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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 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7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087,97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880,000股的68.63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7,087,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3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34,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3%。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叶剑平、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彩娟、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87,9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包毅锋律师、陈巍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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