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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关于收到法院撤诉裁定书及判决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撤诉裁定书及判决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4,485,519.9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收到的75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判决及裁定中,公司需赔偿共计13,785,809.57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一审裁判的生效情况积极应对,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发来的案号为(2019)桂01民初2165号等75份裁判文书,对公司涉及的7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裁判,现将相关裁判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高虹等75名自然人

被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原告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的诉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24,485,519.93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四、案件判决及裁定情况

上述75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其中67起公司合计需赔偿13,785,809.57元;3起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起裁定原告撤回起诉,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更新调整,实际对公司的影响以最终生效的裁判为准。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发布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9-097),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披露,此次收到的75份裁判文书均为此前已披露案件中部分案件的一审裁判。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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