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0年3月19日;原主办券商:网信证券;变更后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与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信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 “《持续督导协议》”),委托网信证券为公司进行持续督导,自《持续督导协议》签订后,网信证券在担任公司主办券商的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断协助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本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公司出于战略规划需要,经与网信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2020年3月9日,公司与网信证券签署《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与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2020年3月12日与太平洋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太平洋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