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5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章 投资处置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及有关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或总经理决定后方可执行。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拟处置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直接、间接的经济及其他后果等,并向总经理、董事、股东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其决策。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五章 信息披露第十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第二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司做好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第二十一条 对外投资事项未公开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