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管单位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等金融业务,预计2020年度融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
2.公司与国核保理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国核保理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1幢1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1幢1层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1幢1层
法定代表人:杨竹策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000090006018K
主营业务: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国核保理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5年-2017年,国核保理从创业阶段转入发展阶段,从注重规模的、粗放的快速发展转向关注质量的、精细的稳健发展。
近年来,国核保理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业务模式,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累计为100多家客户提供超过120亿元的融资,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其中为多家系统内成员单位提供保理融资,集团内
业务年度融资额占全部保理融资额的40%,保理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逐步提高,有效支撑了集团主业的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
年份
年份 | 总资产(亿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2017年 | 49.11 | 2.64 | 0.67 |
2018年 | 31.85 | 1.44 | 0.052 |
2019年 | 14.95 | 0.86 | -8.11 |
(三)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核保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四)经查,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双方合作主体为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隶属机构或其确认的相关合作机构,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隶属机构或其确认的相关合作机构。 2.双方合作开展的保理等金融业务的融资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双方各类业务价格(如融资利率等)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定价政策
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双方参照正常商业条款,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所管单位拟与国核保理公司开展
保理等金融业务,预计2020年度融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20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国核保理公司发生保理业务。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及所管单位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理等金融业务,可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实现融资多元化,确保资金供应安全。
2.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