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锦江投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段亚林,男,1972年4月出生,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博士后。曾任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海创新产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并曾兼任中国证监会首届重组委委员,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现任上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洪剑峭,男,1966年9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多次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香港(科技大学、中文大学)、日本等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访问研究。承担完成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和论文30余篇。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评论》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夏雪,女,1968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被聘为上海虹口区政协特别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虹口商业集团外部董事,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治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方面,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

验。现任至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的会议。会前预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或审核,在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后,作出自己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在会议上提出我们的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段亚林

11 11 0洪剑峭

11 11 0夏 雪

11 11 0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段亚林 1 1洪剑峭 1 1夏 雪 1 1

(三)参加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姓名

独立董事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

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段亚林 2 2 0 0 0 0洪剑峭 2 2 3 3 1 1夏 雪 2 2 3 3 1 1

(四)2019年3月,我们对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并听取该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规范,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情况良好,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在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公司年度财务、内控报告审计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13,790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63%。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相关方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实施细则》运作,在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定期报告编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按规定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

我们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2020年3月27t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