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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武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我武生物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1号文核准,截至2014年1月13日止,公司此次发行股票25,25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1,00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14,2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5元,发行所得资金合计人民币506,262,500.00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20,550,000.00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所得资金人民币285,712,500.00元)。公司委托保荐机构代收发行所得资金,实际收到的发行所得资金净额合计472,262,500.00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02,916,336.63元,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269,346,163.37元)。已于当日缴存公司在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05070120190000027的人民币账户内。

截至2014年1月1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新股11,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0.0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0,550,000.00元。公司委托保荐机构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202,916,336.63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7,633,663.37元)。已于当日缴存公司在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05070120190000027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2,242.92元,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192,384,093.71元,其中

股本11,000,000.00元,资本公积181,384,093.71元。上述新股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3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486,578.34元用于承诺投资项目,99,373,958.5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10,341,814.0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865,370.88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2,800,000.00元用于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225,105.23元。

2、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286,578.34元用于承诺投资项目,99,373,958.5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10,566,919.2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290,476.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闲置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
杭州银行德清支行33050401600000888191,377,238.14募集资金专户
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90507012019000002712,122,981.7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德清支行350665654834790,256.25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4,290,476.11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共使用280.00万元用于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我武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武生物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我武生物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于越冬

倪卫华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2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19,238.4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928.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11,427.525,345.900.005,234.8197.92%2015年11月20日30,409.4481,888.05
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4,429.324,249.52280.003,372.3879.36%201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095.61390.25-321.4782.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含利息)8,966.78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952.4518,952.45280.008,928.6630,409.4481,888.05
超募资金投向
未使用超募资金285.96285.960.000.00
超募资金小计0285.96285.960.000.00
合计019,238.4119,238.41280.008,928.6630,409.4481,888.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详细原因如下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房及在各区设立办事处的进度慢于计划。项目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大城市购买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客观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地房价和购房政策不断调整变动;同时,随着渠道的快速变革以及移动办公便利性的提高,在中心城市购置房产已不再是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优先选项。此外,近年来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稳健增长,各级销售网络有序铺设,在各个销售区域内,公司主要依托现有完善的销售队伍、分公司以及子公司,采取租赁办公用房等模式不断完善销售网络,上述模式业已满足公司产品稳步增长的销售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已无必要在各大中心城市购买办公用房,本着尽可能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对本项目进行投资,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宜业已经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为 285.96 万元,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096.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036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1)“年产 300 万支粉尘螨滴剂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入总额少于计划金额,剩余金额及利息共计 6,580.51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控采购环节,部分进口设备实施了国产化替代,降低设备采购价格,同时通过加强费用控制、管理和监督以及多方询价的方式,使得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费减少,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成本。 (2)“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客观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金额及利息共计 2,888.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变应原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基本相符,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68.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适用 除上述(1)、(2)、(3)项目结余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公司一般结算户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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