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0年3月23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的董事15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Yun Chen Capital Cayman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务管理办法》。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本行于2019年1月25日完成公开发行2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9月18日收市,可转债转股导致本行总股本增加2,235,506,832股,未转股部分已根据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全部赎回。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关于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安排,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170,411,366元变更为人民币19,405,918,198元,本行股本结构中的普通股
由17,170,411,366股变更为19,405,918,198股,并修订本行章程的相应条款。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以上变更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意见整改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