大。由于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因此本集团非流动性资产都在中国内地。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业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3,638,522,608.78 | 1,005,953,795.38 | 44,644,476,404.1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8,325,073.51 | 215,367,472.92 | 223,692,546.43 | |
利息收入 | 31,573,830.85 | 11,318,358.40 | 42,892,189.25 | |
利息费用 | 54,346,585.49 | 2,318,929.04 | 8,207,547.19 | 48,457,967.34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7,890,351.81 | 227,890,351.81 | ||
资产减值损失 | -311,015.66 | 516,323.35 | 205,307.6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423,518.61 | -82,130.73 | -19,505,649.34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50,459,253.45 | 15,312,568.61 | 65,771,822.06 | |
利润总额 | 2,321,027,748.02 | 105,529,480.84 | 2,426,557,228.86 | |
所得税费用 | 526,166,473.39 | 19,913,845.04 | 546,080,318.43 | |
净利润 | 1,794,861,274.63 | 85,615,635.80 | 1,880,476,910.43 | |
资产总额 | 22,594,446,730.58 | 1,858,064,950.74 | 258,860,508.52 | 24,193,651,172.80 |
负债总额 | 11,746,040,430.42 | 547,708,579.42 | 258,860,508.52 | 12,034,888,501.32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794,837,253.86 | 794,837,253.86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273,959,067.39 | 47,964,750.38 | 321,923,817.7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5个月到5年,形成经营租赁。2019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112,683.01元。主要的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审计报告附注五、12。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2019年 | ||||||
租赁收入 | 1,112,683.01 |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2019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816,666.67 | |||||
1年至2年(含2年) | 130,952.38 | |||||
2年至3年(含3年) | - | |||||
3年至4年(含4年) | - | |||||
4年至5年(含5年) | - | |||||
5年以上 | - | |||||
947,619.05 |
(2) 作为承租人
2019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6,852,626.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7,479,661.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34,230.09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4,119,198.11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20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
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本集团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2019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11,593,278.16 | |||||
1年至2年(含2年) | - | |||||
2年至3年(含3年) | - | |||||
3年以上 | - | |||||
11,593,278.16 |
比较数据
如注释所述,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表中若干项目的会计处理和列报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已经过修改,以符合新的要求。相应地,若干以前年度数据已经调整,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分类并重述,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447,055,952.0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447,055,952.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47,055,952.07 | 100.00 | 79,931,000.34 | 2.32 | 3,367,124,951.73 | 2,960,189,983.80 | 100.00 | 68,705,522.90 | 2.32 | 2,891,484,460.9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47,055,952.07 | 100.00 | 79,931,000.34 | 2.32 | 3,367,124,951.73 | 2,960,189,983.80 | 100.00 | 68,705,522.90 | 2.32 | 2,891,484,460.90 |
合计 | 3,447,055,952.07 | / | 79,931,000.34 | / | 3,367,124,951.73 | 2,960,189,983.80 | / | 68,705,522.90 | / | 2,891,484,460.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447,055,952.07 | 79,931,000.34 | 2.32 |
合计 | 3,447,055,952.07 | 79,931,000.34 | 2.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集团内关联方(指本集团之最终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关联方)、医院客户、其他经销商三类,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705,522.90 | 11,390,883.93 | 120,000.00 | 45,406.49 | 79,931,000.34 | |
合计 | 68,705,522.90 | 11,390,883.93 | 120,000.00 | 45,406.49 | 79,931,000.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5,406.4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大兴区城镇车站中里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 货款 | 45,406.49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无法收回 | 已审批 | 否 |
合计 | / | 45,406.49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49,189,402.83 | (1,999,800.62 | ) | 10.13% |
于2018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12,120,822.05 | (6,964,238.06 | ) | 10.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将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与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26亿元(2018年:约人民币3.84亿元),确认了约人民币469万元损失(2018年:约人民币899万元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72,821,753.41 | 780,589,254.55 |
合计 | 972,821,753.41 | 780,589,254.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72,821,753.4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72,821,753.4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910,000,000.00 | 700,000,000.00 |
应收关联方特准储备金 | 50,518,352.13 | 50,518,352.13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848,000.00 | 10,302,011.07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713,184.12 | 19,135,642.06 |
其他 | 10,742,217.16 | 633,249.29 |
合计 | 972,821,753.41 | 780,589,254.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控华鸿 | 现金池 | 300,000,000.00 | 1年以内 | 30.84 | |
国控天星 | 现金池 | 300,000,000.00 | 1年以内 | 30.84 | |
国控康辰 | 现金池 | 200,000,000.00 | 1年以内 | 20.56 | |
国控北京 | 现金池及应收特准储备金 | 150,518,352.13 | 1年以内 | 15.47 | |
国控盛原 | 现金池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03 | |
合计 | / | 960,518,352.13 | / | 98.7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42,494,505.68 | 3,742,494,505.68 | 3,714,747,105.68 | 3,714,747,105.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72,049,333.10 | 772,049,333.10 | 765,880,123.70 | 765,880,123.70 | ||
合计 | 4,514,543,838.78 | 4,514,543,838.78 | 4,480,627,229.38 | 4,480,627,229.3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瑞药业 | 324,998,837.96 | 324,998,837.96 | ||||
国药物流 | 52,545,200.00 | 52,545,200.00 | ||||
国药空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健坤(注1) | 16,500,000.00 | 27,747,400.00 | 44,247,400.00 | |||
国药前景 | 6,754,661.89 | 6,754,661.89 | ||||
国控北京 | 1,478,443,122.87 | 1,478,443,122.87 | ||||
国控康辰 | 677,635,524.18 | 677,635,524.18 | ||||
国控华鸿 | 605,626,110.27 | 605,626,110.27 | ||||
国控天星 | 518,067,648.51 | 518,067,648.51 | ||||
北京医疗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国控盛原 | 21,676,000.00 | 21,676,000.00 | ||||
合计 | 3,714,747,105.68 | 27,747,400.00 | 3,742,494,505.68 |
注1:本公司于2019年与子公司国药健坤的少数股东签订《债转股增资协议》,约定原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以现金认缴人民币2,774.74万元。曹益民、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国药健坤在《房产转让协议书》项下确定的房产转让价款形成的债权,转为增资款(股权)对国药健坤进行增资。曹益民以其对国药健坤的债权认缴1,609.54万元,以现金认缴197.68万元;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对国药健坤的债权认缴858.7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国药健坤的投资成本达到人民币4,424.74万元,仍持有国药健坤51%股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225,594,648.06 | 4,535,758.08 | 121,921,950.51 | 108,208,455.63 | |||||||
宜昌人福 | 540,285,475.64 | 223,354,593.73 | 99,799,191.90 | 663,840,877.47 | |||||||
小计 | 765,880,123.70 | 227,890,351.81 | 221,721,142.41 | 772,049,333.10 | |||||||
合计 | 765,880,123.70 | 227,890,351.81 | 221,721,142.41 | 772,049,333.1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319,889,158.49 | 16,078,803,789.69 | 14,947,136,010.94 | 13,850,974,922.97 |
其他业务 | 1,771,419.47 | 675,322.60 | 4,736,447.81 | 1,387,540.71 |
合计 | 17,321,660,577.96 | 16,079,479,112.29 | 14,951,872,458.75 | 13,852,362,463.6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商品销售-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商品销售 | 17,319,889,158.49 | 17,319,889,158.49 |
其他 | 1,771,419.47 | 1,771,419.4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7,321,660,577.96 | 17,321,660,577.9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555,479.93 | 173,825,298.5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7,890,351.81 | 295,487,470.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92,661.69 | 281,405.4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保理利息及手续费 | -4,691,836.44 | -8,987,015.26 |
合计 | 329,046,656.99 | 460,607,159.6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2,780.7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778,781.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23,981.9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364,76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048,395.55 | |
合计 | 38,308,859.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1% | 2.1050 | 2.1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2% | 2.0548 | 2.054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和电子版,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董事长:姜修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