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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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