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0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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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3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集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集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中集集团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集集团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0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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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集集团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集集团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0年3月26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曹翠丽 —————————— 郭素宏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 2019年期初 | 2019年度往来 | 2019年度 | 2019年度偿还 | 2019年期末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的会计科目 | 往来资金 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往来资金 的利息 | 累计发生 金额 | 往来资金 余额 |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及其子公司 | 本集团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065.00 | 143,190.77 | - | - | 150,255.77 | 同比例股东经营借款、股权转让款(注1) | 经营性往来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 | 本集团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4,846.35 | - | - | 4,846.35 | 股权转让(注2) | 经营性往来 |
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 | 本集团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22.28 | 8,775.83 | - | 8,510.61 | 387.50 | 货物销售(注2) | 经营性往来 |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及其子公司 | 本集团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2,850.59 | - | 5,661.88 | 8,904.13 | 199,608.34 | 股东经营借款、同比例股东经营借款 与股权增资款(注3) | 经营性往来 |
扬州集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扬州集智”) | 本集团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 | 39,088.52 | 912.78 | - | 40,001.30 | 股东经营借款(注4) | 经营性往来 |
镇江中集润宇置业有限公司(“润宇置业”) | 本集团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5,695.20 | - | 611.48 | 9,999.99 | 16,306.69 | 同比例股东经营借款(注5) | 经营性往来 |
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丰扬”) | 本集团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420.42 | - | - | - | 3,420.42 | 同比例股东经营借款(注6) | 经营性往来 |
New Horizon Shipping UG | 本集团合营企业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 57,963.13 | - | - | 359.43 | 57,603.70 | 融资租赁(注7) | 经营性往来 |
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利华能源”) | 本集团联营企业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 6,387.35 | 21,599.66 | - | 12,207.13 | 15,779.88 | 融资租赁(注8) | 经营性往来 |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 | 本集团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应收账款 | 8,733.48 | - | - | 8,733.48 | - | 货物销售(注9) | 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 | 1,612.06 | 4,206.70 | 248.19 | 153.02 | 5,913.93 | 质量保证金及其他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 5,269.71 | - | 3,000.89 | 2,268.82 | 融资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方 | 应收账款 | 16,310.41 | 54,144.50 | - | 61,340.61 | 9,114.30 | 货物销售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方 | 预付款项 | 449.75 | - | - | 248.75 | 201.00 | 接受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335,879.38 | 275,852.33 | 7,434.33 | 113,458.04 | 505,708.00 |
本表已于2020年3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注1: 于2007年12月25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丰扬60%的股权以人民币35,325.00万元转让予招商地产,截止至2019年12 月31 日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余款为人民币7,065.00万元。此部分尾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将于上海丰扬海德花园项目二号地拆迁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目前二号地块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
于2019年10月30日,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乐艺置业”)、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商启置业”)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签订了《盈余资金借用框架协议》。乐艺置业与商启置业分别按持股比例向招商蛇口提供无息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8,266.60万元与人民币114,924.17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期末总余额为人民币143,190.77万元。
注2:于2019年4月12日,本集团子公司Speedic Enterprise Corp.与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4,805.77万元将其持有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36%的股权转让给中远海运集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尚余股权款转让款以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4,846.35万元尚未收回。
于2019年度,本集团集装箱板块向中远海发子公司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Ltd.,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等销售集装箱及集装箱配件。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人民币387.50万元。
注3:于2018年11月6日,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集产城”)与东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麻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向碧桂园地产子公司东莞市正易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正易”)增资人民币47,619,000元以获取其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原本东莞正易对东莞碧桂园的内部往来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7,165.69万元。
于2018年8月10日,本集团子公司中集产城对本集团联营企业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为碧桂园地产子公司)按股权比例49%提供的贷款,共计人民币59,781.78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本息余额为人民币64,167.84万元。
于2019年11月30日,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集宏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集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应收本集团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碧桂园地产的子公司深圳市碧桂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款人民币5,383.07万元与人民币22,891.74万元,共计人民币28,274.81万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8,274.81万元。
合计应收碧桂园地产及其子公司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9,608.34万元。
注4:于2019年12月24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扬州集智40%的股权出售,且丧失实际控制权。扬州集智转为本集团联营公司。股权出售后,原扬州中集宏宇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给扬州集智的日常经营内部资金拆借转为对关联方的借款,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1.30万元。
注5:于2016年10月14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润宇置业80%的股权转让予南京市高淳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本集团对润宇置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尚余人民币16,306.69万元尚未收回。
注6:于2007年12月25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丰扬60%的股权转让予招商地产,原本集团对上海丰扬的内部往来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后,招商地产将会根据股权比例来承担该笔借款,视作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上海丰扬提供经营资金支持。2008年期间,招商地产已将部分款项划入上海丰扬,并由上海丰扬偿还给本集团;同时本集团与招商地产按股权比例增加了对上海丰扬的借款。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尚余上海丰扬应付本集团的股东借款人民币3,420.42万元未收回。
注7: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近海船融资租赁给本集团合营企业NewHorizon Shipping UG。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长期(含一年内到期)应收New HorizonShipping UG租金尚余金额为人民币57,603.70万元未收回。
注8: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半挂车融资租赁给本集团联营企业利华能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长期(含一年内到期)应收利华能源租金尚余金额为人民币15,779.88万元未收回。
注9:陕西重型汽车仅为本集团下属不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于2019年度已不作为集团层面关联方披露。
注 10:本集团并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