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