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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3月28日

目 录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

吴春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徐孔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

赵恩慧(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罗立邦(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9年11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11月15日,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9年12月26日,就“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11月16日和12月

27日公告。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19年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19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四、其它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我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尽责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运用财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履行我应尽的职责。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张文君2020年3月28日

吴春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守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议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积极参与讨论并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提案,除对1个提案提出反对意见外,其余均投了赞成票。提案反对具体情况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2019年7月3日,宁夏西部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做出的宁税稽罚告

(2019)33034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后参加了听证和辩论,目前尚无结果。经过认真了解、研究、分析,认为该涉税事项重大,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鉴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没有合理反映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涉税事项,认为西部创业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3月6日,就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说明,就“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9日,就“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股东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5日,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留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就“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3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6日,就“截止2019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就“截止2019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换届选举董事”、“子公司进行清算”、“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发表独立意见,就“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2019年11月15日,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9年12月26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全文披露,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7日、4月10日、8月7日、10月30日、11月16日、12月27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于2019年10月17日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李广林、陈存兵、杨进川、韩鹏飞、张丽宁、薄其明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春芳、张文君、徐孔涛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11月15日当选提名委员会主任后,我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人员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将陈存兵、王清杰、薛小梅、李同涛、王建成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刘登昭作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紫小平作为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提交1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聘任。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在公司编制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期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年度审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的沟通和问询,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对关联方交易、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与大数据运用”培训和“宁夏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培训班”,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和自己获悉的信息相印证,以确保投资

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3.运用财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增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它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我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继续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履行我应尽的职责。

藉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吴春芳2020年3月28日

徐孔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9年11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11月15日,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9年12月26日,就“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11月16日和12月

27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于2019年11月15日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1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聘任。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19年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19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09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五、其它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我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尽责的原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运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工

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履行我应尽的职责。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徐孔涛2020年3月28日

赵恩慧(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除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次会议外,其余会议均亲自出席。我对提案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和客观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提案除对1个提案提出反对意见外均投了赞成票。提案反对具体情况为: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2019年7月3日,宁夏西部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做出的宁税稽罚告(2019)33034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后参

加了听证和辩论,目前尚无结果。经过认真了解、研究、分析,认为该涉税事项重大,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鉴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没有合理反映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涉税事项,认为西部创业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3月6日,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说明,就“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9日,就西部创业及其子公司宁东铁路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四家股东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5日,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留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就“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3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6日,就“截止2019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就“截止2019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换届选举董事”、“子公司进行清算”、“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发表独立意见,就“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7日、4月10日、8月7日、10月30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我于2019年10月17日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李广林、陈存兵、杨进川、韩鹏飞、张丽宁、薄其明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春芳、张文君、徐孔涛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19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和自己获悉的信息相印证,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19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与大数据运用”培训,同时对公司业绩承诺、子公司涉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制度修订和诉讼风险等相关事项加强关注,运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增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它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最后,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期间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赵恩慧2020年3月28日

罗立邦(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提案除对1个提案提出反对意见外均投了赞成票。提案反对具体情况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2019年7月3日,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做出的宁税稽罚告(2019)33034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后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参加了听证和辩论,目前税务局尚无处理结果。经过认真了

解、研究、分析涉税事项并与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听证等资料佐证分析,认为该涉税事项重大,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鉴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没有合理反映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涉税事项,认为西部创业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3月6日,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说明,就“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9日,就西部创业及其子公司宁东铁路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四家股东签署债权债务冲抵《协议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5日,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留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就“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就“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3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6日,就“截止2019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就“截止2019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换届选举董事”、“子公司进行清算”、“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发表独立意见,就“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7日、4月10日、8月7日、10月30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我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面谈和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问询,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我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19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

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和自己获悉的信息相印证,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19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与大数据运用”培训。对公司业绩承诺、子公司涉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定期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加强关注的同时运用财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增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它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最后,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期间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罗立邦

2020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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