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03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0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方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对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增资,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确定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事项符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费用增加幅度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